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2024年度鎮江市藥學專業(藥品)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市職稱辦《關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鎮職稱辦[2024]11號)要求,現就評審材料報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以及質量監督(評審、檢驗、核查、監測與評價)等方面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藥學專業(藥品)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藥學專業(藥品)技術人才。
(二)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評審政策和條件
藥學專業(藥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千印發(江蘇省藥學專業(藥品)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52號)以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等文件執行。
(一)申報人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規定,執業(中)藥師資格可直接對應主管(中)藥師職稱。
(二)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或認定相應職稱。
(三)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具體申報條件按照市職稱辦《關于民企優秀人才申報中級職稱的通知》(鎮職稱辦[2024]13號)執行。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308號)執行。2023年繼續教育學時要滿足90學時,之前年份仍執行原學時要求,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之一。
(五)藥學相關專業指醫學、醫藥化工、生物工程、分析化學等專業。
(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
(七)本專業工作年限,一般從畢業參加本專業工作起計算,取得后續學歷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但必須將全脫產學習時間扣除。任職資歷年限從現專業技術資格批準之日起計算。著作、論文從正式發表之日起算,成果從鑒定之日起計算。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八)申報人同一年度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申報職稱評審。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審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三、申報和審核程序
(一)個人申報。市藥學專業(藥品)中級、初級職稱申報采取網上填報,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不含初定)。申報人員應實名登錄江蘇人社網辦服務大廳依次選擇“個人辦事”一“人才人事”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一“職稱評審申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待網上審核通過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6月15日至8月15日,逾期無法申報和修改。同時,根據自己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對照省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一并提交個人業績等全部紙質材料。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要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將公示結果以書面形式一并報送。對用人單位存在包庇、縱容申報人員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致使申報人員獲取推薦資格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將對相關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依規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貴任。
(三)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復核。按照管理權限,申報材料由各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職稱辦)和各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確認。符合申報條件的報送鎮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處;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評審會辦事機構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報人。審核通過并提交評委會評審人員的基本信息將在市市場監管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有關要求
(一)各市、區市場監管局、各直屬單位負責匯總報送申報人員職稱評審材料;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申報。報送材料請攜帶《鎮江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加蓋公章,紙質版1份)、評審材料。請嚴格參照附件1范本填寫,申報不同層級職稱人員情況一覽表要分別匯總,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郵箱。
(二)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各單位人事部門要對申報材料認真核實,查驗原件材料真實性后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核對一致",經辦人簽名,所在單位蓋章并注明查驗日期。不具備申報人人事檔案保管權的單位,只對其工作業績、論文、專業工齡、任職資格等情況進行核實并簽字蓋章,其學歷、工作經歷(簡歷)等由人事檔案代理機構進行核實并簽字蓋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三)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者代為管理部門要及時將其評審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
(四)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等文件規定,初審通過人員需繳納評審費,本次評審費用標準為中級300元/人、初級180元/人,初審通過人員在提交材料環節接到具體通知后再行繳納評審費用。
(五)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6月15日至8月15日。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4年8月31日前,逾期將不接受報送、信息修改和材料補充。報送地點:鎮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處(鎮江市潤州區檀山路22號1220室),聯系人:宗玉龍。
(六)請各單位桉照要求,認真做好2024年度藥學專業(藥品)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宣傳和組織工作。了解相關政策、下載資料表格可登錄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下方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服務平臺”中的“職稱服務”,進入“政策文件及資料”欄目內查閱下載資格條件、申報指南、表格模版等,也可登錄鎮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告”欄目查閱下載資料表格,所有表格內容和格式不得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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