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年揚州市圖書、文博、群文、藝術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圖書、文博、群文、藝術專業資格條件分別按《江蘇省圖書資料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69號)、《江蘇省文物博物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68號)、《江蘇省群眾文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3〕38號)、《江蘇省藝術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70號)和《江蘇省美術館專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3〕37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
(三)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五)根據市職稱辦《關于做好我市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揚職稱〔2020〕2號)文件精神,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其中,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一致人員,本科滿5年,大專滿7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不一致人員,博士滿1年、碩士滿4年、本科滿7年、大專滿9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
(六)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品德能力業績特別突出的急需緊缺人才,可直接申報考核認定中級職稱,具體按照《關于開展2023年度揚州市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3〕7號)執行。其中,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要求可以正常申報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須按正常申報渠道報相應職稱評審委員會參加職稱評審,不得申報考核認定。
(七)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八)外語(古漢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時可不提交相關材料。
(九)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十)職稱初定按照省有關規定,2022年及以后取得相應層級學歷、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應層級學歷但從事崗位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人員(藥學、中小學教師、自然科學研究等以及有行業準入要求的,以其具體資格條件為準)可以申報初定,具體條件如下:
1、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高中(職高)畢業學歷,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技術員職稱。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級職稱。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按省有關規定做好過渡工作。本年度初級職稱初定工作每季度的第二個月開展一次,分別是2月、5月、8月、10月(四季度因工作安排提前),當月申報,次月審核辦理。
二、申報方式
今年中、初級職稱申報均采取網上申報、線下紙質評審、電子制證形式。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大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事項,點擊職稱評審申報進入申報系統,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同時將紙質材料按照要求報送相應業務主管部門。申報人員必須同時進行網上申報和報送紙質材料,網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8月1日到8月20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評審材料報送時間為8月20日至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將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申報材料提供的所有復印件,要經過審核人簽字、用人單位或檔案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其中學位證書等復印件,須由同級職稱辦審核蓋章。企業申報人員需提供近1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注明個人社保賬號),其中,最近的繳納單位必須為申報單位。
(一)由單位組織、人事或職稱部門上報的材料。
1、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公示結果(將《揚州市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結果作為申報材料之一,裝訂入佐證材料)。公示期間反映的有關問題要及時核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受處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
2、申報人員的所有材料按規定順序分別裝訂成冊,所有復印件必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加蓋公章,并有審核人簽名,否則不能作為參評材料予以初審。申報人員的《揚州市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揚州市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和申報材料信息須完全一致。
3、《揚州市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紙質打印件和電子文檔各1份(A3紙打印)。電子檔命名格式為“XX地區(單位)XX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
(二)本人填寫,單位組織、人事、職稱部門審核的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2份,用A3紙小冊子方式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
2、《揚州市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A3紙打印,由本人填寫,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審核),紙質版5份,電子檔1份,電子文檔命名格式為:申報類別+申報級別+姓名
3、身份證、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帶二維碼查詢內容的畢業證書學信網認證(原件及復印件)。
4、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任現職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用期內聘書(原件及復印件)。
6、任現職以來本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7、專業技術人員綜合考核表(附: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8、《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公益活動核定表》
9、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的規定數量的論文(原件及復印件)。
10、凡破格晉升人員必須按破格條件嚴格掌握,由單位出具破格報告,并對照條件列出破格的依據。
11、申報人情況說明書。
12、其他相關業績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去年申報未通過人員,如材料沒有較大補充,原則上今年不能申報。所有個人申報材料(不含各類證書原件)要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申報表、簡介表不裝訂)。
裝訂要求:
1、兩分冊申報材料要求為膠裝,左邊豎向裝訂,不能使用拉桿或者訂書釘裝訂。
2、每分冊應該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頁碼與目錄對應,目錄與分冊內容清晰關聯。各分冊裝訂成冊后集中在一個材料袋內。
四、相關注意事項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文件,上報材料初審合格后,中級每人收取評審費200元,初級每人收取評審費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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