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一級播音員主持人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評審一級播音員主持人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播音主持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一級播音員主持人職稱。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二級播音員主持人職稱后,從事播音主持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一級播音員主持人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二級播音員主持人職稱后,從事播音主持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一級播音員主持人職稱。
專業能力要求:
1.在省級(含)以上播出機構從事播音主持工作的,《廣播電視播音主持業務》口試成績需達到A級等次;在其它制作、播出機構從事播音主持工作的,《廣播電視播音主持業務》口試成績需達到B級等次。
2.掌握播音主持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語言表達技巧;有較廣泛的科學文化知識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能獨立承擔各類廣播電視或網絡視聽節目直播和錄播中的播音主持任務,播報主持固定的常設欄目、節目,極少出現播出錯誤;初步掌握某些節目的采編制作或主持節目的實踐操作能力,擅長某類節目的播音主持,有鮮明的播音特色;能夠寫出一定水平的業務專題總結。
3.安全播音無責任事故,較好地完成緊急或突發性的現場報道或主持任務。
4.完成各年度崗位職責目標工作量,播音主持業務水平有明顯提高;參加過2個以上有較明顯社會效益節目的采、編、制作并主持播音。
5.具有組織和指導二級播音員主持人開展工作的能力。
業績、成果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省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作品(含專業論文)獎三等獎1項。
2.獲市級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作品(含專業論文)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
專業理論水平要求:
取得二級播音員主持人資格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出版本專業著作或譯著(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
2.在學術刊物上發表或在專業學術會議上交流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
破格申報:
取得二級播音員主持人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報。
(一)獲省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作品(含專業論文)獎二等獎1項或三等獎2項。
(二)獲省廣播電視播音與主持作品(含專業論文)獎三等獎1項及參與主創的作品獲省優秀廣播電視節目獎、論文獎二等獎2項。
(三)獲市(廳)級以上勞動模范(含享受待遇),長江韜奮獎、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或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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