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宿遷市職稱辦安排,宿遷市2023年農業技術和農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擬于2023年11月進行。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從事農業技術和農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2023年宿遷市農業技術和農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評審條件,按照《江蘇省農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7號)(附件1)、《江蘇省農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8號)(附件2)精神,組織開展我市2023年度農業行業相關職稱申報和評審工作。
(二)申報人員現職稱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申報人員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時間為準。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宿人社通〔2022〕136號》規定執行。
三、申報流程
(一)線上申報
自2022年起,職稱申報、審核、證書下載查詢全面推行“一網通辦”服務。參加本年度評審的申報人員登錄江蘇人社網辦大廳進行申報。
申報網址:江蘇人社網辦大廳,注冊登錄后,通過“個人辦事”→“人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與服務”→“職稱評審申報”進行申報,申報開始時間為7月18日,截止時間為9月12日。
申報人員需在申報系統上如實填寫各項申報信息,并對自己填寫的各項申報信息及所提供的參評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申報人上傳的各類電子文件應為原件材料,如上傳材料為復印件的,要經所在單位審核確認與原件一致并簽名、蓋章后上傳。
(二)線下送審
申報材料經網上審核通過后,申報人員需將材料打印裝訂成冊與原件材料一并遞交。申報人員單位屬地為宿遷市本級的交由申報人所在單位統一報送,單位屬地為縣(區)的分別交由縣(區)農業農村局統一報送。申報人員成冊材料內容必須與網上申報內容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請各縣(區)農業農村局、職稱辦于9月20日前在江蘇人社網辦大廳完成申報材料線上審核工作,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線下材料審核,并集中報送至市農業農村局人事處。
成冊材料包括: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系統導出打印)一式3份,A3正反打印。
2、《宿遷市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2份,加蓋公章,用A4紙打印(附件4)。
3、《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綜合考核表》(附件5)及年度考核為優秀等次考核表復印件。
4、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2份(統一用A4紙打印),個人要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1份訂入個人申報材料復印件,1份單獨放入材料袋中。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或相關專業能代表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的專著、論文或專業文章2篇以上(第一作者論文可提供1篇)。
5、有關證件復印件: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學歷和學位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繼續教育證書及有關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同時附原件審核)。
6、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人基本情況公示結果報告2份。
7、破格晉升人員必須附“破格晉升報告”及符合破格條件的有關證明材料。
8、申報材料除評審申報表、簡介表、公示結果、評審情況一覽表不裝訂外,其余均按規定順序裝訂成冊,以一人一袋整理,每袋封面請貼好封面表(附件6),并在材料袋底部貼好寫有姓名、單位、專業、編號的字條(附件8)(由市農業農村局職稱辦統一編號)。
個人申報材料附件內容及裝訂順序:
(1)申報材料目錄(附件7);
(2)專業技術工作報告;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任證書復印件;
(5)繼續教育證書或相關材料復印件;
(6)任現職綜合考核表和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登記表復印件;
(7)科研成果獲獎證書復印件;
(8)申報者個人榮譽證書復印件;
(9)其它有關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10)代表專著、論文或專業文章2篇以上復印件。
9、評審材料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內容要詳實齊全,手續要完整。評審材料中的所有復印件請各縣(區)職稱辦、農業主管部門職稱辦審核蓋公章,以防弄虛作假。
四、其他事項
(一)費用繳納。經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在報送材料時一并繳納相關評審費用。標準按照《關于公布宿遷市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宿財綜〔2023〕13號)規定執行,中級評審費180元/人、答辯費90元/人。
(二)面試答辯。申報農業技術系列、農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進行面試答辯,答辯成績作為中評委評審的依據之一。
(三)關于連續申報。2022年評審未通過人員,評審后必須有新的業績成果方可連續申報。
(四)聯系方式。地址:宿城區太湖路67號(市農業農村局人事處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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