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度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大中專畢業生初、中級職稱初定(認定)工作,根據《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0〕47號)及《關于下放中級職稱初定權限的通知》(杭人社發〔2022〕18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考核合格。
(二)有準入要求的職業,申報初定(認定)助理級以上職稱應先取得相應有效的職業資格。
(三)所學專業、從事的專業崗位要求、學歷(位)和專業工作年限以杭人社發〔2021〕28號文件所列為準。
二、堅持事業單位評聘結合原則
對納入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所在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推薦工作,且應與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統籌開展。嚴格按照公布崗位信息、個人申報競聘、材料公示、單位考核推薦、審批單位發文公布和單位聘任等程序進行。
三、申報時間及受理地址
2025年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初、中級職稱初定(認定)工作計劃安排如下:
批次 |
網報時間 |
紙質材料受理 截止時間 |
專業工作年限 計算說明 |
---|---|---|---|
1 |
3月1日-3月20日 |
3月31日 |
計算到3月底 |
2 |
6月1日-6月20日 |
6月30日 |
計算到6月底 |
3 |
9月1日-9月20日 |
9月30日 |
計算到10月底 |
4 |
11月1日-11月20日 |
11月28日 |
計算到11月底 |
紙質材料受理地址: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杭州市趙公堤路18號)。
四、申報材料
(一)《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表》一式2份(其中由人社部門留檔1份)。
(二)相關附件材料(應原件掃描后上傳)
1.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2.學歷、學位材料:
(1)國內大專以上學歷(不含技工院校學歷)人員應提供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均應為直接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PDF電子文檔。
(2)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人員,應提供相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只取得國內碩士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的《中國學位認證報告》。
(4)獲得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5)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畢業人員應提供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
(6)技工院校畢業人員應提供全國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查詢結果截圖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
3.現職稱證書(僅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申請認定員級、助理職稱人員提供)。
4.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僅按“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條件認定助理級職稱人員提供)。
5.杭州市歷年參保記錄。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參保記錄可通過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直接獲取。另外,還可通過浙里辦、杭州辦事服務、支付寶等APP或杭州市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等網站下載浙江省基本養老保險歷年參保證明并上傳省申報平臺。
6.勞動(聘用)合同。應能反映符合初、認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現履行期內的合同,之前的合同如無法提供,可用能反映當時工作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記錄替代。
7.職業資格證書。有準入要求的職業,如教師、新聞記者、新聞編輯、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律師、公證員、獸醫等,申報助理級以上職稱時應提供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8.年度考核登記表。提供最近年度(需符合初定專業工作年限要求)考核情況,考核表上需有單位蓋章,并明確年度考核等次。
五、申報流程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個人信息完善、業績維護和申報。申報信息在系統中可以自動提取的(如社保繳納證明、學歷等),申報人員無需提供證明材料。同時,專業技術人員需每年登錄系統,及時維護個人信息,完善業績檔案庫。個人申報網上具體操作流程詳見平臺首頁的《個人用戶操作手冊》。
(二)用人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認真審核業績檔案信息和申報內容,確保真實、準確、完整。用人單位審核具體操作流程詳見平臺首頁的《用人單位操作手冊》。
(三)人社部門審核。審批單位對網上材料和申報條件進行審核。
(四)紙質表格報送。審核通過人員在線打印《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表》,報工作單位審核同意,并在紙質表格上由負責人簽字、“所在單位考核鑒定意見”欄加蓋單位公章(公章與系統所填現工作單位名稱須完全對應;若申報人為被派遣勞動者,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分別在所在單位蓋章欄蓋公章)。紙質表格按時間要求送至受理單位。
(五)表格存檔及證書下載。待審批單位審核批準后,申報人將《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表》取回,并存入個人人事檔案。待公布文件發布后,個人及用人單位可在平臺下載初定(認定)資格公布文件,個人可在平臺首頁“電子證書下載”欄下載電子證書。
六、注意事項
(一)考試專業不初定和認定職稱。對國家和浙江省設有統一考試的職稱系列(即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翻譯、檔案和衛生技術),或部分專業實行全國和省統一考試的(即工程技術和工藝美術系列中,醫療器械、計算機技術與軟件、機動車檢測維修、通信工程和工業設計等專業)不初定和認定職稱,即從事以上專業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均需通過參加考試取得職稱。
(二)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在我區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職稱初定和認定。
(三)轉崗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轉專業技術崗位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后,可以根據本人學歷、資歷條件等申報初定或認定相應職稱,轉崗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時間可以計算為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
(四)公務員。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不初定和認定職稱。
(五)申報原則。職稱初定認定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系(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一致)進行申報,對于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專業技術人才,各有關單位可以受理,初定認定結果在浙江省范圍內有效。人事隸屬關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個地市的專業技術人才,原則上由社保參保地單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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