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朋友們注意了,近日,江蘇省南通市發布人才新政4.0,獲得高級職稱的人才最高可領取18萬元生活津貼,以及30萬元購房補貼。此次南通發布的《關于更大力度推動人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提供三大方面的政策“升級禮包”。這一被稱為4.0版本的人才新政,對現有人才政策進行集成優化、提檔升級,含金量更高、引才力度更大、激勵措施更細、集成范圍更廣,推動南通市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
本次出臺的新政從招引急需緊缺高端產業人才、集聚青年人才和打造一流人才生態三個方面創新突破,力求集聚一批前沿領域重點產業鏈領軍型高端人才,吸引一批優秀青年人才和高校畢業生在通創新創業,優先引進一批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為南通高質量發展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撐。
新政突出高精尖缺頂級人才引育
本次南通市積極策應江蘇省“登峰計劃”,新增“江海英才”計劃攀峰人才(團隊),從優先舉薦、事業編制調配、安家補貼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如被列為“江海英才”計劃攀峰人才(團隊)支持對象,原則上給予1000萬元資助,用于關鍵技術的攻關突破;在市區購房的,給予個人100萬元安家補貼。新增探索設立“人才保”,繼續鼓勵商業銀行、科技銀行為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業企業提供最高1500萬元貸款。對市區工業類企業或產業鏈重點企業全職新引進掌握工程關鍵技術的高層次創新型技術人才,按其稅前年薪檔次進行梯次補貼,單個人才可獲得累計不超過100萬元的補貼。
新政突出青年人才集聚
圍繞青年人才孵化、見習(實習)、就業、創新創業成長周期,積極構建全周期、全鏈條人才服務體系。市外高校師生受邀參加南通市人才招引活動時,享受一次性交通補貼和最長7天的免費食宿。應屆或畢業兩年內來通回通求職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連續兩年申請免費入住青年驛站,一年內可入住3次,每次不超過10天。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保的,按照其實際繳納社保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出站博士后留通創新創業繼續享受博士生活津貼和購房補貼。首次新增設立“江海青年卡”,青年人才可享受“江海青年卡”專屬服務,包括津貼補貼在線申辦、青年驛站在線申請、重點旅游景點優惠等。
新政突出校地深度融合發展
聚焦南通市重點產業鏈優化高校專業布局,實行校地聯合引才和校企雙聘機制,為南通市人才增量、產業賦能、高校添彩。如南通市每年選派200名企業骨干到駐通高校研修學習、攻讀學位。新增企業引才獎勵,細化院校留才獎勵,充分激發一線引才薦才群體積極性。
據了解,南通市持續迭代升級人才發展政策,吸引大量優秀人才來通創新創業。目前,全市人才資源總量達到157萬人,穩居全省第一方陣。去年,南通市入選省雙創人才73人,省雙創團隊10個,入選團隊數占全省近30%,總數連續七年位居全省第二。
關于更大力度推動人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實省、市委關于人才工作的最新要求,聚焦南通市重點產業發展,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更優服務推動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加快構建人才發展新格局,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南通新實踐,提出如下政策意見:
一、更大力度招引急需緊缺高端產業人才
1.“江海英才”計劃攀峰人才(團隊)
(1)資金資助。將符合南通市重點產業鏈的領軍型高端人才(團隊)列為“江海英才”計劃攀峰人才(團隊)支持對象,原則上給予1000萬元資金資助,用于“卡脖子”技術的攻關突破。對符合條件的創業類人才(團隊)項目,可采取撥投股方式給予支持。重大頂尖人才項目,可一事一議,不設上限。
(2)優先舉薦。資助期內每年可推薦1名符合條件的中青年人才(團隊),直接納入“江海英才”市級引進專項(產業類)實地考察。
(3)事業編制調配。支持對象為南通市事業單位引進或調配的核心成員,單位無空編的,可使用高層次人才周轉事業編制,三年周轉期內享受事業身份待遇。
(4)安家補貼。在市區購房的,給予個人(或團隊排名前三的核心成員)100萬元安家補貼。
2.高層次創業人才(團隊)
(1)資金資助。經“江海英才”市級引進專項(產業類)評審,給予個人100-500萬元、團隊200-600萬元創業啟動資助。
(2)場地保障。由項目落戶地提供一定面積的辦公、研發和生產用房等物理空間,租金實行“三免兩減半”。
(3)金融支持。對獲“江海英才”市級引進專項(產業類)200萬元(含)以上資助的個人或300萬元(含)以上資助的團隊項目,獲資助之日起三年內,市“江海英才”天使投資基金原則上給予100-500萬元股權投資,其他項目擇優投資,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投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五年。對高層次創業人才(團隊)企業,市科技創業投資基金原則上給予不超過2000萬元的政策性股權投資,投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五年。設立“江海英才貸”,鼓勵商業銀行、科技銀行為高層次人才(團隊)創業企業提供最高1500萬元貸款。探索設立“人才保”產品。
(4)企業成長獎勵。對獲“江海英才”市級引進專項(產業類)資助后六年內首次連續2年年應稅營業收入增長20%以上,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實現年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億元的創業人才(團隊)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300萬元二次資助。
