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和《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職[2024]6號)要求,為做好2024年度中國(江蘇)自貿區南京片區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區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的微電子、計算機與網絡、信息與通信、醫學信息工程、新一代信息技術等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區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總部在我區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區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南京人才居住證、紫金山英才卡等的外籍人員可根據通知申報范圍選擇。
(三)夾企在我區三級以下子公司(非國有控股)和外省市民營企業在我區子公司,在我區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申報人員在我區繳納社保,其專業技術人員可直接在我區申報職稱;其他中央、外省市及部隊駐我區單位人員,如需在我區申報職稱,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經市人社局核準同意后,由市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受理。
(四)在我區省屬企事業單位人員(含勞務派遣人員)申報職稱,均應報送至省相應系列(專業)職稱評委會。在我區省屬民辦非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由民政部門登記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其職稱初定或評審等有關工作。
(五)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和政策
(一)申報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高級職稱按照《江蘇省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16號)規定執行。
(二)高技能人才符合相應系列(專業)申報評審條件,可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有關規定申報職稱。
(三)推動職稱與職業資格有效銜接,取得相關職業資格的人員,符合相應系列(專業)申報評審條件,可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和《關于開展國(境)外職業資格比照認定工作的通知》(寧人社[2023]113號)有關規定申報職稱。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專業技術人才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我區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六)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對在本專業領域內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符合相應條件,可直接申報相應職稱。學歷、資歷等符合職稱正常申報評審條件的人員(含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人員)不得申報考核認定。申報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高級職稱考核認定,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由兩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
2.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符合正常職稱申報評審條件,且應高于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中的破格條件。
三、申報方式及要求
2024年度中國(江蘇)自貿區南京片區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方式。
(一)申報方式:申報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完成網上申報。具體操作可參考《南京市職稱評審申報操作指南(通用類)》(見附件1)。
(二)申報時間:2024年6月17日至7月17日(7月17日24:00申報系統關閉,不得補報)。
(三)申報查詢:申報人可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個人中心”中查詢申報信息、審核進度及審核意見;也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手機APP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
(四)申報材料報送:網上初審通過的人員,通過平臺可在線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式一份),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于2024年8月15日至8月30日工作時間報送至中國(江蘇)自貿區南京片區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并完成繳費。其余申報材料均通過系統上傳,無需遞交紙質版。
(五)相關要求
1.學歷學位。系統自動獲取教育部學歷(學位)信息;如新增學歷學位信息時,須提供學歷(學位)信息的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黨校、部隊院校和技工院校等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的,須提供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證明。
2.社保繳納。系統自動獲取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未獲取的,須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須提供需提供用工單位的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及用人單位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企業總部在我區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3.學術成果。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將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參考依據。所提交的論文如能在中國知網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論文無法檢索到的,應將國家新聞出版署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并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所有附件上傳的大小均不能超過20M。
4.繼續教育。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和《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4]65號)要求,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每學時不低于45分鐘),其中公需課一般為30學時,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學時。2023年(含)以前的學時要求按照原有規定執行(寧人社函[2020]8號)。
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平臺在線免費學習公需科目,學習完成且考核合格后,由系統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平臺,也可在線打印公需課學時證明。專業科目由用人單位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培訓、進修、研討交流、學術會議等情況進行學時計算,填寫《南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2024年版)》見(附件2),并提供學時計算證明材料。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級職稱,需參加1個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班線上專題講座學習。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公示要求
1.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2.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將初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在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官網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審委員會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官網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財綜[2023]193號)規定收取評審費用,申報人員論文論著學術檢測費用從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中列支。
(三)個人誠信要求
加強職稱申報人員誠信數字經濟(電子信息),從嚴規范職稱申報弄虛作假和學術不端行為,申報人員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經查實,撤銷職稱并記入個人職稱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為3年。嚴厲打擊各類職稱評審“中介”機構“論文代寫代發”“職稱包評包過”等違規行為,對相關申報人員實行“一票否決"。
(四)面試答辯
高級職稱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地址:南京江北新區風矜路48號A3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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