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精神,現就報送2024年江蘇省圖書、群文、文博、藝術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1.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省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2.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評審政策
(一)圖書、群文、文博、藝術專業資格條件分別按《江蘇省圖書資料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69號)、《江蘇省群眾文化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3〕38號)、《江蘇省文物博物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68號)、《江蘇省藝術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70號)和《江蘇省美術館專業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3〕37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不再統一組織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相關工作納入全省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對在圖書、群文、文博、藝術領域取得重大基礎研究、解決重大技術難題、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能力業績已達到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破格條件要求,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以直接申報本專業高級職稱。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三、申報渠道及程序
1.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由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及省有關單位統一報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辦,不得多頭報送。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2.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蘇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在我省申報職稱評審,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同意后方可申報。
3.職稱申報采取線上與線下結合方式,申報人員實名登錄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三份),將紙質材料按照要求報送相應主管部門。
四、職稱申報審核
1.申報人員的所有材料按規定順序分別裝訂成冊,所有復印件必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加蓋公章,否則不能作為參評材料予以初審。申報人員的《江蘇省XX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江蘇省文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信息須完全一致。
2.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資格條件(含學歷、任職年限、業績成果、著作論文、獎項等),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申報前公示工作,將《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的有關問題要及時核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對于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騙取推薦資格的,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及省有關單位須對申報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并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相應欄目蓋章。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齊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4.新文藝群體(包括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中文藝從業人員,以及自由職業文藝工作者)申報人員的紙質材料由所在設區市文聯初審,并做好申報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省文聯對符合申報條件的新文藝群體申報人紙質材料進行審核,并在相應欄目蓋章。
五、申報材料要求
1.《江蘇省XX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由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及各省有關單位匯總后統一上報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命名格式為“XX地區(單位)XX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3份,用A3紙小冊子方式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
3.《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紙質件3份和電子文檔1份。紙質件用A3紙打印(由本人填寫,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審核)。電子文檔命名格式為:申報類別+申報級別+姓名(例如:群文副研李××)。
4.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和取得現資格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6.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7.《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公益活動核定表》。
8.取得現資格以來本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9.《專業技術人員綜合考核表》(附: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10.所在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聘書(復印件)。
11.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公示材料(系統下載的《單位同意申報證明》原件)。
12.破格申報的依據及相關證明材料。
13.取得現資格以來專業技術工作業績證明材料。
14.獲獎證書等(復印件)。
15.取得現資格以來理論成果。
16.其他相關材料。
上述材料除1、2、3項以外,其他材料須裝訂成冊,相關證書原件須經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或省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確認,相關證書復印件須加蓋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并有審核人簽名。
裝訂要求:
1.兩分冊申報材料要求為膠裝,左邊豎向裝訂,不能使用拉桿或者訂書釘裝訂。
2.每分冊應該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頁碼與目錄對應,目錄與分冊內容清晰關聯。各分冊裝訂成冊后集中在一個材料袋內。
六、注意事項
1.申報正高級資格人員以及破格申報、“綠色通道”申報副高級資格人員須參加面試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申報時在材料袋外面寫清聯系方式(姓名及手機號碼)。
2.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理論成果、業績成果及相關證書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3年內不得參評。
3.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申報正高、破格及“綠色通道”申報副高人員評審費為400元/人,正常申報副高人員評審費為300元/人。請各設區市和省有關單位在報送材料前統一匯入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賬戶,不接受個人匯款。匯款時請備注“單位名稱、職稱評審費”。
4.高評委會年度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公布評審結果,申報人登錄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打印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要及時將其評審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
5.評審結束后,所有評審申報材料(不含通過人員的評審申報表)不退回申報人。
6.除《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外,資格條件及申報評審所需表格、封面等可在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
七、紙質材料報送時間及地點
1.申報人員必須同時進行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報送,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6月12日到7月12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提交后,及時關注本單位人事部門、上級職稱管理部門的審核情況,如有退回需補充材料的,須及時補充并重新提交。
2.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及時完成網上初審,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及省有關單位須在7月25日前完成網上審核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3.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及省有關單位請提前做好紙質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并于7月29日至8月9日派專人將申報材料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辦(人事處),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點:南京市秦淮區中山南路89號江蘇文化大廈7樓,聯系人:陳秋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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