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等有關政策文件的要求,為做好江蘇省冶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效促進全省冶金行業專業技術人才培養,真正發揮職稱評審工作在全省冶金行業高質量發展中的創新驅動作用,經江蘇省人社廳同意,現就報送2024年江蘇省冶金工程高級(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中級(工程師)、初級(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與對象
(一)在我省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治金工程專業的科學研究、規劃設計、生產工藝、產品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標準化與計量檢測、分析檢驗、科技情報信息、科技管理、項目建設、技術改造、科技咨詢、質量管理以及冶金行業的裝備、智能制造、節能、環保、安全等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從事冶金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才。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評審條件和要求
(一)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著力破除職稱評價不合理的限制性條件,建立健全職稱品德首位評價機制,改進和創新職稱評價方式,牢固樹立“六個注重”鮮明導向,堅持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識別人才。申報冶金工程高、中、初級職稱資格條件,根據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江蘇省冶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9號)文件規定和要求執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按照《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在冶金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取得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冶金工程專業職稱。
(三)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蘇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在我省申報職稱評審,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經相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同意后,報送相應評審委員會。國家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委托評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繼續教育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改的《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之一。依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2/3。
(五)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六)申報人同一年度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七)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冶金工程技術難題,在冶金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明顯高于《江蘇省冶金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破格申報條件,并得到社會和業內專家廣泛認可的,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直接申報高級或正高級職稱評審。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八)今年職稱申報采取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報人員應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電子申報時間為5月27日一7月20日)。冶金工程職稱專業分為:地礦焦耐、鋼鐵(冶煉、加工)、有色金屬及特種合金(冶煉、加工)、金屬制品、冶金機械與建筑、智能制造(電氣自動化、信息化)、能源、環保、安全、技術質量管理、其他專業,應根據自己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進行填報相應專業,對照省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按照材料裝訂要求,一并提交全部的紙質申報材料。
三、申報正高級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材料要求
(一)經市、廳(局)職稱主管部門等核實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網上申報成功后下載雙面打印)一式3份。
(二)《江蘇省冶金工程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1)一式20份,A3紙單面打印(須單位簽字蓋章)。
(三)《江蘇省治金工程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2),填寫匯總上報一份紙質并報送電子版至郵箱。
(四)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客觀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業績成果)。
(五)學歷(學位)證書、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復印件)。
(六)所在單位公示、推薦材料,近五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繼續教育證書以及有關接受業務培訓、學習等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七)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獲獎證書(集體獲獎證書,需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專利證書以及反映本人業績成果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八)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刊登在會刊、論文集)或省級行業專業期刊(省準印期刊)上發表的有較高專業價值的本專業論文、論著或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等理論研究成果(復印件并附上期刊封面及目錄)。
(九)申報正高級工程師需答辯的將另行通知。
(十)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需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同行專家推薦表》(附件7)。
以上材料除(一)、(二)、(三)項外,其他各項材料均須按目錄順序裝訂成冊,封面必須有目錄。
紙質材料裝訂要求
1.第一分冊裝訂順序:(1)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總結。
2.第二分冊裝訂順序:(1)單位公示、推薦材料,近五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2)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3)現任專業資格證書(復印件);(4)技術職務聘書(復印件);(5)繼續教育證書以及參加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3.第三分冊裝訂順序:(1)任現職以來發表的本專業論文(省級以上專業刊物)和出版的著作的期刊封面和目錄文章等(復印件);(2)個人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包括個人獎勵證書(集體獲獎證書,應提供個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個人專利證書(集體專利證書,應提供個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個人項目或集體項目成果鑒定材料(集體項目鑒定材料,應提供個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對重大項目和關鍵技術問題的總結、分析、報告等材料、技術標準和技術文件的編寫、發布、實施等業績證明材料、項目招投標、承包、施工、驗收等業績證明材料、主持或承擔項目獲得的社會與經濟效益等證明材料等。
請將以上材料按材料袋封面(附件5)和分冊目錄(附件6)標注順序裝訂,每個分冊應該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頁碼一律編寫在右下角,與目錄對應。各分冊裝訂成冊后集中在一個材料袋內,材料袋應有完整的封面。
四、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材料要求
(一)經省直單位人事主管部門核實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網上申報成功后下載雙面打印)一式3份。
(二)《江蘇省治金工程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3),用A3紙單面打印一式15份,須按內容要求單位簽字蓋章。
(三)《江蘇省冶金工程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4),由單位匯總上報一份,同時報送電子版至郵箱。
(四)任職以來的專業技術總結。
(五)學歷(學位)證書、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繼續教育證書以及參加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六)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及其獲獎情況(集體獲獎證書,需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專利證書、項目成果鑒定驗收報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等能反映本人專業水平、工作業績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七)任現職以來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本行業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或較大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
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1.第一分冊: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2.第二分冊:單位公示、推薦材料,任職以來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和各類證明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職稱(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書、繼續教育證書以及參加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有效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3.第三分冊:任現職以來作為主要起草人,為解決本行業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或較大項目的立項研究(論證)報告、反映業績成果方面的材料及各類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成果鑒定書等。
五、申報材料報送程序
(一)申報個人對照相應“資格條件”及相關文件符合要求的提供申報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
(二)申報材料應由本人負責整理,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核對原件嚴格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對提供的復印件應由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審核人所在單位公章,并做好送評前的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所在單位將公示后無異議的申報材料按屬地原則,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推薦上報,市人社局審核同意后按照規定時間報送省冶金行業協會職稱辦,省屬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同意后報送省冶金行業協會職稱辦。
六、有關事項說明
(一)對存在偽造學歷、資格證書、任職年限等,以及提供虛假業績、虛假論文論著、剽竊他人技術成果或偽造試驗數據等學術不端、弄虛作假和職業道德失范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二)材料裝訂要求為膠裝,左邊豎向裝訂,不能使用拉桿或者訂書針裝訂,請各單位嚴格審查把關,凡不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將不予受理。
(三)申報職稱評審費500元/人,請在報送材料時繳納或匯至江蘇省冶金行業協會,匯款用途請備注“姓名、單位、職稱評審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放棄申報。如需開取電子發票,請在7月20日前將開票信息發送至郵箱,逾期視為無需開具發票,屆時將無法補開。
(四)相關文件及表格可在江蘇省冶金行業協會網通知公告欄目中查詢下載。
(五)網上申報內容需與紙質材料一致且不可缺漏,最終評審意見將依據網上申報材料為準,紙質材料僅做備查,如因個人原因網上材料不完整或未上傳導致評審不通過,評委會概不負責。
(六)評審結束后,評審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代為管理部門要及時聯系將其申報材料取回并將評審通過人員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對于未取回的材料,評委會保存一年后銷毀。
七、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5月27日至7月20日(逾期不得補報)。
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4年7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報送地點:南京市中山東路新世紀廣場A棟10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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