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按照人事部、審計署《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號)及人社部、審計署《關于深化審計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0]84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文件執行。經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商,現將2022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與條件
(一)在我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以申報。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
(二)本次評審申報人員應是參加2019至2021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且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符合《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規定的人員。
(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356號)規定,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時可不提交相應材料。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五)高級審計師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六)外省人員參加我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的,須提供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中夾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須經具有高級職稱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后提交委托評審函,由江蘇省職稱辦核準同意后方可參加評審。
二、轉評高級審計師
取得高級會計師、高級統計師職稱滿3年,目前在審計或審計管理崗位上工作滿1年,.有審計工作業績和成果的人員,可以申請轉評高級審計師。
三、評審申報工作程序
(一)各單位應組織申報人員學習、掌握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條件和報送評審申報材料的有關要求,指導其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并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關聯性。
(二)各單位須嚴格審核申報材料,對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高級審計師考試合格時間、工作業績、繼續教育情況、理論研究成果等資料進行認真核實與認定。
(三)各單位報送申報材料之前,須將申報人員相關材料包括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取得中級職稱時間、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工作經歷、業務成果及撰寫論文、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合格有效證明等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在“單位推薦意見“中注明公示結果。
(四)高級審計師評審依托“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中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進行網上申報,實行現場評審。申報人員在互聯網上登錄網址,在線填報相關申報信息。信息填報成功后,通過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打印3份),同時將個人業績等紙質材料一并報送。
(五)江蘇省審計廳人教處負責申報材料的接收與審核,并將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提交江蘇省審計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
(六)各單位或申報人員按規定的程序、時間和地點報送審批申報材料,提供《江蘇省申報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并將該表電子版發至jssjgspd@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七)職稱證書使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申報人登陸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自主打印,不再發放紙質證書。
四、評審申報材料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
(二)《江蘇省申報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15份。
(三)單位出具的本人聘用合同、在職證明(注明非公務員和非參公人員身份)。
(四)單位推薦意見。
(五)取得中級資格以后近3年或任職期滿綜合考核”稱職”或“合格”以上的證明。
(六)有關證書原件:畢業證書、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省級以上)、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初審后退回。
(七)近3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材料。
(八)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的審計業務成果和巳公開發表的審計及相關理論研究成果(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如著作、論文、調查報告等(注:擔任組長、副組長或主審項目的審計通知書、審計業務成果和發表的論文須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以下情況不作為理論研究成果對待:
1.未列入正式期刊正式出版期號的增刊、副刊、專刊、專輯、論文集等的論文;
2.評論、文摘、新聞報道、年鑒等;
3.會議簡報、動態、講座等資料性質的材料;
4.電子期刊;
5.網絡期刊。
(九)申報人員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來的業務工作總結1份(由所在單位進行審核并逐頁加蓋公章)。
上述有關材料,(一)至(三)項單獨裝入檔案袋提交,其余使用檔案卷宗封面裝訂成冊,在卷首列出目錄并標注出件數及頁碼(證書、論文、調查報告和著作裝訂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原件不裝訂)。
五、申報材料填寫與打印要求
(一)各項申報材料須按規定要求(見附件2)認真填寫,并按照統一格式填制。
(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須是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發的正式表格,通過“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中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系統下載自助打印,用A3紙張雙面打印、騎中縫裝訂,表格格式不得變更,否則不予受理。
(三)《江蘇省申報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用A3紙打印,其他材料均須用A4紙雙面打印或復印。
六、評審工作紀律
申報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個人材料并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同時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再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取得資格的予以取消并收回其高級審計師資格證書。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
(二)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三)其他嚴重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
七、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蘇價費函[2002]62號文件規定執行。
八、材料報送
(一)報送方式:人工送達。
(二)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22年7月18日。
(三)報送材料地點:江蘇省審計廳人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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