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0〕47號)和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下放中級職稱初定權限的通知》(杭人社發〔2022〕1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杭州市桐廬縣2025年初定認定初級職稱及碩士博士初定中級職稱工作,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考核合格。
2.有準入要求的職業,申報初定或認定助理級以上職稱應先取得相應有效的職業資格。
3.對全縣納入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所在單位應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推薦工作,且應與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統籌開展。嚴格按照公布崗位信息、個人申報競聘、材料公示、單位考核推薦、審批單位發文公布和單位聘任等程序進行。申報初定認定職稱人員所在單位,應準確填寫《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附件3)。
二、學歷(位)和專業工作年限要求
所學專業與從事的專業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和附件2,學歷(位)和專業工作年限具體要求如下:
(一)初定
1.取得中專(含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院校中級工班,均指畢業,下同)或大學專科學歷(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均指畢業,下同)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員級職稱。
2.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含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和技師班,均指畢業,下同)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的人員,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學歷人員,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者,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5.具有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者,從事專業工作滿3年(學歷或學位取得前后從事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學歷或學位取得后從事專業工作須滿1年),可初定中級職稱。6.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
(二)認定
1.取得中專學歷后,從事專業工作滿5年,可認定助理級職稱。
2.取得中專以上學歷,現任員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年,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可認定相應的員級職稱。
3.取得中專以上學歷,現任助理級專業技術職務滿1年,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可認定相應的助理級職稱。
4.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認定相應專業助理級職稱(適用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
5.二級教師(僅適用于中小學教師系列)
(1)具備碩士學位。
(2)具備學士學位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見習1年期滿。
(3)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并在初中、小學(幼兒園)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
(4)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并在小學(幼兒園)三級教師崗位任教3年以上。
(5)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學歷,任教3年以上,并獲得校級以上優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優秀園丁、教壇新秀和學生最喜愛的教師等稱號。
6.三級教師(僅適用于中小學教師系列)
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學歷或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并在初中、小學(幼兒園)教育教學崗位見習1年期滿。
7.助理講師(僅適用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
(1)具備碩士學位。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見習1年期滿并考核合格。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具有高職以上學歷,見習1年期滿并考核合格。
8.二級實習指導教師(僅適用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
(1)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在三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1年。
(2)具備大學專科(高職)學歷,在三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2年。
(3)具備中等職業學校學歷,在三級實習指導教師崗位任職滿3年。
9.三級實習指導教師(僅適用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
(1)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
(2)具備大學專科(高職)學歷,任教1年期滿并考核合格。
(3)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學歷,任教2年期滿并考核合格。
三、審批單位
初定、認定職稱審批單位為縣人力社保局。
四、申報材料
(一)紙質材料(送受理窗口)
1.《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表》。該表復核通過后系統生成打印(一式三份,帶水印雙面打印),所在單位簽字、蓋章(蓋章與系統所填現工作單位名稱須完全對應)后交受理窗口(詳見附件4),紙質材料受理時間以縣人力社保局短信通知受理時間為準。
