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技工院校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以及技能要求:
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或取得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證書,具有相關職業(工種)高級技師技能水平,且擔任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職務滿5年,可申報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職稱。
教育、教學以及教研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
(一)系統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專業知識,具有精湛的專業技能,在教育教學或本專業一線工作10年以上。勝任本專業的生產實習教學和相關專業理論課的教學工作。近5年,專任教師平均學年授課不少于320課時,中層干部和兼課教師平均學年授課不少于160課時,校領導平均學年授課不少于80課時。學校年度教學質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近5年2次以上優秀。
(二)獨立承擔過技師以上畢業課題的指導工作;或承擔過高級工以上職業培訓任務;或牽頭專業建設、課程改革、實訓基地建設等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三)能對學生進行有效思想道德教育和職業指導,引導學生健康成長。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擔任班主任工作或從事中層以上管理工作3年以上。
(四)開設市級公開課、專題講座3次以上,其中2次評價良好以上;或開設省級公開課、專題講座2次以上。
(五)系統指導培養青年教師成績顯著。
(六)熟悉企業對人才培養的需求,熟練掌握企業生產、服務流程,具有解決生產實踐中具有一定難度技術問題的能力,在技術革新方面有較大貢獻,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累計每2年2個月以上且5年累計不少于6個月,并撰寫相應實踐報告。
業績成果要求: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中的第1~2項中的1項和第3~9項中的4項:
(一)參加省級一類技能競賽(教師職業能力競賽)獲得前3名,或參加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獲得前6名。
(二)作為中國技術指導專家組成員指導選手參加世界技能大賽;或作為主教練指導選手入選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隊;或作為教練(專家)組主要成員(排名前3)指導學生參加世界技能大賽獲得優勝獎以上,或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前3名或省級一類技能競賽第一名。
(三)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改革、教學及學術研究工作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獲得省部級以上教育教學成果(包含說課、微課、公開課、教案、課件制作等)、科學技術研究成果二等獎(排名前3)1次以上;或獲得市級教育教學成果(包含說課、微課、公開課、教案、課件制作等)、科學技術研究成果一等獎(排名前3)2次以上。
(四)負責省部級以上示范專業、精品課程、教學資源庫、職業(工種)題庫的建設工作并通過驗收;或主持學校本專業一體化課程教改并發揮關鍵作用,成績顯著,包括主持制定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一體化課程改革方案,1門以上主干課程的一體化課程標準,開發配套教材、題庫;或主持制定省級一類以上技能競賽標準或競賽方案并實施。
(五)在開展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工作方面成績顯著。包括:帶領學生到企事業單位實習實訓、社會實踐,累計時間不少于90天;或主持完成1項以上企業技術革新或企業技術攻關難題并通過驗收;或參與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工作,累計完成培訓任務100課時以上。
(六)培養指導生產實習指導教師提高操作技能和實習教學能力,有1名以上實習指導教師在市級以上技能競賽中獲得前2名。
(七)作為發明人(排名前2)獲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發明專利1項以上;或創新教育教學改革模式,經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認定并在全省推廣;或主持完成實訓實驗設備、裝置的研發,通過省級以上鑒定并在全省推廣;或主持研發的本專業及相近專業的新技術、新產品實現成果轉化,單項目收益達20萬元以上或多項目累計收益達50萬元以上。
(八)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勞動模范、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技術能手;江蘇技能大獎、江蘇省勞動模范、江蘇省“333工程”培養對象;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省級以上教學名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等其中一項榮譽或稱號。
(九)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或主編1部以上或參編2部以上正式出版的本專業省級以上規劃教材(每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或撰寫正式出版的本專業高水平學術專著、譯著1部(本人撰寫8萬字以上)。
破格條件: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或取得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證書,從事本專業教學工作滿30年,且擔任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職務滿6年,具有相關職業(工種)高級技師技能水平,可破格申報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職稱。除具備教育教學教研要求外,業績成果要求的條件中須具備第1~2項中的1項和第3~9項中的5項。
(二)申報人滿足學歷技能條件和教育教學教研及業績成果要求,雖不具備資歷條件,但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資歷可破格1年申報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職稱:
1.省部級科技進步、技術發明、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等二等獎(及相應獎項)1項或三等獎2項以上的項目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
2.中國專利金獎、銀獎的主要發明人(排名前3)或江蘇省專利發明人獎獲得者。
3.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第一名獲得者。
4.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5.指導學生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優勝獎以上的教師。
6.省部級以上表彰的勞動模范、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
7.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
8.江蘇大工匠。
9.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省級以上傳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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