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州市職稱評審工作統一部署,為做好2024年泰州市農業技術、農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考核認定)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農業和農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符合條件的新型職業農民。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連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主要政策說明
(一)正常評審:按《江蘇省農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江蘇省農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泰人社發[2024]3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按照《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的規定執行。
(三)農業系統基層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2號)規定執行。選擇定向申報的申報人,其身份認定和申報崗位信息須由屬地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農業農村局出具說明材料。
(四)根據《關于開展企業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泰職辦[2020]5號),凡在我市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申報考核認定。考核認定條件:1.獲得與農業技術相關的市(廳)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或相應獎項)以上獎項獲得者;2.取得本專業(工種)一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3.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與農業技術有關的具有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國家發明專利1件以上;4.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江蘇技能大獎”“江蘇技術能手“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等稱號或市級“五一“勞動獎章(含其他相應層次及以上榮譽稱號);5獲得國家級技能大賽三等獎以上、省級技能大賽一、二等獎或市級一類技能大賽一等獎。
(五)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六)申報專業。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資格分農業技術、農業工程兩個大類,各專業大類分若于小專業,具體以申報平臺為準。申報何種專業由申報人員根據本人實際所從事的專業工作選定,申報專業一旦選定提交無法更改。
三、申報方式及說明
申報采取線上、線下同步進行的方式。即既需網上提交申報信息,又需線下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線上上傳的各類佐證材料的PDF文件須與線下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一致。
(一)線上申報渠道及說明。申報人員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在主頁左側“云辦事專欄找到“職稱”分專欄,轉入“職稱服務”頁,點擊“職稱評審申報”項上的“在線辦理”轉入“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時,申報人要特別注意正確選擇申報類型。上傳的各類證書、證件、證明、業績成果、論文等的PDF文件須為原件的掃描件。線上申報時間為6月26日-7月25日。線上申報時“所屬行政區劃”這一填報項需根據申報人單位屬地情況來確定。例如,申報人單位隸屬主管部門為泰州市級機關、部門(單位)的則“所屬行政區劃”選擇“泰州市本級"。申報人單位隸屬靖江市的或靖江市無主管部門的企業,“所屬行政區劃”選擇“靖江市”。特別要注意泰州市市直單位不能選“海陵區”。
(二)線下申報所需紙質材葉及說明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平臺下載,用A3紙小冊子方式打印,對折后用騎馬訂方式裝訂)一式3份。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其個人具有代表性、標志性成果須由本單位或本行業2名以上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企業負責人撰寫推薦意見。
2.《個人承諾書》(申報平臺中可下載模版,需申報人簽名)1份
3.身份證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凡申報平臺不能自動獲取驗證的學歷(學位)(中專及以下學歷除外),均需申報人在“其他材料”中上傳《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等相關佐證材料(需登陸“學信網”申請)。國(境)外的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5.現職稱證書復印件。持外地人社部門或經人社部門授權的單位頒發的職稱證書在我市同級轉評或申報高一級職稱的,須符合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能夠提供證書、評審(初定)申報表等相關佐證材料。
6.2020-2023年年度考核表(企業單位申報人員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單位對其近四年來的德、能、勤、績四方面進行考核,做出綜合評價意見)。
7.繼續教育學時審驗合格證明。
8.專業技術工作總結l份,內容包括以下方面:(1)任現職以來(下同)的主要技術工作經歷;(2)參加了哪些具體工程技術項目;(3)在項目中發揮了哪些作用,解決了何種技術難題;(4)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5)明確申報類型及具體條款。
9.《專家或領導推薦意見》(意見內容在申報時錄入后打印出來由推薦的專家或企業負責人簽字)。
10.任現職以來能反映其工作經歷與能力、工作業績與成果的有關原始技術資料、各類表彰、獎勵證書的復印件。
11.能反映本人技術水平的論文或專題技術工作報告或有關專著、譯著(正式發表的論文或專著、譯著復印件要附封面和期刊目錄)。
12.單位同意申報證明(申報平臺中可下載模版)。
13.《泰州市農業技術或農業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分類表》(附件1'貼于申報材料袋正面)1份。
凡申報材料中的佐證材料均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照原件進行逐一審核,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以示負責。
所需申報材料除l、13項申報材料外,其他申報材料須按上述所列申報材料順序裝訂成冊,要有封面、封底、目錄和頁碼。申報材料需裝入牛皮紙袋內方可上報。
四、相關要求
(一)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精神,將新型職業農民納入農業系列職稱評審范圍。各市(區)、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引導、鼓勵新型職業農民參加職稱申報,并做好申報輔導工作。
(二)各市(區)、各部門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報推薦審核工作,審核中要認真落實責任,把好審核關,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貴"。為嚴肅職稱工作秩序、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誠信承諾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擾亂職稱評審秩序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進行嚴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
(三)申報人所在單位在蓋章推薦前要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報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現工作崗位、現職稱名稱、現職稱取得時間、擬申報職稱、是否在黨紀、政務、行政處分期內、近4年年度考核情況(不進行年度考核的企業除外入業績成果(可條目式概述)等;
(四)完善職稱申報評審誠信體系,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五)網上注冊申報審核通過后,各市(區)主管部門于7月30日前統一將申報材料(含評審委托函及花名冊一份)報市農業農村局人事處。聯系人:李紅粉。
(六)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評審費桉200元/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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