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技工院校正高級講師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以及技能要求: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取得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證書,且擔任高級講師職務滿5年,可申報正高級講師職稱。
技術理論課教師還應具有相關職業(工種)技師以上技能水平。
教育、教學以及教研要求:
(一)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1.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專業知識,具有較高的理論研究水平和專業技能水平,在教育教學或本專業一線工作10年以上。系統擔任過本專業2門以上課程(1門為專業主干課程或一體化課程)的全部教學工作。近5年,專任教師平均學年授課不少于320課時,中層干部和兼課教師平均學年授課不少于160課時,校領導平均學年授課不少于80課時。學校年度教學質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近5年2次以上優秀。
2.獨立承擔過技師以上畢業課題的指導工作;或承擔過高級工以上職業培訓任務;或牽頭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3.能對學生進行有效思想道德教育和職業指導,引導學生健康成長。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擔任班主任工作或從事中層以上管理工作3年以上。
4.開設市級公開課、專題講座3次以上,其中2次評價良好以上;或開設省級公開課、專題講座2次以上。
5.系統指導培養青年教師,成績顯著。
6.技術理論課教師應熟悉企業對人才培養的需求,具有解決生產實踐中具有一定難度技術問題的能力,在技術革新方面有較大貢獻,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累計每2年2個月以上且5年累計不少于6個月,并撰寫相應實踐報告。文化課教師到企業或社會機構進行調研,近5年撰寫2篇以上調研報告,了解企業及社會對技工教育及技能人才培養的需求,近5年年均調研或指導學生社會實踐、學生社團活動不少于20天,并取得顯著成績。
(二)技工教育教研機構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本專業扎實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掌握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技工教育發展動態,熟悉學校技能人才培養情況,從事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
2.到學校、企業、社會機構調研技工教育及技能人才培養的需求,近5年年均不少于20天,并撰寫高質量調研報告3篇以上。
3.承擔技工院校師資培訓工作,近5年年均培訓授課、聽課評課30課時以上。
4.指導技工院校開展教研教改、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教材建設、課題研究、辦學水平評估等工作,成效顯著。牽頭組織市級以上教研教改活動5次以上。
業績成果要求:
(一)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中的第1項和第2~9項中的4項: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刊物發表本專業高水平論文3篇以上,其中1篇為核心期刊論文。
撰寫正式出版的本專業高水平學術專著、譯著(排名前2,本人撰寫8萬字以上)視同發表1篇核心期刊論文;主編(排名第1)1部或參編2部(排名前5,每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正式出版的本專業省級以上規劃教材,視同發表1篇公開刊物論文。
2.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改革、教學及學術研究工作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獲得省部級以上教育教學成果(包含說課、微課、公開課、教案、課件制作等)、科學技術研究成果二等獎(排名前3)1次以上;或獲得市級教育教學成果(包含說課、微課、公開課、教案、課件制作等)、科學技術研究成果一等獎(排名前3)2次以上。
3.負責省部級以上示范專業、精品課程、教學資源庫、職業(工種)題庫的建設工作并通過驗收;或主持學校本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并發揮關鍵作用,成績顯著,包括主持制定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一體化課程改革方案,1門以上主干課程的一體化課程標準,開發配套教材、題庫;或主持制定省級一類以上技能競賽標準或競賽方案并實施。
4.參加省級一類技能競賽(學科競賽、教師職業能力競賽)獲得前3名,或參加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獲得前6名。
5.作為中國技術指導專家組成員指導選手參加世界技能大賽;或作為主教練指導的選手入選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隊;或作為教練(專家)組主要成員(排名前3)指導學生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獲得優勝獎以上,或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前3名,或省級一類技能競賽第一名。
6.在開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方面成績顯著。包括:帶領學生到企事業單位實習實訓、社會實踐,累計時間不少于90天;或參與1項以上企業技術革新或主持完成1項以上企業技術攻關難題并通過驗收;或參與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累計完成培訓任務100課時以上。
7.主持省部級以上課題2項以上并通過驗收。
8.作為發明人(排名前2)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創新教育教學改革模式,經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定并在全省推廣;或主持完成實訓實驗設備、裝置的研發,通過省級以上鑒定并在全省推廣;或主持研發的本專業及相近專業的新技術、新產品實現成果轉化,單項目收益達20萬元以上或多項目累計收益達50萬元以上。
9.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技術能手;江蘇技能大獎、江蘇省勞動模范、江蘇省“333工程”培養對象;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省級以上教學名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等其中一項榮譽或稱號。
(二)技工教育教研機構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中的第1項和第2~9項中的4項:
1.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刊物發表本專業高水平論文4篇以上,其中1篇為核心期刊論文。
撰寫正式出版的本專業高水平學術專著、譯著(排名前2,本人撰寫8萬字以上)視同發表1篇核心期刊論文;主編(排名第1)1部或參編2部(排名前5,每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正式出版的本專業省級以上規劃教材,視同發表1篇公開刊物論文;或撰寫高水平調研報告4篇以上,視同發表1篇公開刊物論文。
2.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制定技工教育、職業培訓政策文件2項以上;或制訂與技工教育、職業培訓有關的標準、規范、規程,被市級以上業務或行業主管部門采用。
3.制定市級以上教研活動計劃,組織市級以上大型教研活動或師資培訓活動,年均2次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4.主持省部級以上課題2項以上并通過驗收。
5.制定市級以上說課、微課、公開課、教案、課件制作等教科研評比的技術文件并應用;每年牽頭組織市級以上競賽活動1次以上;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參加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教師職業能力競賽)獲得前3名或省級一類技能競賽(教師職業能力競賽)獲得第一名。
6.主持制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1個以上;或主持制定一體化課程標準2門以上;或完成職業標準、配套題庫的開發與建設1個以上,被市級以上業務或行業主管部門采用。
7.參與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累計完成培訓任務100課時以上。
8.獲得省級以上行政或業務主管部門的綜合表彰。
9.作為發明人(排名前2)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創新教育教學改革模式,經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定并在全省推廣;或主持完成實訓實驗設備、裝置的研發,通過省級以上鑒定并在全省推廣;或主持研發的本專業及相近專業的新技術、新產品實現成果轉化,單項目收益達20萬元以上或多項目累計收益達50萬元以上。
破格條件: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或取得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證書,從事本專業教學工作滿30年,且擔任高級講師職務滿6年,技術理論課教師具有相關職業(工種)技師以上技能水平,可破格申報正高級講師職稱。除具備教育教學教研要求外,業績成果要求的條件中須具備第1項和第2~9項中的5項。
(二)申報人滿足學歷技能條件和教育教學教研及業績成果要求,雖不具備資歷條件,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資歷可破格1年申報正高級講師職稱:
1.省部級科技進步、技術發明、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等二等獎(及相應獎項)1項或三等獎2項以上的項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
2.中國專利金獎、銀獎的主要發明人(排名前3)或江蘇省專利發明人獎獲得者。
3.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第一名獲得者。
4.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5.指導學生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優勝獎以上的教師。
6.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勞動模范、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
7.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
8.江蘇大工匠。
9.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省級以上傳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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