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揚州市職稱工作統一安排,擬于今年10月召開2023年揚州市建筑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會議,對申報建筑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考核認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建筑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二)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資格條件
2023年建筑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申報評審和申報考核認定兩種方式。
(一)申報評審工程師的申報和評審條件參照《揚州市建筑工程專業工程師申報評審條件》。
(二)申報考核認定工程師的申報和考核認定條件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度揚州市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3〕7號)的規定,對照《關于印發<揚州市企業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條件(試行)>的通知》(揚職稱〔2020〕4號)(附件4)中附件3條件進行申報。其中,符合相應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要求可以正常申報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須按正常申報渠道參加職稱評審,不得申報考核認定;通過考核認定初審的申報人員,根據電話通知參加面試答辯,缺席視為放棄本次申報。
三、申報評審工程師的材料要求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兩份(由線上填報信息后導出)。
(二)《揚州市申報建筑工程師專業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3打印)一式一份。
(三)申報人情況說明書(提供紙質材料即可)。
(四)學歷證書復印件、學歷證明材料即《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驗證有效期選擇6個月,如無法驗證視為學歷無法認定)、助理工程師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及注冊或登記證書復印件(如有)、繼續教育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近一年內個人在工作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原件(其中最近6個月的繳納單位必須為申報單位)。
(五)近3年《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
(六)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總結應能反映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工作情況、技術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包括個人簡歷、參加過何種再教育(培訓、進修、學習)及目前的學識水平。
(七)任現職以來的主要業績證明材料及輔助證明材料(包括施工組織設計、任命文件、協議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單、獲獎證書、專利證書等)。
(八)任現職以來完成的專業技術論文、專題技術總結等。
四、申報考核認定工程師的材料要求
(一)《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申報表》一式兩份(由線上填報信息后導出)。
(二)《揚州市申報建筑工程專業工程師考核認定人員情況簡介表》。
(三)申報人情況說明書(提供紙質材料即可)。
(四)近一年內個人在工作單位繳納社保的證明原件(其中最近6個月的繳納單位必須為申報單位)。
(五)考核認定的申報材料請對照考核認定條件(附件4),將符合條件的有效佐證材料復印件按目錄裝訂成冊。
五、申報組織
(一)本年度建筑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原件審核、線下評審相結合的方式。
(二)網上申報通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進行,申報人員須在申報系統如實填寫各項申報信息。
(三)網上申報時間:6月1日—7月7日(逾期不得補報)。
(四)材料審核及報送時間
1.各縣(市、區)統一審核證書原件,并收取紙質材料,收取評審費200元/人。
2.報送至各縣(市、區)時間:7月24日至8月11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五)報送地點:揚州建工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由各縣(市、區)職稱辦統一報送)。
六、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信息填報,詳參揚州市建筑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指導手冊(附件8)。
(二)網上審核通過后,即可在線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其余遞交的紙質材料必須與系統上傳的一致。
(三)現場材料審核。網上申報完成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申報材料所有原件送縣(市、區)主管部門接受現場審核,原件審核后退回。
(四)紙質材料遞交后,考核認定申報人員等待通知參加答辯,申報評審人員等待評審結果,待申報系統顯示審核結果為“已生成證書”后,前往遞交材料的縣(市、區)主管部門領回《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未通過人員無需領回材料。
七、申報材料內容及要求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需通過申報系統線上A4正反打印。
(二)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主要對任現職期間專業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一般應包括:基本情況(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現專業技術資格、簡歷等)、開展工作情況(如施工、科技管理等技術工作、參與學術交流、繼續教育等)、取得業績(按工作內容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內容。
(三)項目業績材料。根據項目業績類別,按以下要求準備:
1.工程施工項目:一般應提交項目的中標通知、合同、人員備案表、竣工驗收表及項目建設過程中能反映本人參與全過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時間節點的有關證明材料(如施工組織實施方案、會議紀要,分部驗收等)。
2.科研課題:一般應提交課題立項申請表、科技項目合同、鑒定或驗收證書等材料。
3.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一般應提供專利證書、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單位有關取得經濟效益的證明等。
(四)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或實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或書面推薦函(重點闡述項目情況及個人所起作用),附評價內容,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
(五)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勞動合同等需原件掃描上傳,同時掃描上傳帶二維碼查詢內容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信網認證。
八、對報送評審材料的要求
(一)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職稱工作的有關文件規定,認真做好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學歷、資歷要符合有關文件的規定。各有關部門(單位)在審查各種材料和證件時(如學歷證書、助理工程師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專利證書等),必須嚴格審查和核對原件,經核對無誤的復印件必須加蓋審核單位公章,無審核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均視為不真實材料,評委會將一票否決此類申報材料,杜絕弄虛作假的情況。對審查不嚴、弄虛作假的申報材料,一經發現將進行通報,同時申報人3年內不得申報。
(二)上述要求報送的材料除前兩項表格與第三項說明書以外,其它材料均須按要求裝訂成冊,并在封面上編排目錄,材料必須與系統上傳的保持一致。
(三)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四)請申報人員注意不要將證書相關原件放入申報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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