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和教育評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推進我省中小學(含幼兒園,下同)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印發的《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c2022)29號,以下簡稱29號文)等精神,現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學和中職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職稱評審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國家和省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貫徹執行人社部、教育部關于深化中小學、中職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c2020)152號,以下簡稱152號文)等要求,進一步簡政放權、服務基層、立足實際、化解難題,充分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全局激發活力。著力完善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的職稱制度,形成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覆蓋各學段各類教師的評價機制。針對不同學段、不同學科的特點,鼓勵開展分類評審,統籌各評審組中、高級職稱評審比例。取消申報人員所學專業、教師資格證學科和所教學科一致的要求(教師資格證任教學段不低于職稱申報學段,幼兒園教師須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取消中小學教師獲得規定學歷后重新計算職稱任職年限(資歷)要求。教師接受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之一。認真總結推廣同行專家評審的成功經驗,積極探索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實現形式,采取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杜絕簡單用學生升學率、考試成績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條件評價教師。注重參考申報人員工作單位考核推薦意見,增加評審工作的透明度,確保評價結果客觀公正。婦女兒童活動中心等校外教育機構教師職稱申報,待新修訂的相應資格條件出臺后由各級教育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受理。各設區市要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崗位管理工作通知》要求,逐步用足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貫通使用中級和初級教師崗位。各單位在崗位空缺的情況下,應同意其符合條件的教師申報相應層級職稱。
2.堅持師德評價第一標準。職稱評審工作要引導廣大教師立德樹人,愛崗敬業,努力提高師德修養和教書育人水平。把結對幫扶學習困難學生、促進學生轉化提升等情況作為評價教師的重要內容。對師德表現突出的同等情況下優先推薦,師德存在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近三年內有違規違法辦學行為并被縣級及以上行政部門查處且通報批評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等不得推薦評審。對推薦的正高級職稱申報人員,各設區市教育局要全面考察并進行公示,提交有關人員師德師風情況書面說明。
3.堅持教育教學實績與成果貢獻。把教學情況考察和教學能力考核作為教師高級職稱評審、推薦的必要內容。高級職稱申報人員須提供經學校公示并蓋章的任課表(近三年)。對正高級職稱推薦人選須進行教學考核,考核結果結合平時教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等,推薦人選考核結果為優秀的不超過省下達推薦指標的60%。打破“四唯"束,縛不把論文、課題、教學成果獎等作為職稱晉升的唯一限制性條件,實際工作中得到落實、業內評價有效的研究報告或工作總結等教學成果可以替代論文。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點考察其在教育教學實踐中的應用推廣情況及價值。從事特殊教育的教師,須提交一學年的教育教學活動方案;從事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的教師,須提交一學年康復訓練方案及訓練記錄;從事巡回指導等工作的教師,須提交開展教育咨詢、送教上門、指導隨班就讀等工作一學年的材料。研訓員申報高級教師,在中小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且在研訓崗位對學科教學改革與建設、教師培養工作業績突出的,累計年限可放寬到5年。
4.堅持服務一線和振興鄉村。落實鄉村教師”三定向“政策,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可自主選擇按照定向評價標準或者非定向評價標準申報職稱。定向評價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評審通過率,獲評的職稱由鄉村學校流動到非鄉村學校的,應按照有關規定重新評聘。對長期擔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學工作量多的教師以及在參加課后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在鄉村學校任教滿10年且申報之時仍在鄉村學校工作的教師,對其論文發表、課題研究不做硬性規定,可用研究報告、教學教法經驗總結等經專業評價和學校公示、認可的教學成果替代。對特教教師在公開課(評優課)層次、論文等方面適當放寬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晉升高級及以上職稱應有2年以上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可放寬)。因組織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師,援派期間可選擇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師在受援地取得的職稱,援派期滿回到派出地繼續有效。援派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返回后派出單位按照援派期間取得的職稱,在崗位出現空缺時將其優先聘用到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
5.堅持發揮積極導向作用。職稱評審工作要引領教師隊伍建設持續健康發展。高級職稱推薦人選在工作中應率先垂范,發揮好“傳幫帶"的作用。任現職以來擔任過青年教師和師范實習生指導教師、名師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領銜人、師范教育課程兼職教師、教育碩士生指導教師、省級培訓(含空中課堂)授課教師等,或參與“四有“好教師團隊、“雙師型“教師團隊建設并做出較大貢獻、發揮示范作用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對積極參與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標準制定(修訂)等工作并做出實質貢獻的,對學生成長、學科建設和學校(單位)、區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
