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精神,現就做好2024年度江蘇省林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涉林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省就業的自由職業涉林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省就業涉林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評審政策規定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以及《江蘇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5號)等文件執行。
(一)申報人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或認定相應職稱。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累計不少于72學時。
(四)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五)2023年申報評審未通過人員,如沒有新的補充材料,如申報條件(學歷、資歷)或評審條件(能力、業績、論文)等,今年不得申報。
三、申報審核要求
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通過所在單位申報,并逐級審核報送至省林業局職稱辦。申報人同一年度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就業群體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者人事代理機構屬地申報。
(一)個人申報
1.采取網上申報形式。申報人員應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按要求注冊并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各設區市申報人按所在行政區域注冊,省有關單位申報人按省直單位注冊。
2.上傳申報材料。所有申報材料須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并有審核部門公章和審核人簽名,方視作有效申報材料;有效申報材料掃描成電子文檔上傳到相應欄目;所獲的成果獎勵證書,須附授獎部門發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論文發表的期刊,須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期刊查詢截圖。
個人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
(二)申報審核
1.單位初審。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審核人必須在上傳的材料上簽名并加蓋審核單位公章,杜絕弄虛作假;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為其出具公示結果證明。對于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騙取推薦資格的,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縣、市職稱主管部門復審??h、市林業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應當組織專人認真研究職稱申報政策,按規定時間、程序和標準對申報材料認真進行審核。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由設區市務必于7月10日前通過平臺系統集中上傳至省林業局職稱辦;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3.省林業局職稱辦審核。按照標準要求完成申報材料線上審核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委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報人。與此同時,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個人提交紙質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人員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A3紙雙面小冊子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最后一頁為評審、登記備案情況)?!秾I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須經縣(市、區)、設區市職稱管理部門,或省有關單位蓋章確認。
2.《江蘇省申報林業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4紙一張正反打印,不增附紙張,“單位推薦意見”欄須填寫單位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3.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主要內容:基本情況(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現專業技術資格、簡歷等)、開展工作情況(如科研、帶教、參與學術交流、新品種或新技術推廣應用、繼續教育等)、取得業績(按工作內容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一般在2000字左右,并需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4.理論成果資料。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能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的專著、論文、專項研究報告等理論成果,一般不超過5篇。請提供刊物的封面、目錄、本人刊發文章的復印件或原件,并在目錄中將自己的文章標題劃線標出。
5.有關證明材料
(1)學歷和學位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或江蘇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復印件。
(2)繼續教育證明材料。需提供近5年的繼續教育證書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3)近5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4)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基本情況及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資格等信息公示結果報告。
6.破格申報者,須提供申請破格申報材料(須有所在單位意見及加蓋公章)。
五、報送要求
請各設區市或省有關單位務于8月10日前集中將符合申報評審資格條件者的紙質材料報送省林業局職稱辦,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個人報送材料。
1.個人申報材料。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內容詳實,手續完整。除評審表、簡介表等原件不裝訂外,其余材料均需按規定的裝訂順序裝訂成冊并編頁碼(裝訂要求附后),然后裝在制式A4紙規格牛皮紙檔案袋內,同時要在材料袋底部貼好寫有姓名、單位、申報資格層級、編號的標簽(編號標簽不用填寫,由省林業局職稱辦統一編寫)。
2.《申報林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人員情況一覽表》《單位林業工程高級職稱編配情況統計表》(紙質各1份,由設區市林業主管部門統一匯總并加蓋公章報送,并將電子稿發送至郵箱。
3.經省物價部門核準,申報正高級資格評審費500元/人,申報高級資格評審費400元/人。請各設區市或省有關單位統一匯到江蘇省林業局指定賬戶(匯款用途請注明“某某單位職稱評審費”),不接受個人匯款。
4.報送的各種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清晰,未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和林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核實蓋章的材料不得上報。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對裝訂不符合報送要求的申報材料,一律退回限期重新裝訂報送。
上述相關申報評審條件和表格可從江蘇林業局網站—信息公開—人事信息欄目中查閱及下載。
地址:南京市定淮門大街22號1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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