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文件精神,經市職稱辦同意,現將2022年度建設工程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確定對象及評審條件
國家承認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即可評審相應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建筑)師職稱。
(二)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建筑)師職稱。
(三)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程師職稱。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
二、申報組織
(一)本年度建設工程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原件審核、報送紙質申報材料方式。
(二)網上申報通過江蘇人社網辦大廳(建議谷歌瀏覽器)注冊申報進行,申報人員須在申報系統如實填寫各項申報信息。
(三)網上申報時間:7月11日—7月31日(逾期不得補報)。
三、申報材料內容
(一)《宿遷市建設工程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1份,由單位統一匯總填報,用A4紙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
(二)《申報表》一式3份。經網上審核通過后,即可在線下載,A3紙雙面打印,對折后用騎馬訂方式進行裝訂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系統下載)
(三)個人承諾書。(申報系統下載)
(四)身份證、任職條件規定的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相應的學信網認證報告、已獲得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原件及復印件。系統自動對接學信網查詢學歷信息,無法查詢的,申報人員需提供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以后畢業的,登錄學信網,打印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3個月以上)或畢業生登記學籍表(2001年以前畢業的,個人人事檔案內或學校檔案均可查找)。
(五)已實施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管理的專業,需提交執業資格證書及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六)資歷期限以來的年度考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七)社保繳費證明,系統自動對接查詢社保信息,無法查詢到的申報人員須提供(申報人在現單位連續參保至少3個月以上,紙質掃描要清晰)。
(八)《繼續教育證書》或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平均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少于40學時,可以累計計算。其中公共科目平均每年需完成24學時。
(九)經單位組織審定的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要全面、客觀的反應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一般應包括:基本情況(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現專業技術資格、簡歷等)、開展工作情況、取得業績、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內容。
(十)業績材料。反映主要業績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學術報告、成果證件、證明及輔助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專利證書、任命文件、協議合同、竣工驗收單、圖紙、圖簽等)。科研立項課題,應提交立項申請表、科技項目合同、鑒定或驗收證書等材料。
(十一)申報人單位對申報人基本情況、評審材料公示結果報告。
四、報送要求
(一)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文件精神,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書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二)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要求
從事建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
1.參與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1項以上,其研究成果通過鑒定。
2.參與起草或編制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圖集、導則、指南1項以上。
3.參與完成建設工程項目1項以上。
4.在建設工程項目中解決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1項以上;或在處理建設工程項目質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隱患中措施得當。
5.參與開發、推廣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項以上。
6.參與完成的工作成果獲得本行業相關獎項或榮譽。
7.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較復雜的技術問題而撰寫的專業技術總結1篇以上;或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1篇以上。
(三)《評審申報表》封面上“申報評審專業(學科)”要與一覽表“申報專業”、材料袋目錄中“申報評審專業(學科)”保持一致,務必填寫準確,報送材料內容與申報評審專業(學科)一致。
(四)報送材料按順序放于一個檔案袋內,檔案袋一律選用牛皮紙質,材料袋外附“宿遷市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材料目錄”。請各單位完成初審工作后,統一上報。
(五)收費標準
根據宿遷市財政局、宿遷市物價局《關于公布宿遷市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宿財綜〔2021〕16號)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評審費72元。請在報送評審材料時一并將相關費用交至局計劃財務處。
(六)報送時間
2022年8月4日至8月11日為材料報送時間,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地址:宿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人事處(宿遷市洪澤湖路793號建設大廈1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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