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下發文件,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的,可由單位自主聘任相應系列初級職稱;取得技師和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系列中級職稱和副高級職稱。據了解,這一舉措在高校專家和職工中引起強烈反響,它對改變重學歷輕技能,打破千軍萬馬奔高考的世俗觀念,實現學習的學好,干活的干精,平衡各類人的收入,實現共同富裕目標很有幫助。
拓展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打破重學歷輕技能教育誤區:
天津市人社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該文件的主要內容包括,具備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的技能人才,在現工作崗位經過幾年考核合格,且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相應系列職稱申報條件,可參加相應系列職稱評價(如高級工可由單位聘任為初級職稱)。對長期堅守生產一線崗位,具有高超技藝和一流業績水平、為國家經濟發展和國家重大戰略實施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領軍人才,包括通過競賽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天津市技術能手、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可破格申報相應系列職業技術職稱。
天津財經大學商學院人力資源系主任王海霞認為,拓展高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實現兩類人才融合發展,有利于企業人才培養,實現職業生涯的多軌制多元化路徑選擇,最終實現在崗位高階梯上的融合。特別此次新出臺的貫通舉措為高技能人才提供了廣闊的晉升空間,為高職中專技校培養技能人才帶來了專業建設的契機,在國家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大背景下,職業教育的專業教學效果將會有明顯的提高。貫通舉措將讓專技融合為職業院校規劃“多重融合、分級賦能”新型人才培養模式提供政策依據,同時為學生樹立大國工匠的職業理想,為工匠精神、師徒傳承提供人才培養的沃土。天津某高職院校學生蔡小微正在某汽車電子裝配廠學習,了解到文件內容后,她高興地說,以前認為上高職沒有出路,只有到企業干活。現在看來只要我們學好技術,也能評職稱,享受相應待遇。這也算一條好出路吧!
專家詳解文件內容,高級工就能評職稱:
天津晟曌律師事務所趙欣媛主任針對讀者關注的問題,對該文件進行了解讀。她介紹,文件規定本市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價的范圍為工程技術、農業技術、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8個職稱系列;高技能人才可按報考條件要求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其中,通過經濟、會計、統計、審計、翻譯、出版、通信、計算機技術與軟件等“以考代評”職稱系列(專業)國家統一考試的,可由用人單位進行聘任,實行副高級考評結合的須通過職稱評審后再行聘任。通過非“以考代評”職稱系列(專業)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可由用人單位按本市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文件規定進行聘任。此外文件主要涉及以下兩個部分:
一、完善評價標準
1.基本條件。具備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可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查詢,下同)的技能人才,在現工作崗位近3個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相應系列職稱申報條件,均可參加相應系列職稱評價。
2.學歷和資歷條件。參加職稱評審的高技能人才須具備本市相關系列(專業)職稱評審規定的學歷、資歷要求。建立技能人才學歷比照認定制度,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技師)班畢業的,可分別比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高技能人才取得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能工作的任職經歷,可累計為專業技術工作任職資歷。
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的,可由單位自主聘任相應系列初級職稱;取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系列中級職稱;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系列副高級職稱;取得特級技師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5年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系列正高級職稱。
3.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高技能人才職稱評價應充分體現其職業特點,堅持把職業道德放在評審首位,引導技能人才愛崗敬業,弘揚工匠精神。突出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注重評價高技能人才在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難題、參與技術改造革新、工藝改進、傳技帶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貢獻。技能競賽獲獎情況、行業工法、操作法、完成項目、技術報告、經驗總結、行業標準等創新性成果均可作為職稱評價的代表性成果。對學歷、論文、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限制性要求。對技術技能型人才,要注重評價實際操作能力和解決關鍵生產技術難題的能力和貢獻;對知識技能型人才,要注重評價運用理論知識指導生產實踐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的能力。
4.破格條件。對長期堅守生產一線崗位,具有高超技藝和一流業績水平、為國家經濟發展和國家重大戰略實施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領軍人才,包括通過競賽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天津市技術能手、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可破格申報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職稱。鼓勵產業人才創新創業聯盟舉薦盟內業績突出的高技能人才申報。
對中華技能大獎、“海河工匠”獲得者、通過評選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擔任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或經本市認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可由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審委員會破格評審認定副高級職稱或直接申報評審正高級職稱。
二、加強評價制度與用人制度銜接
(一)高技能人才依據技術技能水平自愿參加職稱評審,鼓勵取得職稱的高技能人才堅守在生產服務一線。企業應建立內部技能崗位等級與管理、技術崗位序列相互比照,專業技術崗位、經營管理崗位、技能崗位互相銜接機制。對用人單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職級晉升、工資福利、評優評獎、科研項目申報等方面,分別比照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申報“海河工匠”評選。
(二)用人單位應研究制定高技能領軍人才職業發展規劃,可通過實行高技能領軍人才年薪制、協議工資制、股權期權激勵,設立高技能領軍人才特聘崗位津貼、帶徒津貼等方式,按實際貢獻給予高技能人才績效獎勵,切實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
(三)鼓勵用人單位優先聘用技術技能“雙師型”人才。
(四)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勤人員,通過貫通改革取得的相應職稱等,不與轉崗直接掛鉤,其崗位聘用按照事業單位聘用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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