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泰州市職稱部門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醫藥石化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副高)評審工作,現就申報評審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全市企事業單位中從事醫藥石油化工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均不得申報評審。
二、申報政策及相關說明
1.全面執行《江蘇省石油化工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9號)(可從泰州職稱網查閱)。
(一)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及以上;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學歷,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及以上;
(三)具備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5年及以上;
(四)按照《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職稱[2021]132號)的規定,在醫藥石化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取得高級技師(一級)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4年,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五)破格申報的按資格條件中關于破格的相關規定執行。
2.申報人員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資歷(任職年限)要求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3.申報人根據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在申報系統中的石油化工專業大類中選擇申報的具體小專業。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二份(從申報系統下載后用A4紙正反打印裝訂)。
(二)《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后)1份。
(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凡可通過職稱服務平臺查驗核實學歷、學位的,可免交證書原件審核)。
(四)中級職稱證書、任職聘書(聘文)。
(五)經職稱部門驗證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明。
(六)單位或有關部門推薦材料以及近五年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材料。
(七)任現職以來的各類獲獎證書、專利證書、項目成果鑒定驗收報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新產品開發、推廣等與本人業績成果相關的有效證明材料。
(八)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刊登在會刊、論文集)或省級行業專業期刊(省準印期刊)上發表的有較高專業價值的本專業論文、著作或專題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請對照《資格條件》中有關論文、著作的具體要求)。
以上材料除(一)、(二)項外,其他各項材料均須裝訂成一整冊,所需證書提供復印件,且必須經所在單位、市(區)職稱辦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
四、材料要求
為方便審核材料,提高申報材料規范度及評審效率,除明確要求散裝的申報材料外,其他材料需裝訂成一整冊,具體說明如下:
(一)整冊申報材料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第二部分為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中級職稱證書、任職聘書(聘文)、繼續教育學時審驗證明、年度考核材料等。第三部分為專業能力和業績成果相關材料。
(二)整冊申報材料應該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頁碼從第一部分的第1頁開始連續編號,且一律編寫在右下角,與目錄對應。
(三)申報材料左側膠裝,不得使用拉桿、票夾裝訂。
(四)申報材料需裝入檔案袋內方可上報。
五、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申報人員進入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點擊右上角的“個人登陸”進入“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20日,屆時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申報人員網上申報審核通過后,須于6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各受理點審核,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各受理點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報推薦審核工作,審核中要認真落實責任,把好審核關,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并于7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含評審委托函及花名冊一份)統一報送至市工信局產業人才與合作處,泰州醫藥園區內的單位報送至園區組織人事局綜合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凡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職稱的,一經查實,將予以撤銷,失信行為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記入誠信檔案庫,并報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為3年。
(三)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文件精神收取評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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