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2025年江蘇省煤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24〕3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職〔2025〕4號)等文件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煤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和在我省就業的自由職業者,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中符合《江蘇省煤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3號)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報送程序、時間及要求
1.各市屬企事業單位對推薦評審的材料進行審核后,經各設區市職稱主管部門復核,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相應欄目蓋章。省屬企事業單位對推薦評審的材料進行審核后,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相應欄目蓋章。申報條件不符或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
2.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3.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蘇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在我省申報職稱評審,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同意后報送我高級評審委員會受理。
4.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結合實際情況,對引進吸收、推廣應用國外先進技術和裝備過程中取得關鍵性技術進步的;或長期從事煤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并主持完成較大難度大中型工程技術項目,取得較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或在煤炭工程領域自主創新業績突出,作出行業內較大引領示范作用,并經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達到破格申報高級職稱業績條件的基礎上,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通過“綠色通道”申報相應職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6.按照《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職稱〔2021〕132號)的有關規定,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7.繼續教育按照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改的《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并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之一。依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2/3。繼續教育學時認定形式參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308號)執行。
8.申報人員網上申報高級職稱。申報人員應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兩份),與申報評審紙質材料一并上報。網上申報起始時間為5月12日,截止時間為7月21日。
9.2025年7月31日為報送紙質材料的截止日期,逾期不予受理。請各有關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將評審材料報送江蘇省應急管理廳人事教育處。地址:南京市鼓樓區浦江路30號鴻瑞大廈1號樓1021室。
10.所有申報人的復印件材料,均由所在單位人事(職稱)部門負責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審核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印章及經辦人姓名、審核日期。報送材料要求字跡清楚,印章齊全,裝訂整齊,手續完備。
三、申報材料與要求
1.申報材料應由本人負責整理,單位負責審核報送。
2.經縣(市、區)和設區市人事(職稱)主管部門核實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兩份。
3.申報人填寫 “江蘇省煤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一式一份。申報網站學科為其它的申報人,表中“送審學科”請按本人實際學科(專業)填寫。
4.申報人填寫“江蘇省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介表”一式五份(用A3紙打印) 。
5.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出具的公示證明(原件)一份。
6.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工作總結(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專業技術水平、工作業績及獎勵等情況,用A4紙打印)1份。
7.申報人近五年以來年度考核情況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8.申報人學歷、學位、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各1份。
9.申報人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復印件)各1份。
10.申報人科技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11.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撰寫發表的論文、論著、報告等(復印件)各1份。
四、材料裝訂要求
全部材料三個分冊,分類排序裝訂。每個分冊須注明頁碼。
第一分冊 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技術業務工作總結(含簡歷情況)。
第二分冊 各類證明材料〔含學歷、學位、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年度考核情況證明材料、繼續教育證書和各類獲獎證書等(復印件)〕。
第三分冊 論文、論著或譯著
以上材料,請按順序打印目錄并裝訂后,每人一袋,貼好材料袋封面并按要求填好封面內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將被退回。
《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江蘇省煤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江蘇省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介表》不需要裝訂。《江蘇省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簡介表》《江蘇省煤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請在江蘇省應急管理廳“通知公告”欄目中下載。
五、其他有關要求
1.為進一步探索多樣化人才評價方式,堅持以能力和業績作為人才評價的主要標準,根據煤炭工程專業的特點,對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全部進行面試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為提高職稱評審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對申報高級職稱人員評審材料的主要部分,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在本單位內公示5個工作日。
3.申報人員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 2024年12月31日,其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材料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4.材料袋封面請標注姓名、聯系電話、申報專業等信息。
5.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6.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江蘇省煤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為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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