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省委、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我市《關于加強鄉土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持續加強鄉土人才隊伍建設,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和《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徐職稱辦〔2022〕4號)要求,現就做好2022年全市鄉土人才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條件
(一)申報人員為在我市民間從事技藝技能、技術應用與推廣、經營管理等工作,在帶領技藝傳承、帶強產業發展、帶動群眾致富方面有一定的業績,且符合《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3號)規定的相應職稱資格條件的本鄉本土人才。
(二)具有相關領域初級職稱的,可申報轉評助理鄉村振興技藝師;具有相關領域中級職稱的,可申報轉評鄉村振興技藝師。
(三)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報。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按個人現有職稱申報轉評同級鄉土人才職稱,獲得的鄉土人才職稱不作為事業單位崗位的聘用依據。
(四)已申報我市2022年度其他職稱評審的,不得申報。
二、申報評審政策
(一)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學歷要求是中專學歷的,包含高中學歷),業績成果、論文等應為申報人取得現職稱后獲得的。
(二)從事工程、工藝美術和農業系列對應專業的申請人,具備相應系列(專業)相應層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所要求的能力業績水平,可在鄉土人才職稱評審結果公布后,同時向工程、工藝美術和農業系列評審委員會申請授予對應專業相應層級職稱。
(三)適應鄉土人才職業發展需要,在鄉土人才職稱評審結果公布后,申請人可向徐州市技能人才評價管理中心申請核發江蘇省相應職業(工種)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取得助理鄉村振興技藝師資格的,可同時核發相應職業(工種)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取得鄉村振興技藝師資格的,可同時核發相應職 業(工種)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四)實行申報承諾制。申請人在提交材料時,承諾提供的相關表格、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為帶來的各項處罰。對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實行“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人員通過互聯網登錄“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注冊個人賬號---人才人事---“職稱評審”申報,在線如實填寫,提交相關申報信息后(在申報基本信息中的“申報評委會”里選擇“徐州市鄉土人才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通過系統自助打印《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并按本通知有關材料要求準備相應紙質材料。網上申報時間為2022年7月25日9:00至8月31日17:00,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
(二)申請人有工作單位的,申報材料由工作單位進行核實并蓋章;申請人無工作單位,且是市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成員的,申報材料由所在市行業協會、學會進行核實并蓋章;其他申請人的申報材料直接報送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予以受理初審。
(三)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本地區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并在部門網站上(或以其它公開方式)公示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的有關問題要及時核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公示結束后,在《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相應欄目蓋章。于9月2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處,并在省一體化經辦平臺中提交初核通過人員信息。報送材料時須提供《2022年徐州市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2,用Excel做表),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處郵箱,郵件標題注明呈報單位全稱和申報人總數。
四、申報材料
(一)《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附件1)一式2份,用A3紙雙面打印,對折成A4紙后從中間騎縫裝訂,每份按內容要求簽字蓋章。
(二)申報人所在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公示情況證明,須加蓋公章。
(三)申報人職稱申報材料合訂本,編頁碼,左側豎向膠裝,不要使用拉桿或訂書釘裝訂。具體內容為:①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②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③繼續教育證書及參加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證明材料(復印件),④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個人的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榮譽證書、參展證書等(復印件)以及專利受讓單位的經濟效益證明、帶動農戶增收致富的效益證明、主持或承擔項目獲得的社會與經濟效益證明等,提供材料應與《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所填內容相符。
(四)申報材料裝入不易破損的牛皮紙檔案袋或文件袋,檔案袋正面貼上《申報材料袋封面》(附件3)。《申報材料袋封面》用A4紙打印,填寫信息后加蓋單位公章。
(五)申報材料不予退還,評審結束一年后集中銷毀。
五、有關要求和說明事項
(一)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及有關行業協會、學會要高度重視鄉土人才中初級職稱申報工作,認真核實申報材料中的信息。
(二)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線上線下同步核實申報材料,做到堅持標準、嚴格把關,重點審核申報人員是否具備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紙質材料與網上填報信息是否一致等,同時要注重申請人的專業能力水平和在“三帶”方面的業績成果,確保申報質量。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對申報材料不完整的、不規范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充的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根據有關規定,需按初級80元/人、中級200元/人標準繳納評審費。評審費在申報材料初審合格后,由各有關單位集中報送材料時一并繳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開具財務收費票據。對符合鄉土人才技藝技能大賽獎勵辦法的,不再收取評審費。
(四)未在網上填寫申報信息、未經過人社職稱部門審(復)核、未及時繳納評審費的視為無效申報,申報材料不予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直接受理申報人員個人報送的紙質材料。
(五)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宣傳發動,努力提升服務水平,真心關愛鄉土人才,確保高質量完成全市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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