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南京市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23]19號)要求,為做好2023年我市輕工(紡織)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輕工(紡織)工程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中央駐寧單位、省屬在寧單位和軍隊的專業技木人才(含勞務派遣人員)申報職稱的,需向省職稱辦提交委托函,由省職稱辦統一安排相應評委會受理。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均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二、申報條件和政策
(一)申報輕工(紡織)工程初、中級職稱按照《南京市輕工(紡織)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寧職稱字[2022]1號)執行
(二)關于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規定執行。
(三)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曰。
三、申報方式及要求
2023年南京市輕工(紡織)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方式,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申報方式。中報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人力資嚴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完成網上申報。具體操作可參考《南京市職稱評審申報操作指南(通用類)》。
(二)申報時間。2023年6月21日至7月30日,逾期系統關閉。
(三)申報查詢。申報人可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個人中心”中查詢申報信息、審核進度及審核意見;也可通過“工蘇智彗人社”手機APP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
(四)申報材料報送。通過網上審核的申報人員,通過平臺左線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式兩份),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區屬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區主管部門和區人社局逐級審核蓋章)其余申報材料均通過系統上傳,無需遞交紙質版,原件備查。
(五)提交申報表與繳費。申報人員待網上審核通過后,于7個工作日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南京食品科學技術學會(南京市輕工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嘉陵江東街50號康緣智匯港C棟15層1504室提交《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和繳費,截止時間力2023年8月20日16:00。
(六)相關要求
1.學歷要求。系統自動獲取教育部學歷(學位)信息;如新增學歷學位信息時,須提供學歷(學位)信息的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黨校、部隊院校和技工院校等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的,須提供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證明。
2.社保繳納。系統自動獲取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未獲取的,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需提供用工單位的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及用人單位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企業總部在寧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3.學術成果。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將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參考依據,所提交的論文如能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論文無法檢索到的,應將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期刊查詢結果載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并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
4.繼續教育。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要求,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學時,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平臺”在線免費學習,由系統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審報平臺,也可在線打印公需課學時證明。專業科目由用人單位進行學時計算,填寫《2022年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見附件2),并提供學時計算證明材料。
5.初級評審。申報初級職稱評審的人員,按照《南京市輕工(紡織)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X寧職稱字[2022〕1號)規定,由中級職稱評委會代評。
三、其他要求
(一)學歷驗證。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完成比對的人員須在線提交以下材料:國內學歷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內學位證書提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江蘇省大學生信息服務中心出具的《江蘇省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校、軍校院校取得的學歷,提交檔案保管部門簽章確認的《畢業生登記表》。
(二)社保繳納。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通過系統校驗的申報人員,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須提供勞務派遣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單位的派遣資質證明及與現工作單位的派遣協議;企業總部在寧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三)論文提交。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將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參考依據。所提交的論文如能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論文無法檢索到的,應將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公示要求
1.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左本單位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2.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將審核通過人員在南京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審委員會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南京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按照《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財綜[2022]251號)規定執行。
(三)個人誠信要求
加強職稱申報人員誠信建設,申報人員凡是弄虛作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撤銷已獲得的職稱,并記錄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聯系地址:南京市建鄴區嘉陵江東街50號康緣智匯港C棟15層15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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