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度揚州市職稱工作總體部署,揚州市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擬于8月召開會議,對申報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中級職稱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考核認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凡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專業的設計開發、制造工藝、產線運維、生產管控、技術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對照條件申報評審。
2、在我市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且符合《關于開展2023年度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3]7號)規定條件的可申報考核認定,學歷、資歷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報職稱評審的不得申報考核認定。
3、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資格條件和要求
1、申報評審人員的資格條件根據《江蘇省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7號)。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度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3]7號)的規定進行申報。以上文件可登錄“揚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職稱評定“欄目進行查詢,。
2、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3、按照《關于印發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的規定,在數字制造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具備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專業職稱。
4、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其中,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一致人員,本科滿5年、大專滿7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不一致人員,博士滿1年、碩士滿4年、本科滿7年、大專滿9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
5、目前采取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報人員可實名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陌廳一體化系統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評審人員選正常申報,考核認定人員選考核認定。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5月17日至6月17日,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時間為6月27日,逾期無法登陸。
6、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評審材料。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職稱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7、中夾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蘇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申報職稱評審,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報市職稱辦核準同意。國家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委托評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實效性,做好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評前公示。用人單位縱容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的,視情況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9、行業主管部門、各級人社部門審核時應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完成;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及時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10、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造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評審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兩份,此表從一體化系統下載,A3正反打印,對折騎馬訂裝訂;
2、申報考核認定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申報表》一式兩份,同上;
3、《揚州市申報工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3紙)》一份(見本通知附表三);
4、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帶二維碼的學信網認證材料;
5、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提供證書復印件;
6、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社保證明,原則上均不少于6個月;
7、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省人力資源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308號)相關政策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2022年(含)以前的學時要求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8、獲獎證書(個人獲獎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復印件及有關證明材料;
9、任現職以來的論文、論著等反映業績成果方面的材料;
10、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
11、申報人情況說明書。
上述材料除1、2、3項外,其它材料裝訂成冊作為申報附件,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在審查各類證件、證書、論文等材料時需審查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材料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四、材料裝訂要求
1、申報表與簡介表單獨放,不裝訂在冊。
2、評審材料分兩冊裝訂:
第一分冊:各類證明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認證材料、資格證書、聘書、繼續教育證書、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及單位推薦意見。
第二分冊:技術工作總結、論文、論著、獲獎證書(個人獲獎證書)、成果鑒定書、業績等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桉順序裝訂成冊后集中于一個材料袋內,材料袋及各分冊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錄(見本通知附表一、二)。
3、考核認定材料不分分冊。請對照考核認定條件,將符合條件的有效佐證材料裝訂為一冊。其他與考核認定條件無關的材料無需提供。
五、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報送材料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市各有關部門(單位)職稱辦統一辦理,并同時繳納評審(或考核認定)費200元/人。
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24年7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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