(5)企業上市獎勵。對市“江海英才”創業人才(團隊)企業,首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股票成功上市的,給予300萬元獎勵。其中: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材料取得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成功上市發行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成功在新三板掛牌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在北京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50萬元。
3.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
(1)資金資助。經“江海英才”市級引進專項(產業類)評審,給予個人50-200萬元、團隊200-300萬元資金資助。
(2)薪酬補貼。市區工業類企業或產業鏈重點企業全職新引進掌握工程關鍵技術的高層次創新型技術人才(不含管理、銷售人才),在市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年薪30萬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年薪收入總額的10%給予薪酬補貼;稅前年薪50萬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年薪收入總額的15%給予薪酬補貼;稅前年薪100萬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年薪收入總額的20%給予薪酬補貼;稅前年薪200萬元(含)以上的,每年按年薪收入總額的30%給予薪酬補貼,最長不超過三年,單個人才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市區企業柔性新引進海外工程師、設計師、規劃師、咨詢師等高水平外國(境外)專家,一年內,按專家薪資給予1:0.5配套補貼,單個人才不超過50萬元。
4.共性政策
(1)專屬服務。享受“江海英才”一卡通專屬服務,包含子女入學、配偶子女落戶、出入境證件辦理、專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每戶貸款最高額度為南通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的四倍)、父母養老補貼(本人及配偶父母年滿60周歲且入住南通市養老機構,按照每名人才2000元/月標準進行補貼,補貼期不超過五年)等。
(2)生活津貼。三年內,按照院士(國家“兩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5000元/月、國家級人才(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長江學者、國家杰青以及相當層次海內外高層次人才)4000元/月、省“雙創計劃”(或省“登峰計劃”)支持對象3000元/月、“江海英才”市級引進專項(產業類)支持對象2000元/月標準發放生活津貼(與本科綜合補貼以及碩、博士研究生生活津貼可重復享受)。
(3)安居保障。由項目落戶地按需提供租賃型精裝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內免租金。在通購房自住的,按人才類別給予40-15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貼,其中高層次創新人才(團隊)的購房補貼由引進單位和市財政各承擔50%。
(4)配套獎勵。落戶市區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獲得省“雙創人才”專項資金支持的,由市、區兩級財政給予等額配套獎勵,其中市級財政配套50%,配套獎勵與“江海英才”市級引進專項(產業類)資助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從南通市申報國家“兩院”院士,最終入選的,給予個人500萬元、培養單位200萬元獎勵。從南通市申報成為國家級人才(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長江學者、國家杰青等)的,給予青年類50萬元獎勵,非青年類100萬元獎勵。從南通市申報成為省“登峰計劃”支持對象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南通市范圍內作為第一承擔人申報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及以上的,給予個人100萬元獎勵,可累計計算。
(5)首套首購獎勵。對人才通過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形成的新產品新服務,只要符合市場準入和行業交易規則,可采取多種方式推廣應用。對新認定為省級、國家重大裝備(首臺套)的分別獎勵20萬元、50萬元。
二、更大力度集聚青年人才
5.青年人才孵化期
(1)交通食宿補貼。市外高校師生受邀參加由南通市人才主管部門組織的人才招引活動,可提供一次性交通補貼和食宿保障,交通補貼標準為江浙滬皖地區高校學生500元/人、教師1000元/人,其他地區高校學生1000元/人、教師2000元/人,并提供最長7天的免費食宿。其他由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人才招引活動,可參照執行。
(2)入住青年驛站。應屆或畢業兩年內來通回通求職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免費入住青年驛站(允許連續申請2年,一年內3次,每次不超過10天),并享受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崗位推介等系列服務。
6.青年人才見習(實習)期
(1)崗位提供。結合全市產業發展和專業人才需求,每年優選一批“雙一流”建設高校或境外世界名校本科及以上學生,拿出一定數量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實習崗位,組織暑期實習。暑期實習滿1個月的,各地各單位可給予實習大學生生活補貼、交通補貼、住宿保障等,標準可參照南通市就業見習(實習)相關辦法執行。
(2)生活補貼。用人單位給予符合南通市就業見習(實習)政策的高校畢業生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用人單位可向所在縣(市、區)人社部門申請最低工資標準75%的補助。
(3)安居保障。畢業學年在南通市見習(實習)的高校學生可由用人單位通過所在縣(市、區)相關部門申請人才公寓。
7.青年人才就業期
