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支持企事業單位引才聚才,建立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評價綠色通道,現就做好2023年度揚州市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對象
申報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人員須為我市在職在崗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考核認定的職稱系列(專業)須與本人現從事專業崗位相匹配。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在我市申報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
(一)不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規定的學歷、資歷、層級要求,但品德、能力業績特別突出,得到社會和業內一致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不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規定的學歷、資歷、層級要求,但品德、能力業績特別突出,符合貫通要求,在國家、省、市相關部門認可的技能大賽、技術比武中獲得重要獎項的高技能人才。
(三)不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規定的學歷、資歷、層級要求,但業內、社會、市場認可,具有一技之長,為鄉村振興做出突出貢獻的的鄉土人才。
(四)不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規定的學歷、資歷、層級要求,但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能力、業績特別突出并得到社會和業內廣泛認可的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
(五)在我市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獲得市(廳)級及以上獎項、榮譽/稱號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六)從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部隊退役調入轉入企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七)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及其他相關政策中寫明可以申報的其他情形。
以下范圍內的人員不得申報:
1.可正常申報評審中級職稱的人才。
2.實行“評聘合一”的中小學教師、中職校教師、高校教師(含黨校教師)、技工學校教師系列人員。
3.離退休人員(含當年離退休人員)、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
4.以考代評和我市暫未開展評審工作的職稱系列(專業)不得申報。
二、認定要求及標準
(一)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學風端正,恪守科研誠信,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專業技術工作方面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中級職稱考核認定是對急需緊缺人才不拘一格的選撥,對學歷、資歷(任職年限)、論文、初級職稱等方面均不作硬性要求,但需具備特別突出的能力水平和業績成果,且巳達到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中破格條件要求,足以彌補其學歷、資歷、職稱層級等方面缺項,并得到社會和業內的認可,否則不得申報。
(三)申報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的人員,如所申報職稱系列(專業)國家有執業資格準入要求的,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
(四)急需緊缺人才認定工作由各系列(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在市職稱辦指導下組織實施。
三、認定渠道及流程
我市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與各系列(專業)當年度中級職稱正常評審工作同文部署、同時開展,材料審核流程與正常申報相同。
(一)自主申報。登錄“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填報相關申報信息。
(二)單位審核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申報材料初審。市各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專業職稱受理點按規定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凡能力水平和業績成果未達到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中破格條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受理。
(四)申報材料復核。市職稱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通過人員的基本信息將在相關網站上進行評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五)組織考核認定。考核認定工作由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委會主任委員主持。申報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的人員原則上需要參加面試答辯。評審委員會全體成員根據考核認定資格條件,對申報人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提出意見,提交當年度執行評委會審定。執行評委會根據考核評議情況進行充分討論,無記名投票表決,同意票數達到執行評委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即為通過。
(六)考核認定結果公示。通過考核認定的人員名單將在相關網站上進行評后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公布結果打印證書。各系列(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經公示無異議后,將當年度正常評審結果和考核認定結果一并上報至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公布結果并發放證書,申報人員自主打印電子職稱證書。
四、申報考核認定所需材料
(一)《揚州市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申報表》(其中個人代表性、標志性成果須由本行業本領域2名有影響力的副高級及以上專家撰寫推薦意見,推薦意見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據充分,通過申報系統打印)。
(二)《申報人情況說明書》(詳見附件)
(三)申報人員身份證(護照、港澳、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申報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初級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相應準入類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以上證書一種即可)。
(六)申報人所在單位公示材料。
(七)申報人員任現職以來取得的代表性、標志性成果等經歷、業績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現任職以來取得的市(廳)級及以上獎勵、榮譽/稱號證書,授權的發明專利,標志性論文著作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八)從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部隊退役調入轉入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還需提供相關審批手續文件復印件。
(九)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還需提供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五、其他說明及要求
(一)申報我市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與各系列(專業)當年度中級職稱正常評審工作同時開始申報步驟,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網絡申報和現場紙質材料提交,逾期未完成的,視為放棄本次申報。
(二)經考核認定取得的職稱與通過正常評審取得的職稱具有同等效力。
(三)實行學術造假“一票否決制”,申報人員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予以撤銷,失信行為記錄誠信檔案庫,納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四)推薦專家撰寫推薦意見時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依據充分,如幫助申報人員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意見的,一經查實,將記錄專家誠信檔案庫。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現行職稱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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