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4]1號)要求,現就2024年揚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報送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從事質量檢驗、質量管理、計量、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標準制(修)訂、標準化技術研究與推廣等專業的技術開發、應用科學研究、咨詢培訓、技術法規制(修)訂、科技管理等的人員,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條件
(一)中級職稱申報條件
1.揚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和評審條件執行《江蘇省質量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2.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其中,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一致人員,本科滿5年、大專滿7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不一致人員,博士滿1年、碩士滿4年、本科滿7年、大專滿9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
3.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二)初級職稱申報條件
揚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工程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和評審條件執行《江蘇省質量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
(三)繼續教育條件
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要求,申報人員結合實際專業技術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2022年(含)以前的學時要求按照原有規定執行,即申報中級職稱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48學時,申報初級職稱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24學時。
(四)其他條件
申報人員在揚與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繳納社保時間應不少于6個月。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三、申報程序
(一)自主申報
全市中級、初級職稱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線下紙質評審、電子制證形式。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事項,點擊職稱評審(初定)申報進入申報系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裝入申報材料袋,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2024年6月24日,申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24號,逾期則無法申報。終止提交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逾期則不能提交修改。
(二)單位審核公示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認真核對原件,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審核無誤后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的“工作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核實情況"一欄中簽字,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上報。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作為申報材料之一,裝訂入佐證材料。對于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騙取推薦資格的,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申報材料初審
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專人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報送本專業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特殊情況
中夾駐揚單位或外省駐揚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市申報評審,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經市職稱辦核準同意后,方可按以上程序報送評審。國家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委托評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具體申報材料要求如下: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兩份。該表格從人社局網站中下載,且用A4紙正反兩面打印,不需再另外加裝封底!網上提供下載的表格巳設定好紙張大小,無需更改。
2.《揚州市申報質量技術監督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3紙)一式十份,見本通知附件3。
3.《職稱信息采集表》,見本通知附件4,一律按照示例格式填寫。
4.《申報人情況說明書》,見本通知附件5。
5.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帶二維碼查詢內容的畢業證書學信網認證材料。
6.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需提供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復印件;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需提供技術員資格證書、聘書復印件。
7.企業申報人員需要提供近1年的社保繳納證明(注明個人社保帳號),其中,最近的繳納單位必須為申報單位。
8.獲獎證書(個人獲獎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復印件及有關證明材料。
9.繼續教育證書及接受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方面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復印件。
10.任現職以來的論文、論著等反映業績成果方面的材料。
11.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
12.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
13.單位推薦意見材料及公示結果材料。
上述材料除1、2、3、4項外,其它材料均需裝訂成冊。各單位人事部門在審查各類證件、證書、論文等材料時需審查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印章,注明與原件一致,由審核人簽名。其中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復印件,須由同級職稱辦審核蓋章。
五、材料裝訂要求
評審材料分兩冊裝訂:
笫一分冊:各類證明材料,包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聘書、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社保證明、單位推薦意見及公示結果。
笫二分冊:技術工作總結、論文、論著、獲獎證書(個人獲獎證書)、成果鑒定書、工作業績等。
以上材料桉順序裝訂成冊后集中于一個材料袋內,材料袋及各分冊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錄(見附件1、2)。
六、材料報送工作要求
(一)各縣(市、區)、功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認真做好今年藥學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宣傳指導和組織工作,并會同當地職稱主管部門負責初審和材料統一報送工作,將最終確認的申報人員評審材料報送至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教處,評審材料的報送時間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市直事業單位人員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報各自主管部門初審,再報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教處,報送時間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送地點:揚州市文昌西路525號新城西區行政商務中心4號樓揚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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