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副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報評審高級會計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專業能力、工作業績要求:
系統掌握和應用經濟與管理理論、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會計工作經驗,能夠解決會計及相關專業技術工作中的疑難問題,能夠獨立負貴某領域或一個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工作業績較為突出。取得會計師職稱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擬訂、修訂財會創新制度或管理方法,推動會計職能拓展,有效提升內部管理水平。
(二)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加管理決策,所提財會管理建議被采用,實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三)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企業上市、投融資、改制、重組、清算等,取得良好經濟效益。
(四)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內部審計,所反映的問題具有典型性,所提建議、意見被采納,實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五)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縣(區)級以上重點工程、技術項目、重大建設項目的經濟可行性論證,所提建議、意見被采納,實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六)主持或作為主要人員參與大中型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審計、專項審計、財稅咨詢、項目策劃,所提意見、建議被委托單位采納,實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七)推動本單位或本系統會計工作轉型升級,有效發揮會計管理職能作用,形成具有可推廣價值的財會工作新方法新舉措。
專業理論要求:
熟悉會計專業領域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較強的理論水平和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會計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會計相關研究課題、調研報告等。取得會計師職稱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公開出版會計及相關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1部以上(至少1部不少于20萬字,本人撰寫或翻譯不少于5萬字)。
(二)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刊物上獨立撰寫或以第一作者身份發表會計及相關專業論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刊物上獨立撰寫發表會計及相關專業論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及本人主持并實施的與會計專業相關的專題方案、分析報告等1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四)主持完成市廳級以上立項的會計及相關專業科研課題1項以上,并經立項部門組織的同行專家鑒定通過。
(五)主持編寫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評選的管理會計優秀案例1篇以上。
(六)長期(取得會計師職稱10年以上)在鄉鎮(街道)非企業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其崗位實踐性強、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在論文上不做硬性要求。本人主持并實施的與會計專業相關的專題方案、分析報告等2份以上(每份不少于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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