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各有關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著力打造全國數字經濟創新發展新高地的決策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新時代人才強省建設的意見》和《關于全面提升江蘇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的指導意見》,現就在全省開展數字經濟工程專業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任務
結合我省數字經濟產業快速發展實際和數字人才職業發展需要,在我省工程系列職稱中增設數字經濟工程專業,首批設置集成電路、工業互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大數據、智能制造、電子信息、通信、網絡安全、智能交通等10個子專業。聚焦產業數字化和數字產業化,對數字經濟工程子專業進行動態調整,促進專業設置與國家和省重大戰略需求及產業發展同步。
二、評審依據
1.《江蘇省數字經濟(集成電路)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0號)
2.《江蘇省數字經濟(工業互聯網)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1號)
3.《江蘇省數字經濟(區塊鏈)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2號)
4.《江蘇省數字經濟(人工智能)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3號)
5.《江蘇省數字經濟(大數據)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4號)
6.《江蘇省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5號)
7.《江蘇省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6號)
8.《江蘇省數字經濟工程(通信)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7號)
9.《江蘇省數字經濟(網絡安全)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8號)
10.《江蘇省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9號)
三、評審委員會設置
(一)調整組建省級相應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
1.將“江蘇省電子信息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更名為“江蘇省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范圍包括電子信息、集成電路、區塊鏈、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等6個子專業,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設在省工信息化廳。
2.將“江蘇省網絡安全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更名為“江蘇省數字經濟(網絡安全)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設在省委網信辦。
3.將“江蘇省通信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更名為“江蘇省數字經濟(通信)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設在省通信管理局。
4.將“江蘇省智能交通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更名為“江蘇省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設在省綜合交通運輸學會。
5.授權省機械行業協會組建“江蘇省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設在省機械行業協會。
(二)授權南京市、蘇州市開展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評審試點。
1.授權南京市開展人工智能、大數據、智能制造等3個數字經濟工程子專業高級職稱評審試點。
2.授權蘇州市開展集成電路、區塊鏈、工業互聯網等3個數字經濟工程子專業高級職稱評審試點。
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由所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出組建方案,報省職稱辦批準后開展相關工作。
(三)相應調整下放各地區、各單位的原電子信息工程高級職稱評委會。
1.將授權蘇南五市組建的“江蘇省XX市電子信息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更名為“江蘇省XX市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2.將授權自貿區南京片區組建的“中國(江蘇)自貿區南京片區電子信息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更名為“中國(江蘇)自貿區南京片區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
3.經授權組建工程系列(含電子信息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的紫金山實驗室、亨通集團不調整評委會名稱,原自主評審的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名稱相應調整為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
(四)未下放數字經濟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權的地區和單位,數字經濟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評審申報分別由省級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受理。
(五)各設區市已組建的原電子信息工程、網絡安全工程、智能交通工程等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委會按規定程序相應調整評委會名稱。對人工智能、大數據、智能制造、集成電路、區塊鏈、工業互聯網等6個新興專業,各設區市可結合本地區實際,開展相關專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評委會組建按規定程序核準,報省職稱辦備案。
四、證書式樣
江蘇省數字經濟工程專業職稱證書式樣與我省現行職稱證書式樣總體保持不變,職稱名稱作出調整。數字經濟工程各子專業職稱名稱對應為“江蘇省數字經濟(XX,XX為子專業名稱)+職稱層級名稱”,如集成電路專業工程師職稱名稱為“江蘇省數字經濟(集成電路)工程師”。
五、時序進度安排
各地、各部門和各有關單位接到本通知后,請于2022年10月下旬向省職稱辦報送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評委會組建方案,10月底前完成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調整工作。各中級職稱評委會調整工作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不遲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完成原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網絡安全工程、智能交通工程和機械工程等相關專業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評委會,按規定程序報備的評審結果仍然有效,職稱證書按新的格式進行制發。尚未組織召開年度職稱評審會議的,待新的相關專業評委會調整到位后,按程序于12月底前組織開展年度職稱評審工作,未經省職稱辦同意,不得跨年度組織評審。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數字經濟工程專業職稱評價體系是服務數字經濟產業發展、服務數字經濟人才高地建設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數字經濟工程專業職稱評價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主動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推進合力。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省職稱辦報告。
(二)嚴密組織實施。各地、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按照省職稱辦統一部署,抓緊推進數字經濟工程專業職稱評價體系建設各項工作。嚴格落實職稱評審工作各項規定要求,重點加強專家庫建設、職稱評審組織等各個關鍵環節的檢查指導和監督,確保工作質量。工作中有任何問題請及時向省職稱辦反饋。省職稱辦將適時對數字經濟工程職稱評審工作進行抽查。
(三)做好宣傳發動。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工作統籌,重點面向園區、企業等數字經濟工程技術人才集聚度高的地區,積極開展數字經濟職稱評價工作宣傳。充分發揮行業部門、龍頭企業和專業化機構等作用,特別是要調動民營企業積極性,積極營造引導支持數字經濟工程技術人才創新創業、激勵其職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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