(1)綜合補貼。首次到南通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且繳費滿6個月的,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生500元/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1000元/月標準發放綜合補貼,最長不超過三年。在享受補貼政策期間(或享受期滿后兩年內仍在通就業的)購買市區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長補貼期,最長不超過兩年。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保的,按照其實際繳納社保的50%給予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兩年。
(2)生活津貼。市區企業全職引進的高水平創新型人才,給予碩士(或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2000元/月、博士(或正高級職稱、特級技師職業資格)3000元/月生活津貼,最長不超過三年。在享受津貼政策期間(或享受期滿后兩年內仍在通就業的)購買市區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長津貼期,最長不超過兩年。
(3)安居保障。在南通市無住房,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具有全日制大專學歷(或初級職稱、高級技能職業資格)以上的畢業生可由用人單位通過所在縣(市、區)相關部門申請人才公寓,三年內給予一定租金補貼。在南通市購房自住,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具有碩士(或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博士(或正高級職稱、特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購房補貼。
8.青年人才創新創業期
(1)博士后津補貼。對市區企業進站博士后,給予5000元/月生活津貼,最長不超過三年。出站博士后留通創新創業繼續享受博士生活津貼和購房補貼。
(2)綜合補貼。首次到南通市自主創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且繳費滿6個月,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生500元/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1000元/月標準發放綜合補貼,最長不超過三年。在享受補貼政策期間(或享受期滿后兩年內仍在通創業的)購買市區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長補貼期,最長不超過兩年。具有碩士(或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博士(或正高級職稱、特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可參照青年人才就業期政策享受生活津貼和安居保障。吸納城鄉勞動者就業的,按相關標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3)大賽獎勵。對三年內獲得國家主管部門承辦大賽一、二、三等獎并落戶南通的人才項目,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10萬元“落地獎”,優秀項目直接推薦申報“江海英才”市級引進專項(產業類)并享受相應扶持及政策。對獲得市“江海英才”創新創業大賽一、二、三等獎的人才項目,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金,獲獎時已落戶或兩年內落戶南通的,40%獎金由落戶地兌現,并直接納入“江海英才”市級引進專項(產業類)實地考察。
9.共性政策
專屬服務。享受“江海青年卡”專屬服務,包含津貼補貼在線申辦、青年驛站在線申請、重點旅游景點優惠、電影美食卡券發放、交通出行乘車優惠等。
三、更大力度打造一流人才生態
10.校地融合發展
(1)創新模式。優化專業設置,根據南通市重點產業發展需求,鼓勵南通大學等駐通高校出臺優先發展專業目錄,開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推動產教融合,推進校地共建微電子、大數據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學院,推動高校人才培養供給側與產業需求側緊密對接。深化校企合作,吸納行業龍頭企業參與高校日常教學,開展訂單式培養、崗位實訓和帶薪實習等項目,每年選派200名企業骨干到駐通高校研修學習、攻讀學位,暢通校企合作渠道。
(2)雙聘共享。會同駐通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實現編制在學校、工作在企業,駐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離崗創業,三年內保留人事關系,按有關規定,在原單位同等享受職稱評審、社保等待遇。鼓勵駐通高校教師到企事業單位擔任技術帶頭人,聘請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科技專家擔任駐通高校兼職教師,打造“互惠共享、校地共贏”的高層次人才發展新生態。
(3)聯合引才。駐通高校全職引進人才,按照國家“兩院”院士200萬元/名,國家級人才(國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長江學者、國家杰青等)100萬元/名,省級學科帶頭人50萬元/名標準發放安家補貼。將駐通高校集聚的高層次人才和市“江海英才”計劃融合對接。
11.其他人才獎補
(1)研修深造補貼。鼓勵在職學歷提升,企業委派出國研修學習(含攻讀學位)的研發人員,給予人才1000元/月補貼,最長不超過12個月。企業委派研發人員參加研修學習或出國深造后,仍返回原工作單位并簽訂不少于五年服務協議的,按照獲得博士學位3萬元/人標準給予企業培養補貼。
(2)技術技能提升獎勵。獲得副高級、正高級職稱的企業職工,分別給予個人一次性獎勵5000元、8000元;獲得高級技師、特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企業職工,分別給予個人一次性獎勵5000元、8000元。
(3)離岸研發津補貼。總部設在南通的企業在北上廣深、蘇州五地設立非獨立法人研發機構,五地研發機構聘用的與總部簽訂勞動合同,在北上廣深、蘇州繳納“五險一金”,在南通繳納個稅滿6個月的研發人員,可享受本科(或技師職業資格)1000元/月綜合補貼,碩士(或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2000元/月、博士(或正高級職稱、特級技師職業資格)3000元/月生活津貼,最長不超過三年。市外企業派到南通從事研發工作,在本市無住房的研發人員可由用人單位通過所在縣(市、區)相關部門申請人才公寓,最長三年內給予一定租金補貼。對研發方向為南通市重點產業的研發人員,可享受優先購房、景點優惠、醫院就診綠色通道等政策。
