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初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初級職稱:
(一)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技術員職稱。
(二)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師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五)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六)符合貫通條件的技能人才,獲得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且在現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了解國家有關的法律、技術法規和政策;基本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章。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技術員應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助理工程師應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并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須具備下列專業技術工作經歷之一:
(一)參加過縣(局)級以上本專業相關的規劃、咨詢、行業政策研究等課題。
(二)參加過本專業相關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造價、施工、監理、試驗檢測、建設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1項以上。
(三)參加過運輸組織、維護養護、筑養路機械應用、汽車維修與檢測、船舶修造、船舶檢驗、運營(運行)管理、鐵路車輛設備維修檢測、智能交通工具維修檢測等相關的專業技術工作1項以上。
(四)參加過交通運輸領域的通信系統、機電系統、計算機應用系統或智能化產品的項目開發1項以上。
(五)參加過本專業相關技術工作1項以上。
業績、成果要求:
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參與完成的工作成果獲得本行業相關獎項或榮譽。
(二)參與解決本專業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1項以上。
(三)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l篇以上,或在市(廳)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本專業技術工作文章1篇以上。
(四)撰寫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實例材料等1篇以上。
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職稱評審申報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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