河南省人社廳、省教育廳近日修訂發布的《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職稱評價標準》首次把家庭教育指導作為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條件。在該文件有關中小學一級教師、高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等各類教師評審條件中,增加了教師要“積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內容!
例如,高級教師評審條件之一要“積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和家庭教育講座,家校共育效果良好。教師每學年至少講授過1次班級以上家校共育公開課,學生家長評價良好;校長(副校長)推進開辦家長學校,本人每學期至少參加1次家校共育活動……”而正高級教師條件其中之一要“積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與學生家長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家校共育效果突出。教師每學年至少講授家長學校公開課1次,家訪成效顯著;校長(副校長)辦好家長學校,協同育人效果顯著,每學年至少參加2次家校共育活動。”據了解,這種做法在全國省級政府部門尚屬首次。
對此,省教育廳二級巡視員、人事處處長楊光表示,近年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去年10月,全國人大又通過了家庭教育促進法,對教育系統的家教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體現上述精神,發揮導向作用,新修訂的中小學職稱評審文件專門增加了“積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的內容。
“由于平常忙于工作,我們在對孩子教育過程中面臨很多困惑,比如孩子沉迷游戲、父母觀念不統一等等。這種情況下,特別需要學校和老師能夠給予專業指導。”鄭州市民李女士說。
“教師在家庭教育指導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但鼓勵和引導教師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僅憑熱愛、單靠自覺遠遠不夠。”省教育廳關工委副主任、省教育廳家庭教育指導專委會主任董丞明說,新的教師職稱評審標準的出臺,把“軟任務”變成了“硬要求”,必將有力推動我省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開展。
河南省實驗小學黨委書記、校長王獻甫認為,最新頒布的職稱評定文件增加了教師要“積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內容,強調并列出了“家校共育效果”等量化指標。這既是引導廣大教師切實落實家庭教育促進法的“信號燈”和“指揮棒”,更是貫徹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國家《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協同育人”途徑落實落細落小落地的重要抓手和應有之義,具有進一步提升廣大教師“育人工作”專項素養的鮮明導向。新時代的家校關系是同心共育“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的時代新人的共同體和“合伙人”,廣大教師要適應時代需要,切實提升育人工作中的家校共育能力,真正成為孩子健康成長的“重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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