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通知》(蘇職稱[2023]34號)精神,在我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中增設科學技術普及專業。為認真做好2023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3]45號)要求,經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職稱" />
根據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3]34號)精神,在我省自然科學研究系列職稱中增設科學技術普及專業。為認真做好2023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3]45號)要求,經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職稱辦”)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對象
申報人應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規定的申報范圍:
(一)在我省相關機構和社會團體中專業從事科普管理、科普研究、科普創作、傳播推廣、校外科技輔導和其他科普實踐的人員,以及專業從事上述科普工作的自由職業者。以上人員從事科普工作時間須占其全部工作時間60%以上。
(二)在我省就業、從事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可參照第一條申報。
(三)公務員、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和高等學校、中小學教師序列人員不得申報科學技術普及專業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
二、申報評審政策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科學技術普及專業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實施,各職稱層級申報條件按《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執行。
(一)申報人應當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二)申報人申報評審科學技術普及專業高級職稱,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至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申報人申報評審科學技術普及專業中、初級職稱,各設區市巳設立科學技術普及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由各設區市評審委員會負責受理;各設區市未設立科學技術普及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至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各設區市相關人員中級職稱考核認定由所在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省直及其他單位人員由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按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三)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要求的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評審或認定相應職稱,其在原單位取得的相關工作業績與成果視為專業技術業績。
(四)外省專業技術人才委托我省進行職稱評審的,需向省職稱辦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中夾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省職稱辦辦理有關委托手續,經省職稱辦核準同意后方可申報。
(五)專業技術人才跨區域、跨單位流動時,因崗位發生變動需要跨系列轉評職稱的,轉崗考核合格后可申報同級轉評。轉評滿1年且符合晉升條件的,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工作年限和相關業績連續計算。
(六)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七)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八)鑒于全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高級職稱評審首次開展,對2005年至2008年期間,通過原江蘇省科普專業技術資格考評取得高級科普師、科普師、助理科普師資格,現仍在職在崗的專業技術人才,可分別對應現科學技術普及專業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研究實習員職稱,符合相應層級職稱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評審科學技術普及專業高一級職稱。
三、申報方式
科學技術普及專業職稱申報采取線上填報、線下同步提交紙質材料的方式進行。
(一)線上填報
申報人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個人職稱”專欄或登錄江蘇人社網辦大廳中“人才人事”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
(二)紙質材料
申報人應根據自己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對照《江蘇省科學技術普及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要求提交個人專業技術能力、業績成果等紙質材料。申報人應通過所在單位進行申報,由所在單位審核、公示并出具審核推薦意見后,將紙質材料報送至所屬設區市科協或省有關部門(單位)。
相關申報附件表格及有關常見問題解答,請登錄江蘇省科協官網“江蘇公眾科技網”中“科普專業職稱"欄目閱覽、下載。
(三)面試答辯
申報正高級職稱須進行面試答辯,成績作為高評委評審的依據之一。面試答辯內容主要針對申報人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情況以及發表的論文著作、主持的科普展覽、技術標準等。
四、申報材料提交要求
為方便審核申報材料,避免申報材料遺失或瀝審,提高申報材料規范度和工作效率,除明確要求散裝的申報材料外,其他成冊申報材料需按要求裝訂,說明如下:
(一)第一部分(不裝訂)
1.《申報科學技術普及—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1)1份,A3規格。
2.《科學技術普及專業申報—級職稱情況人員簡介(公示)表》(附件2)1份,A3規格(一人一單面頁)。
3.《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或《中級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系統導出,帶水印)一式2份,A3規格(騎馬釘裝訂)。封面”申報評審專業”欄目填寫準確,報送材料內容要與申報評審專業一致。表中“個人承諾書”“承諾人"簽字部分用黑色水筆手寫?!犊己苏J定申報表》專家或領導推薦意見須由專家或領導本人簽名確認,推薦專家須具有高級職稱。
(二)笫二部分(分兩冊裝訂)
第一冊(單面復印,l—5項材料須提交原件查驗)
1.任職條件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不能通過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查驗的)。
2.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同級轉評前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3.現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聘文(復印件),或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證明(原件)。
4.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個人年度考核材料復印件。
5.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學時證明材料)、參培證明材料(雙面復印)。
6.單位公示文件和公示結果證明(原件),以及網上(布告欄)公示頁面(彩色打印)。
7.同級轉評人員提供原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復印件。
笫二冊(雙面復印,獲獎證書、專利證書和發表論文、著作須提交原件查驗)
1.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包括:基本情況(姓名、學歷、現職稱、工作經歷等)、開展工作情況(如科普管理、研究、創作、傳播推廣、科技輔導等專業實踐工作)、繼續教育情況(參加學術交流、培訓學習等)、取得業績(按類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
2.業績、成果材料。對照《申報表》,提交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論文(附封面、主管部門和主辦單位介紹頁、目錄、正文等)、著作(附封面、出版刊號頁、編審人員說明、出版社出具的字數證明)材料。
3.其他材料復印件。
紙質申報材料:一律裝入不易破損的牛皮紙檔案袋(一人一袋)。檔案袋正面須貼《申報材料袋封面》(附件3,“專業類別”“申報資格"請填寫準確、完整),檔案袋袋口無需密封。
附件分冊一、分冊二須有《申報材料附件目錄》(附件4)。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不得放入申報材料中。
電子申報材料:將紙質申報材料(復印件須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掃描成PDF格式文件,上傳到申報平臺相關欄目。上傳平臺的電子申報材料必須與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一致。
五、其他事項說明及要求
(一)單位審核推薦。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含學歷、任職年限、工作業績、發表論文論著等)以及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嚴格審查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名、加蓋單位公章,杜絕弄虛作假。做好評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在《科學技術普及專業申報—級職稱情況人員簡介(公示)表》中明確提出推薦意見,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并加蓋單位公章。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所在工作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由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
(二)主管部門復核。各設區市科協以及省各有關部門(單位)、機構和社會團體要對申報人材料嚴格把關、審查核實,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復核重點包括:申報人是否符合申報條件,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申報人在平臺上提交的所有PDF文件材料是否都有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人簽字和單位(審核部門)公章,單位公示天數是否符合文件要求,申報人公示期有無異議等。
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須在平臺上留下審核、補正、退回等記錄)。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各設區市科協申報材料復核后,應提請所在設區市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統一報送省科學技術普及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省科協組織人事部)。
(三)紙質材料報送。各設區市評審委員會、省各有關部門(單位)、機構和社會團體要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將符合申報條件的紙質申報材料、審查報告以及匯總后的《申報科學技術普及—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紙質蓋章件、電子版等,按時集中提交省科協組織人事部,退回修改率較高的將視情通報。其中,"申報研究員一覽表”和“申報副研究員一覽表“要分別匯總。
(四)嚴肅申報紀律。申報人存在偽造學歷、職稱證書、任職年限等,提供虛假業績、虛假論文論著、剽竊他人作品和技術成果等學術不端、弄虛作假行為,以及違背科技倫理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并報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為3年。對于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騙取推薦資格的,視情況在全行業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省科協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公布評審結果,評審通過人員可自主打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或者代為管理部門要及時將其評審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評審結束后,所有申報材料(不含通過人員的評審申報表)由評審委員會保存一年后銷毀,不退回申報人。
(六)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線上申報時間:2023年8月7日24:00前,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予申報。
主管部門復核:2023年8月10日24:00前,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紙質材料報送時間:2023年8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30號同心大廈23樓江蘇省科協組織人事部(郵編: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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