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新聞專業(記者、編輯)中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及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記者或編輯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新聞采編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記者或編輯職稱。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記者或助理編輯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記者或編輯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記者或助理編輯職稱后,從事新聞采編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記者或編輯職稱。
專業能力要求:
任現職以來,熟悉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掌握新聞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有一定的新聞學術水平。
(二)熟悉新聞運作規律,有扎實的專業判斷和分析能力,能獨立進行新聞采編工作,能基本解決采編工作中的疑難問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三)能夠指導初級新聞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
業績、研究成果要求:
任現職以來,須同時具備(一)至(三)和(四)至(五)中的各一項:
(一)主創的新聞作品獲得省級以上好新聞二等獎或設區市好新聞一等獎1篇以上。
(二)主創的新聞作品獲得省級以上好新聞三等獎2篇以上。
(三)主創的新聞作品獲得省級新聞單位年度好新聞一等獎1篇以上或二等獎2篇以上。
(四)在設區市級以上學術期刊獨立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
(五)在設區市級主管部門主辦的新聞相關高水平論壇、大會發表主題報告或大會交流報告1篇以上。
破格條件:
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取得助理記者或助理編輯資格后,成績顯著、貢獻突出,在符合上述的評審條件的前提下,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可破格1年申報:
(一)設區市級以上新聞戰線先進工作者。
(二)主創的新聞作品獲得省級以上好新聞二等獎或設區市好新聞一等獎1篇以上;或省級以上好新聞三等獎2篇以上;或省級新聞單位年度好新聞一等獎1篇以上或二等獎2篇以上。
(三)在設區市級以上學術期刊獨立發表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或在設區市級主管部門主辦的新聞相關高水平論壇、大會發表主題報告或大會交流報告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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