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要求,現就報送2022年全省圖書、文博、群文、藝術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對象
(一)圖書、文博、藝術專業資格條件按《江蘇省圖書資料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69號)、《江蘇省文物博物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68號)、《江蘇省藝術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70號),群文專業資格條件按《省職稱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圖書資料專業研究館員資格條件>等4個專業資格條件的通知》(蘇職稱(2014)17號)有關要求執行。
(二)凡符合江蘇省職稱工作職能部門規定的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對照資格條件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四)外語(古漢語)、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時可不提交相關材料。
資格條件和本通知具體內容可進入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網站,在“通知公告”欄下載。
二、申報方式
今年職稱申報采取線上填報,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報人員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在線辦理職稱評審申報業務,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同時將紙質材料按照要求報送相應業務主管部門。申報人員必須同時進行網上申報和報送紙質材料,網上申報時間為2022年5月1日到6月10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
三、申報渠道及程序
(一)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由各設區市文化廠電和旅游局及省有關單位統一報送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辦,不得多頭報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二)申報人員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規定順序分別裴訂成冊,所有復印件必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后加蓋公章,否則不能作為參評材料予以初審。申報人員的《江蘇省XX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附件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附件2)《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3)《江蘇省文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附件4、5)信息須完全一致。
(三)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申報前公示工作,將《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的有關問題要及時核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受到處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四)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及省有關單位須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確認符合申報條件后,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附件2)《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3)相應欄目蓋章。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五)中夾駐蘇單位如需在我省申報職稱評審,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提交委托函,由江蘇省職稱辦核準同意后方可申報。
(六)2021年評審未通過者,如2022年沒有新增加的申報評審材料及相關內容,各單位不得受理、報送其2022年度職稱評審申報材料。
四、申報材料要求
1.《江蘇省XX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由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及各省有關單位匯總后統一上報。紙質件和電子文檔各1份,紙張件用A3紙打印,電子文檔命名格式為“XX地區(單位)XX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3份,用A3紙小冊子方式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封底應為“評審、登記備案情況“面。
3.《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情況簡介表》。紙質件3份和電子文檔1份。紙質件用A3紙打印(由本人填寫,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審核)。電子文檔命名格式為:申報類別+申報級別+姓名(例如:群文副研李xx)。
4.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6.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
7.《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公益活動核定表》。
8.取得現資格以來本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9.《專業技術人員綜合考核表》(附: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10.所在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聘書(復印件)。
11.取得現資格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復印件)。
12.《專業技術人員赴農村、基層演出場次核定表》。根據《關于藝術表演團體專業技術人員赴農村、基層演出的暫行規定》(蘇文職改(2006)6號)文件精神,請認真填寫。
13.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公示材料。
14.破格晉升的依據及相關材料。
15.取得現資格以來專業技術工作業績證明材料。
16.獲獎獎狀、證書等(復印件)。
17.取得現資格以來理論成果,論文、專著(譯著)篇(部)數按各專業的要求和規定。
18.其他相關材料。
19.職稱評審費繳費證明。
上述材料除1、2、3、19項以外,其他材料須裝訂成冊,相關證書原件須經設區市文化廠電和旅游局或省有關單位人事部勹審核確認,相關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并有審核人簽名。
裝訂要求:
1.兩分冊申報材料要求為膠裝,左邊豎向裴訂,不能使用拉桿或者訂書釘裝訂。
2.每分冊應該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頁碼與目錄對應,目錄與分冊內容清晰關聯。各分冊裝訂成冊后集中在一個材料袋內。
五、有關專業名稱調整說明
根據新修訂的《江蘇省藝術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現對有關專業名稱調整作以下說明:
1.原“藝術監督“現對應“舞臺監督”專業;
2.原“美術師(書法)“現對應“美術師(雕塑、書法、篆刻)”;
3.原“美術師(攝影)“現對應”攝影師(攝像)”;
4.原”主任舞臺技師”(副高)現對應”二級舞臺技術”(副高),原“舞臺技師”(中級)現對應”三級舞臺技術”(中級)。
六、注意事項
1.申報正高級資格人員以及破格申報副高級資格人員須參加面試答辯(答辯時間另行通知),申報時在材料袋外面寫清聯系方式(姓名及手機號碼)。
2.申報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曰;其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書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3.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3年內不得參評。
4.申報正高及破格申報副高人員評審費為400元/人,申報副高人員評審費為300元/人。匯款時請備注“單位、姓名、職稱評審費”。
5.高評委會年度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公布評審結果,申報人自主打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要及時將其評審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
6.評審結束后,所有評審申報材料(不含通過人員的評審申報表)由評審委員會保存一年后銷毀,不退回申報人。
七、紙質材料報送時間及地點
2022年6月11日至7月10日為評審材料集中報送時間,逾期不予受理。各設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及省有關單位請提前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并在上述時間內派專人將申報材料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廳職稱辦(人事處)。
報送地點:南京市鼓樓區龍蟠里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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