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統計專業(高級統計師)副高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與資歷條件:
參加高級統計專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報評審高級統計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取得統計師職稱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第二學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統計師職稱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三)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統計師職稱后,從事與統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專業經歷(能力)及工作業績:
熟悉統計相關法律法規,掌握系統的統計理論和比較豐富的統計業務知識,能夠組織和指導一個地區(部門、專業)統計業務工作。帶領、指導統計師及其他統計工作人員完成擬定調查方案、組織實施統計調查任務。有較為豐富的統計工作經驗和解決統計工作中重大問題的能力,能為生產經營活動、經濟管理工作或領導決策提供指導或咨詢。取得統計及相近專業中級職稱資格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主持設計2項地市級以上綜合性統計調查方案并成功實施。
(二)主持、指導實施縣(區)級以上地區(部門、專業)統計調查項目3次以上。或者在企事業單位組織實施5項統計調查項目。
(三)擔任本系統、本單位統計相關業務負責人,負責、指導本單位統計相關業務工作,取得先進業務經驗,獲上級主管部門或統計部門認可。
(四)完成2項地市級以上統計及相關專業科研課題研究項目(以有關部門評審、鑒定、驗收為準)。
專業理論水平:
熟悉統計專業領域現狀和發展趨勢,具有一定理論水平,能夠對社會經濟問題進行系統的調查研究,撰寫較高水平的統計調查、分析研究報告或較高應用價值和學術水平的論文、論著等。能夠對社會經濟的現狀和發展作出科學的分析和預測。取得統計及相近專業中級職稱資格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作為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社出版有統一書號(ISBN)的統計或者相近專業著作(譯著),本人獨立撰寫不少于5萬字;或者參加編寫已投入使用的統計或者相關專業書籍,本人獨立撰寫不少于5萬字(對未注明作者撰寫章節的書籍、著作,不能作為研究成果)。
(二)作為第一作者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核心類期刊上,或者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國外期刊、報紙上發表的統計及相關專業論文、統計分析報告不少于1篇(期刊每篇不少于3000字,報紙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三)作為第一作者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非核心類報紙、期刊上發表的統計或者相近專業論文、統計分析報告不少于3篇。
(四)作為第一作者在省部級內部刊物上發表的專業論文、課題研究報告、統計分析報告不少于3篇;或者在地市級內部綜合刊物上發表的統計分析報告、課題研究報告不少于5篇。
(五)落實基層統計專業人員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政策,對長期(中級統計師任期已10年以上)在縣(區)級以下單位從事統計工作的人員,其崗位實踐性強、操作性強、研究屬性不明顯的,在論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3份本人主持并實施的與統計專業相關的方案、案例、分析報告等(每份20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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