2.《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一份,所在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蓋章與系統所填工作單位名稱須完全對應)后交受理窗口,此表僅限納入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提供(注:該表中“初級及未定級”欄實聘人數需明確初級和未定級數,例“10(6/4)”表示“初級及未定級實聘人數10人,其中初級6人,未定級4人”)。
(二)相關附件材料(原件掃描上傳至“我的業績檔案”)
1.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上傳至教育經歷“佐證材料”欄,學歷、學位信息由系統自動提取的無需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材料)。
2.學歷、學位材料(學歷學位材料需與學歷學位證書一并上傳至教育經歷“佐證材料”欄,用以佐證學歷、學位證書的真實性,不可僅傳學歷學位證書,或僅傳學歷、學位材料):
(1)國內大專以上學歷(不含技工院校學歷)人員應提供驗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為直接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的PDF電子文檔,上傳系統后通過二維碼掃描可以顯示學歷信息的方為有效。
(2)無法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人員,應提供相應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只取得國內碩士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的《中國學位認證報告》。
(4)獲得國外或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5)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畢業人員應提供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
(6)技工院校畢業人員應提供全國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查詢結果截圖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的《畢業生登記表》。
3.勞動(聘用)合同(上傳至工作經歷欄“佐證材料”)。應能反映從事初認定專業工作及滿足工作年限條件,現履行期內的合同必須提供,相同單位之前的合同如無法提供,可用能反映當時工作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記錄替代。
4.現職稱證書(僅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申請認定員級、助理級職稱人員提供)(上傳至資質證書欄“佐證材料”)。
5.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僅按“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條件認定助理級職稱人員提供)(上傳至資質證書欄“佐證材料”)。
6.職業資格證書(上傳至資質證書欄“佐證材料”)。有準入要求的職業,如新聞記者、新聞編輯、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律師、公證員、獸醫等,申報助理級以上職稱時應提供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7.《年度考核登記表》(上傳至考核情況欄“佐證材料”)。按工作年限要求分年度上傳最近年度考核登記表(事業單位人員上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企業單位人員上傳本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或可參照附件5樣式上傳)。初、認定初級:大專上傳三年,本科至少上傳一年,研究生以上學歷可直接初定;初定中級: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的需上傳三年,有博士學位的可直接初定。考核登記表需有單位簽字蓋章,并明確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等次方可進行申報。
8.《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該表既要提供紙質件,也要提供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其他附件材料欄”,僅限納入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提供,填表要求前款已述。
9.杭州市參保記錄。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參保記錄可通過系統直接提取,無法提取的可通過浙里辦、杭州辦事服務、支付寶等APP下載參保證明上傳至其他附件材料欄。
五、報送流程
1.用戶注冊登錄。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點擊首頁“個人用戶登錄”(未注冊的點擊“立即注冊賬號”,注冊后登錄),輸入本人的浙江政務服務網用戶名和密碼,即可進入該平臺(具體操作詳見平臺首頁的《個人用戶操作手冊》)。
2.完善個人信息和業績檔案。首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的申報人員,需先完善個人基本信息,可點擊進入“個人基本信息”菜單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申報前需更新完善個人業績檔案,可點擊“我的業績檔案”并上傳相關資料,核對無誤后,提交用人單位(個人所在單位)審核。申報人員個人信息和業績檔案提交用人單位(個人所在單位)審核通過后,方能開始申報。若本單位初次使用本平臺,需先由單位人事負責人注冊用人單位賬號,登錄本平臺并提交授權委托證明,綁定單位名稱后,本單位申報人員才可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和“現工作單位名稱”。(詳細操作見平臺首頁《用人單位操作手冊》)
3.職稱申報。申報人員注冊、填寫、上傳的所有內容必須真實規范。點擊“用戶中心首頁”,在職稱認定申報欄認定類型鉤選“大中專畢業生職稱初定”,單位隸屬關系選擇“浙江省內單位—杭州市—桐廬縣”,受理部門選擇“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申報受理點)”,詳細查看申報相關要求后,點擊“馬上申報”,按要求提示認真填寫申報信息。
