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職稱制度和人才分類評價改革部署要求,貫徹落實《省人社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精神,現就做好鎮江市2023年度全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鄉土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評審政策: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和《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印發的各系列職稱制度改革指導意見和我省制定印發的各職稱系列(專業)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執行。
(一)申報人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申報人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遵守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團結協作、甘于奉獻,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品德能力業績特別突出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可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直接申報考核認定中高級職稱,相關工作另行通知。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以考代評"的職稱除外)。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三)全市教育、衛生健康、農業系統基層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2號)規定執行。
(四)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五)對中、初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鄱譯、出版、通信等9個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層級職稱,不再進行相應層級職稱評審或認定。對高級職稱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會計、統計、審計、經濟(含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產權、農業經濟)4個系列(專業),專業技術人才須參加回家統一組織的相關考試,成績達到國家或省合格線并在有效期內方可申報評審高級職稱。
(六)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初、中、高級職稱實行國家統一考試。通過考試并獲相應級別計算機與軟件專業資格(水平)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相關規定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七)按照現行省有關文件規定可執行地區的職稱互認政策,已經取得外地職稱主管部門核發確認的職稱證書,流動到我市并申報職稱時,不需要再更換證書,原資格證書可以使用。
(八)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各專業申報日。
(九)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三、申報評審時間:
(一)各評委會辦事機構須按照《2023年度鎮江市職稱申報評審計劃》規定的時序進度,完成年度評審、審核、備案工作,不得跨年度評審。
(二)各地、各單位職稱申報評審時間安排應桉本通知要求并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并擬定報送通知,向社會公告。
四、申報評審渠道:
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一)全市高、中、初級(含初定)職稱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形式。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具體要求詳見各評委會辦事機構下發的年度評審通知。相關政策可進入“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點擊下方”業務專欄”中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服務平臺”,具體資格條件、申報指南、裝訂目錄、表格下載等可查詢"職稱服務”、“政策文件及資料”等欄目。
(二)穩步推進職稱評審社會化,暢通職稱評審渠道。各地、各單位要按照《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X蘇職稱[2020]42號)文件規定,規范做好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和職稱初定工作。
五、職稱申報審核:
(一)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應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應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申報條件的報送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評委會辦事機構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報人。審核通過并提交評委會評審人員的基本信息須在評委會辦事機構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職稱評審組織:
(一)各評委會應在召開年度評審會議10天前,向市職稱辦報備資格審查、評前公示、評審專家抽取和評審通過率設定等評審工作準備情況。
(二)各初中級評委會年度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職稱辦發文公布初中級評審結果,初定初級發文件由各地職稱辦和下放條口單位自行發文公布結果。高級評審結果由省人社廳發文,市職稱辦轉發并公布結果。申報人自主打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
七、有關要求:
(一)嚴肅職稱評審紀律。各地、各部門、各評委會辦事機構要嚴格執行各項職稱評審政策,不得擅自開政策口子,不得擅自擴大評審范圍。凡違反政策規定、評審程序和紀律要求,或把關不嚴影響評審質量、導致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經調查核實后由市職稱辦視情予以通報,并責令限期糾正或者宣布評審結果無效;情節特別嚴重的按規定暫停或收回職稱評審權,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貴任。
(二)加強職稱評審全過程監督管理。市職稱辦要加強對所屬評委會辦事機構的檢查和指導,督促加強職稱評審工作紀律教育、規范評審工作程序、完善監督和制約機制。
(三)完善職稱申報評審誠信體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四)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各地、各部門要圍繞全市“四群八鏈”重點發展方向,聚焦先進制造、數字經濟、綠色低碳等重點領域,主動上門服務,做好政策解讀,提高企業人才申報專業技術職稱的積極性。鼓勵高技能人才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宣傳兩類人才貫通的典型經驗,營造支持人才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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