二、做好正高級職稱人選推薦工作
(一)推薦數量。根據“江蘇省中小學教職工信息管理系統”(截至2022年4月1日)各設區市更新數據測算分配,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核定總數為350人,下達推薦指標415人,其中鄉村教師推薦人數原則上不少于10%,在鄉村中小學任教滿30年的,可不受推薦指標限制。中職校正高級講師下達推薦指標73人(見附件l。)
(二)推薦要求。各設區市要注重推薦人選在學段、學科的合理分布,并向一線教師、鄉村教師傾斜,其中擔任中小學(不含幼兒園)、中職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含副職)的不超過30%,達到同學科教師規定教學工作量的副校長可按教師身份申報。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明確鄉村教師”三定向“崗位,選擇定向評價的教師應在申報人員名冊中標明“鄉村定向教師”。
(三)推薦程序
1.教師個人申報。今年我省中小學和中職校教師職稱全面實行網上申報,經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個人業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職稱)-在線辦理“申報相關信息,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申報人員對照相應的資格條件,提出書面申請,經工作單位同意后,按規定提交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2、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29號文要求,申報人員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2.學校(單位)推薦。通過公開述職、成果展示、民主測評、組織推薦等程序組織開展推薦工作。公開述職和教師測評結合進行,參加人數不少于學校(單位)教師總數的70%;學生測評不少于兩個班。教科研訓等人員面向指導服務對象開展測評,參加人數不少于30人。測評時申報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回避。推薦結果及《江蘇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申報人員情況簡表》《江蘇省中等職業學校正高級講師申報人員情況簡表》(見附件4、5)在學校(單位)網站或相關公共場所公示后報送相應教育主管部門,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市、縣資格審查。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材料核實,確保所有申報材料真實完整。各設區市教育局要委托專業機構對上報的論文代表作進行查重處理。以定向評價標準申報的鄉村教師要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152號文件的身份界定并提供證明。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高校附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申報材料統一報送所在設區市教育局審核。
4.設區市推薦委員會推薦。各設區市應成立中小學、中職校教師正高級職稱人選推薦委員會,對照相應的資格條件,通過審閱申報材料、集中教學測評、同行專家評議等方式擇優推薦。推薦人選及《申報人員情況簡表》在各設區市教育局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各設區市推薦材料報送省教育廳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20日。
三、加強職稱評審規范管理
(一)規范評審辦法程序。職稱評審工作是廉政風險防范的重要領域。各設區市要不斷完善職稱評審辦法,規范評審程序,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廣泛宣傳解讀政策文件,讓全體教師了解職稱評審的標準和要求,向內對標找差,明確努力方向,向外參與監督,積極合理建議。嚴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報對象關,確保評審之前文件公開、條件公開,各環節預留充足時間;評審過程科學有序、公平公正;評審結果及時公開、令人信服。積極化解評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認真及時核查群眾投訴舉報的問題。規范職稱初定政策,2022年及以后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和大專畢業生,入職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碩士研究生初定二級教師、在二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報評審一級教師;大專畢業生在教學崗位見習滿1年并考核合格的初定三級教師、在三級教師崗位任教2年以上可申報評審二級教師。各設區市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文件、操作方案等應于評審前報省人社廳、教育廳備案。
(二)加強材料審核把關。正高級職稱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須各負其責、逐一審核,確保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填寫規范、信息完整、數據準確、內容真實。因申報材料信息疏瀝、錯誤等問題影響到參加評審的,由申報人員和申報單位自行負責,各設區市統一在線提交后不再接受個人或學校(單位)補充材料,逾期未報的視同放棄本次評審。對材料缺涌、拖延等情況比較嚴重或因推薦人選失當造成名額浪費的設區市,核減下一年度正高級職稱人數指標。
(三)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建立健全誠信制度。凡在職稱評聘工作中發現師德師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問題,按照《江蘇省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實施細則》處分處理,取消職稱評審相關資格后,從次年開始兩年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巳通過評審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予以撤銷;巳聘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酌情追究申報單位、推薦單位相關人員責任。
(四)落實評審結果報備。2022年度各設區市中小學、中職校教師職稱評審結果公布后一個月內,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備案(桉“鄉村定向教師”評定人員須備注)。全省中小學、中職校教師正高級職稱評審結果按規定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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