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錫人社職〔2023〕17號),現將本年度錫山區工程類(交通、水利除外)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
(一)在我區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區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在我區繳納社保或人事檔案在我區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在我區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評審程序及時間
(一)申報流程
申報人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使用江蘇智慧人社APP、電子社保卡、支付寶等掃碼登錄,也可用注冊的賬號密碼登錄個人賬號,地區選擇“無錫”,在“個人辦事”—“人才人事”中選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欄目,“職稱評審申報”中點擊“申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評委會選擇“無錫市錫山區工程技術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有關材料按照附件《評審填報須知》的要求進行規范并上傳提交,不需線下遞交紙質材料。申請人請關注審核進度,根據修改意見及時完善提交。網上審核終審通過且評前公示后,等待評委會集中評審。
評審最終通過人員登錄系統打印“評審申報表”,在“單位審核意見”處加蓋單位章,“本人簽字”處簽名后放入個人檔案保存。職稱電子證書在系統內自主查看和下載。
(二)申報時間
網上首次申報時間:2023年5月22日--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評審政策
(一)專業技術人才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海外歸國人員、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或認定相應職稱。
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符合年限要求的,可直接申報評審中級職稱(“以考代評”的職稱除外)。
(二)具有職業資格的申報人或高技能人才,可參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內容,結合自身情況選擇相應層級進行申報。
獲得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工程技術人才,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四)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取得的外地人社部門或經授權的單位頒發的職稱證書,在我市同級轉評或申報高一級職稱的,若無法在線查驗,需提供配套的評審申報表或評審通過文件(復印件需經當地職稱管理部門核實蓋章)。
(五)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六)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七)援藏援疆援青專業技術人才在援派期間可選擇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在受援地參加職稱評審的,申報材料經派出單位審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區評審標準直接組織評審,無需履行其他報批或者委托手續。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專業技術人才在受援地取得的職稱,相關信息由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技處備案。
四、其他要求
(一)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證明須在公示日期結束,且無異議后再出具(不可結束日期當日出具)。對于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騙取推薦資格的,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關于學歷(學位)信息。國(境)外取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核認定并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內取得的學歷,如未能讀取到學信網數據或審核人員有疑問的,申報人員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畢業生登記表》(從個人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復章)。軍隊院校學歷,須提供相應的《軍隊干部轉業審批報告表》、《退出現役登記表》、《高考考生登記表》或招生計劃等相關證明材料。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參加職稱評定時分別視同中專、大專、本科學歷。
(三)關于學術成果。為更好地體現申報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體現“不唯論文”的評價方式,本評委會要求申報中級評審人員提交2篇成果,其中至少包括1篇技術總結報告(也可2篇均為技術總結報告);申報初級評審人員只提交1篇技術總結報告。論文或論著一般要求獨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撰寫。若以外文撰寫或發表的,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專家審核時以中文內容為準。大學畢業或學位論文,以及項目(工程)設計說明書、產品說明書,可行性研究、立項申請、結題報告以及項目技術報告、測試報告,產品標準,專利申請報告等不可作為論文申報。
1.技術總結報告,應是申報人員在任職期內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工程項目或技術改造等技術工作,總結項目須與“業績材料”模塊上傳的某項目(含立項、結項、驗收、鑒定等相關材料)一致。技術總結報告由本人獨立撰寫,內容應闡明項目水平,寫明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崗位職責、專業技術能力、解決的具體技術難題以及創造性的作用貢獻等,不應脫離業績泛泛而談,勿要與個人工作總結混淆。
2.作為主要作者或起草人,為解決較為復雜的專業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技術報告、立項研究(論證)報告等,不要求公開發表。無實質性應用價值的論文不作為應用型人才職稱評審的業績成果。
3.嚴肅查處學術不端行為,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術成果將在中國知網上進行學術文獻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專家鑒定學術成果的重要依據。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四)2022年評審未通過、2023年繼續申報的人員,請認真整理完善業績材料和學術成果,原封不動提交去年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收費標準
申報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規定執行。請申報人員關注網上終審情況,終審通過后,根據通知及時完成交費,逾期不繳費視作自愿放棄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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