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年度工作安排,經南通市職稱處同意,海安市2024年綜合工程中級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擬于6-11月份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含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從外地流動到我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才,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獲得的職稱及工作年限予以認可(申報時應同時提供職稱證書、評審申報表、當地職稱職能部門批文掃描件)。
(三)已按國家相關規定獲得其它系列(專業)職稱的人員可以申報同級轉評,同級轉評須轉崗滿1年后方可申報評審,轉評后須工作滿1年以上方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工作年限連續計算。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如違規申報取消其申報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二、申報評審政策
我市綜合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主要包含建設工程、機械工程、紡織工程等系列專業。
(一)專業技術人才申報綜合工程中級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文件精神執行,各專業評審要求按照省人社廳相應專業評審資格條件執行。
(二)取得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人員申報綜合工程中級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規定執行。
(三)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四)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申報人繼續教育相關要求,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關于南通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通職稱辦[2021]24號)規定執行。
三、申報流程
(一)個人申報
登錄南通市人社局官網辦事大廳“職稱專欄“查詢評審條件、申報通知等信息。登錄江蘇人社網辦大廳進行注冊,登錄個人賬號,依次選擇:個人辦事一人才人事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一職稱評審申報,進行申報。通過系統自主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同時按本通知要求準備其余書面材料。
(二)單位審核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后報送至相應的主管部門、市職稱辦審核(需要網上審核的單位需提前備案)。
(三)主管部門初審
主管部門應對申報人員的紙質材料進行初審,并在相應的佐證材料、申報表上(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四、申報材料要求
1.單位工商注冊證書掃描件;
2.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參保證明或單位聘用合同掃描件;
3.單位同意申報證明、個人承諾書;
4.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完成網上申報后下載打印,用A3紙小冊子格式打印,中縫裝訂);
5.簡介表:一式8份(A3紙打印);
6.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具有多個學歷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整理),同時應提供學籍登記表掃描件或國家教育部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二維碼有效期6個月以上);
7.現職稱證書(或視同職稱證書的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
8.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掃描件(此條企業人員不作要求);
9.繼續教育證書及相關佐證材料;
10.相關獲獎(表彰)證書掃描件;
11.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12.反映本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和業績(成果)方面的佐證材料(含相關掃描件);
13.發表或撰寫的專業論文(含專題報告);
上述材料除4.5項單獨報送外,其余按順序裝訂成一冊,中間用彩色插頁分隔。
五、申報時間安排
各相關主管部門或單位,應按照通知要求,抓緊組織申報工作,檢查督促單位和個人完成網上申報,并及時匯總申報材料,認真進行初審。
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5月29日-7月31日;材料報送時間:2024年6月1日-9月31日。
六、評審費用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文件《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精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每人200元,評審對象需進行面試答辯的,每人加收面試答辯費100元。
七、有關事項說明
(一)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二)報送材料地點及聯系方式
地點:海安市職稱辦(海安市長江東路10號人社局西樓4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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