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職稱制度和人才分類評價改革部署要求,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和其他關于職稱評審有關文件規定,現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評審政策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和《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印發的各系列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和我省制定印發的各職稱系列(專業)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執行。
(一)申報人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品德能力業績特別突出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可根據《江蘇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試行)》(蘇人社規〔2018〕4號)有關規定直接申報考核認定高級職稱,相關工作另行通知。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以考代評”的職稱除外)。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三)全市教育、衛生健康、農業系統基層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2號)規定執行。
(四)高等院校應嚴格執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雙肩挑”人員和職稱評審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蘇人社發〔2021〕86號)規定,落實“雙肩挑”人員核準備案、職稱資格預審等手續,規范開展自主評審工作。
(五)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六)對中、初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翻譯、出版、通信等9個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對高級職稱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會計、統計、審計、經濟(含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產權、農業經濟)4個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相關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或省合格線并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七)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初、中、高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通過考試并獲相應級別計算機與軟件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相關規定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八)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九)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三、申報評審時間
(一)高級:各系列(專業)職稱主管部門按照省各條線主管單位的要求開展高級職稱的申報、資格初審、推薦上報工作,上報省廳前至少提前1周時間至市職稱辦進行資格復審、推薦蓋章,未通過審核推薦的不得上報。已下放至我市的教育、社區衛生、機械高級職稱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附件中《江蘇省2022年度高級職稱評審計劃表》規定的時序進度,完成年度評審、審核、備案工作,不得跨年度評審。
(二)中級:各中評委會辦事機構(含自主評審單位)須于8月底前下發年度評審工作通知,按照《徐州市2022年度中級職稱評審計劃表》(見附件)規定的時序進度,完成年度評審、審核、備案工作,所有系列(專業)職稱評審原則上應在10月底前完成,不得跨年度評審。各中評委會辦事機構下發年度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前,須報市職稱辦備案。
(三)初級:各縣(市)區初級職稱評價工作一年開展兩次,應于6月底和11月底前完成。申報評審具體時間應按本通知要求結合各縣(市)區實際確定。
四、申報評審渠道
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一)從今年起,全省高、中、初級職稱申報全部采取網上申報形式。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具體要求詳見各評委會辦事機構下發的年度評審通知。各部門要主動為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外籍人員在線申報職稱提供好服務。
(二)我市暫無評審條件的中級職稱,需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由市職稱辦統一出具委托評審函。未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進行委托的評審結果一律無效。
援外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高級職稱還須向省職稱辦申請出具委托評審函。其中,援藏援疆援青專業技術人才在援派期間可選擇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在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的,申報材料經派出單位審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區評審標準直接組織評審,無需履行其他報批或者委托手續。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職稱,援派期滿回到我省后繼續有效,省、市人社部門不再發文確認受援地職稱評審結果。
(三)外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委托我市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需向江蘇省職稱辦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中央駐徐單位或外省駐徐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市申報評審,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提交委托函,由江蘇省職稱辦核準同意后指定相應評審委員會受理。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
江蘇省內其他市及我市省直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中級職稱委托我市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需向徐州市職稱辦提交單位所在地市級職稱管理部門或省直屬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
五、職稱申報審核
(一)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應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應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報送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省人社一體化平臺職稱申報系統將自動關聯申報人員的學歷信息和參保單位信息,請各業務部門注意比對驗證。申報人員應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申報,應在屬地繳納社保。單位未繳納(或外地參保在徐分公司工作)的申報人員,須提供單位(或徐州分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工作證明以及三個月的工資流水憑證復印件,以上材料須單位確保真實性后蓋章負責。
(三)評委會辦事機構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報人。審核通過并提交評委會評審人員的基本信息須在評委會辦事機構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職稱評審組織
(一)已下放我市的教育、社區衛生、機械高級評委會(不含自主評審自主發證的高等院校)應在召開年度評審會議10天前,向市職稱辦報備資格審查、評前公示、評審專家抽取和評審通過率設定等評審工作準備情況,再由市職稱辦向省職稱辦上報開評請示。各中評委會(不含自主評審自主發證的高等院校)應在召開年度評審會議5天前,向市職稱辦報備資格審查、評前公示、評審專家抽取和評審通過率設定等評審工作準備情況。
(二)全面落實高評委專家異地交流機制,教育、社區衛生、機械工程系列已下放我市自主評審單位在抽取年度評審專家時,本地、本單位以外的評審專家人數占比不得少于20%。中評委一般要由科研院校、行業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等不同單位的優秀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合理組成,原則上本縣(市)區、本單位以外的評審專家人數占比不得少于20%。
(三)我市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轉發省相關高評委會的年度評審結果,并會同市人社局進行聯合發文,編制市行業部門文號。已下放的教育、社區衛生、機械高評委應在評審公示無異議后應及時報送評審結果的請示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向省人社廳報送請示。申報人自主打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
(四)中級職稱或認定的評審結果,由各行業主管部門在評審公示無異議后及時報送評審結果的請示至市職稱辦,由市職稱辦發文確認,職稱結果文件不得跨年度報送。申報人自主打印全省統一編號的電子職稱證書。
(五)初級職稱評審或認定的結果,由各地、各部門(單位)根據職稱管理權限自行發文公布結果,申報人自主打印全省統一編號的電子職稱證書。
七、有關要求
(一)嚴肅職稱評審紀律。各縣(市)區、各部門、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嚴格執行各項職稱評審政策,不得擅自開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擴大評審范圍。確需單獨出臺職稱政策口徑的,應通過市職稱辦事前報省職稱辦同意。凡違反政策規定、評審程序和紀律要求,或把關不嚴影響評審質量、導致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經調查核實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視情予以通報,并責令限期糾正或者宣布評審結果無效;情節特別嚴重的按規定暫停或收回職稱評審權,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二)加強職稱評審全過程監督管理。加強對各評委會辦事機構的檢查和指導,督促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教育、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完善監督和制約機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按一定比例對全市中評委會進行抽查,綜合考核評估職稱評審工作開展情況,并予以通報。
(三)完善職稱申報評審誠信體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上報省廳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四)健全職評審公共服務體系。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開通全省統一管理的職稱評價公共服務平臺。自2022年起,我市將全面推行該平臺職稱申報、審核、證書下載查詢服務“一網通辦”。凡可通過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查驗核實學歷、學位證書以及社保信息的,不得要求申報人額外提供證明材料。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職稱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加強職稱數據歸集管理,完成年度評審工作后應及時將職稱評審數據按照規范格式、規定程序報送市職稱辦。要加快推進歷史數據清洗歸集工作,在保障信息安全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穩步推進歷史職稱信息查詢驗證服務。
本通知執行過程中遇有困難和問題,應及時向市職稱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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