4.證件照維護。系統自動采集申報人員二代身份證件照片,核對無誤后確認并點擊“下一步”,如默認照片拍攝時間較早、容貌變化較大的,請根據提示要求重新上傳白底證件照,格式應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寬*高)像素,照片寬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
5.個人承諾。申報人員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性負責并作出承諾,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掃描二維碼,在線簽署《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真實性保證書》,要求字跡清晰,簽署成功后點擊“下一步”。
6.填寫申報信息。按要求填寫各項申報信息,其中“申報職稱名稱”欄需根據自身符合條件選擇正確的職稱名稱,初級(含員級、助理級)、中級職稱在此處區分;“工作小結”欄主要填寫個人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情況,字數控制在150—1000字。
7.提取業績材料。按申報要求,從個人業績檔案庫中提取相關業績內容。該過程需在個人業績檔案維護完成后方能提取相應內容。若個人申報資料提交審核被退回需要修改的,在完成相應業績檔案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報時需重新“提取”業績檔案,方能將修改完善后的內容進行報送,否則報送內容仍為未修改前業績檔案內容。
8.上傳附件及預覽確認提交。根據個人實際情況上傳相關附件,主要包括:《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適用于事業編制人員,填寫要求詳見“申報材料”)、杭州市參保證明(系統無法提取人員提供)等;預覽所有申報信息無誤后,確認(重點確認個人修改后內容是否提取成功)提交所在單位審核。
9.用人單位審核。用人單位在單位審核上報截止時間前嚴格審核申報人業績檔案,對申報人資格進行審查,并在本單位公示(一般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進行網上報送,填寫公示情況(公示期、公示期內有無異議等)及鑒定意見,公示有異議的不予審核通過。
10.受理點資格審查。職稱申報受理點對申報人網上材料和申報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人員予以審查通過。
11.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對申報人網上材料和申報條件進行復核,對符合條件人員予以復核通過。
12.紙質表格報送。復核通過人員(桐廬縣人力社保局短信提醒)下載《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表》,報工作單位審核同意,并在紙質表格“所在單位考核鑒定意見欄”上由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蓋章與系統所填現工作單位名稱須完全對應,申報人系統填報過程須謹慎填寫;同時,若申報人為被派遣勞動者,實際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單位均需在“所在單位考核鑒定意見”欄蓋公章),按時間要求將紙質表格送相應受理窗口。紙質表格包括《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表》(系統生成打印)一式3份,以及《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1份(僅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提供)。
13.紙質表格受理。紙質表格根據屬地原則進行受理:縣經濟開發區企業單位和個人由縣經濟開發區人社窗口負責受理;分水片區企業單位和個人由縣分水鎮人社窗口負責受理;全縣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教師由縣教育局人事科101辦公室負責受理;全縣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由縣行政服務中心1樓人才就業綜合窗口負責受理。
14.表格存檔。待審批單位審核批準后,申報人依據短信提醒將兩份審批單位蓋章后的《初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表》由原受理窗口取回,一份存申報人個人人事檔案、一份存用人單位。個人及用人單位可在系統平臺首頁“結果公布欄”下載初認定資格公布文件,個人可在平臺首頁“電子證書下載”欄下載電子證書。
六、注意事項
1.工作計劃。我縣2025年職稱初認定工作全年受理,一般以季度為周期公布初認定結果,具體計劃安排詳見附件6。
2.受理審核。受理單位要認真核對紙質表格上的水印,審批單位要嚴格按規定條件進行審批,審批結果通過“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考試專業不初定和認定職稱。對國家和浙江省設有統一考試的職稱系列(即經濟、會計、審計、統計、出版、翻譯、檔案和衛生技術),或部分專業實行全國和省統一考試的(即工程技術和工藝美術系列中,醫療器械、計算機技術與軟件、機動車檢測維修、通信工程和工業設計等專業)不初定和認定職稱,即從事以上專業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均需通過參加考試取得職稱。
4.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在我縣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工作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職稱初定和認定。
5.轉崗人員。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轉專業技術崗位并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后,可以根據本人學歷、資歷條件等申報初定或認定相應職稱,轉崗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專業技術管理工作的時間可以計算為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時間。
6.公務員。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不初定和認定職稱。
7.申報原則。職稱初定認定原則上按人事隸屬關系(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一致)進行申報,對于社保、人事檔案、勞動關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專業技術人才,各有關單位可以受理,初定認定結果在浙江省范圍內有效。人事隸屬關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個地市的專業技術人才,原則上由社保參保地單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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