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2年度宿遷市交通運輸工程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交通運輸工程專業自由職業技術人才。
(二)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評審政策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交通運輸工程初、中級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笫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以及《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3號)執行。
(一)申報人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評審交通運輸工程中級職稱。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交通運輸工程專業職稱評審,按照《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資格條件(試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要求執行。
(三)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蘇人社發(2019)183號)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交通運輸工程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四)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五)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三、申報評審渠道
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委員會,不得多頭報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一)交通運輸工程專業初、中級職稱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形式,同步提交相關紙質材料.申報人員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職稱初定申報人員參看市職稱辦發布的《關于2022年職稱初定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申報。
(二)援藏援疆援青專業技術人才在援派期間可選擇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侖在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的,申報材料經派出單位審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區評審標準直接組織評審,無需履行其他報批或者委托手續。
四、申報材料與要求
申報人報送的各種材料(相關附件可在宿遷市交通運輸局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必須真實、準確、清晰,未經單位(人事代理機構)核實的材料不得上報。申報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退回個人材料并通報其所在單位,同時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取得資格的子以撒銷。
(一)第一部分(不裝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附件1)、(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附件2)各1份,A3規格。
2.《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3)1份,A3規格(一人一單面頁)。
3.《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或《中級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系統導出,帶水印)一式2份,A3規格(騎馬釘裝訂)。封面”申報評審專業”欄目填寫準確,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專業一致。表中“個人承諾書”“承諾人”簽字部分用黑色水筆手寫。
(二)笫二部分(分兩冊裝訂)
第一冊(單面復印,1—5項材料須提交原件查驗):
1.任職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不能通過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查驗的)。
2.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同級轉評前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3.現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聘文(復印件)l,或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證明(原件)。
4.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個人年度考核材料復印件。
5.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學時證明材料),參培證明材料(雙面復印)。
6.單位公示文件和公示結果證明(原件),以及網上(布告欄)公示頁面(彩色打印)。
7.同級轉評人員提供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復印件。
第二冊(雙面復印,荻獎證書、專利證書和發表論文、著作須提交原件查驗):
1.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包括:基本情況(姓名、學歷、現職稱、工作經歷等)`開展工作悄況(如設計、科研`施工、管理等技術工作)、繼續教育情況(參加學術交流、培訓學習等)`取得業績(按類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
2.業績成果材料,對照《申報表》,提交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論文(附封面、主管部門和主辦單位介紹頁、目錄心正文等)、著作(附封面、出版刊號頁、編審人員說明、出版社出具的字數證明)材料。
3.其他材料復印件。
紙質申報材料:一律裝入不易破損的牛皮紙檔案袋(一人一袋)心檔案袋正面須貼《申報材料袋封面》(附件4,“專業類別”“申報資格”填寫準確、完整)分檔案袋袋口無需密封。附件分冊一、分冊二須有《申報材料附件目錄》(附件5。)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不得放入申報材料中。
電子申報材料:將紙質申報材料(復印件須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掃描成PDF格式文件,上傳到申報平臺相關欄目。上傳平臺的電子申報材料必須與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樣一致。
面試答辯:申報中級職稱須進行面試答辯,面試成績作為評委評審的依據之一必答辯內容主要針對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情況以及發表的論文、著作等。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申報人所在單位應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憲整性和時效性,凡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不全的不能上報。做好評前公示(含申報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為申報人出具公示情況證明。審核人審核申報材料時應嚴格審查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加蓋單位公章,杜絕弄虛作假。
(二)各縣(區)職稱辦應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對線上和線下申報材料進行復核。復核重點包括:申報人員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申報人在平臺上提交的所有PDF文件材料是否都有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和單位(審核部門)公章,單位公示天數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申報人公示期有無異議等。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須在平臺上留下審核、補正、退回等記錄)。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各單位要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將符合申報條件的紙質申報材料、相關原件、審查報告以及匯總后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紙質蓋章件等按時集中提交市交通運輸局政治處。
六、收費標準
根據宿遷市財政局、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宿遷市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宿財綜(2021)16號)文件精神,中級職稱評審每人收取評審費270元;初級職稱評審每人收取評審費72元.上報材料初審合格后,需繳納評審費。
七、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一)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時間為8月25日一9月20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予申報。
(二)市局受理紙質申報材料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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