(4)企業培養補貼。在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開設全日制訂單班(每班不少于20人規模),按照實際支付費用給予企業最高人均1000元培訓補貼。對開展現代學徒制、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給予企業最高年人均6000元培訓補貼,中級工一般不超過一年,高級工及以上一般不超過兩年。
12.人才引進獎補
(1)企業引才獎勵。每引進1名院士(國家“兩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及以上層次人才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其中全職引進的給予100萬元。具有省級及以上創新技術平臺的重點產業鏈企業,每年全職新引進首次來通,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副高級職稱、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及以上的按照2000元/人標準給予獎勵,最高50萬元。對企業設立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招引博士后實質運行的,分別給予一次性建站補助20萬元、20萬元、50萬元,博士后設站單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員,給予一次性博士后科研經費補助20萬元。
(2)院校留才獎勵。對高校,組織20名以上畢業學年學生到南通市企業見習(實習)滿3個月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推薦獎勵,鼓勵高校將不低于70%的推薦獎勵用于輔導員(或班主任)等相關就業工作人員獎勵。對市屬院校,畢業生留通就業率、通籍畢業生留通就業率達標后,根據實際留通就業學生人數(畢業生在南通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6個月),按照2000元/人標準給予獎勵補助,鼓勵院校將不低于70%的獎勵補助用于輔導員(或班主任)等相關就業工作人員獎勵。對市外院校,根據實際到通就業學生人數(畢業生在南通市企業就業,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6個月),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推薦就業獎勵,鼓勵院校將不低于70%的推薦就業獎勵用于輔導員(或班主任)等相關就業工作人員獎勵。對在通非市屬高校,獎勵補助或推薦就業獎勵選其一享受。
(3)引才機構(或個人)引才獎勵。幫助引進院士(國家“兩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及以上層次人才的,分別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創業)和20萬元(全職創新)。幫助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每入選1名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省“雙創計劃”(或省“登峰計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人才項目引進后五年內,連續三年銷售額超5000萬元/年或納稅額超300萬元/年,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企業申報專員協助人才成功申報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省“雙創計劃”(或省“登峰計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3000元;協助有效申報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元。
(4)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才獎勵。組織20名以上畢業學年學生到南通市企業見習(實習)滿3個月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推薦獎勵。向南通市企業輸送初次在通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6個月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給予推薦就業獎勵。
(5)金融機構風險補償。設立“江海英才貸”風險補償資金,對“三新”(新產業、新科技、新人才)項目單筆600萬元以下的銀行貸款給予不超過70%的風險補償。
13.共性政策
(1)優先關愛。建立健全領導聯系服務專家制度,定期開展健康體檢、療養休養等關愛活動。常態化舉辦人才國情研修,注重吸納高層次人才進入“兩代表一委員”隊伍,定期開展素質拓展、婚戀交友等活動。科學確定人才公寓建設任務,加快青年驛站和人才公寓提檔升級,提供快遞寄取、圖書借閱、休閑健身等服務,建立從“一張床”到“一間房”再到“一套房”的多層次住房供給體系。免費開放部分高校閱覽室、體育館等設施。完善人才榮譽制度,褒獎各類杰出人才,大力宣傳人才創新創業成果和先進事跡。
(2)優先落戶。具有全日制大專學歷(或初級職稱、高級技能職業資格)及以上的應(往)屆畢業生,將戶口遷入南通市城鎮地區的,取消住房、就業等條件限制,可先落戶后就業。
(3)優先培養。將教育、衛生、文化、金融、知識產權、技術轉移等各領域行業人才納入“江海英才”市級培養專項,加大對行業人才培育和獎補的統籌,具體政策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制定。
(4)優先購房。對新取得預(銷)售許可的熱點樓盤,經協商,隨機抽取不少于項目當期預(銷)售許可住房的30%,優先滿足人才家庭首次購房。在南通市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具有本科學歷(或技師職業資格)以上的就業創業人才,個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在南通市區無住房(無購房記錄)的,可享受一次優先購房政策(每戶家庭限購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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