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徐人社發〔2024〕30號)要求,現將2024年徐州市藥學專業(藥品)中級(含研究生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及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在全市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以及質量監督(審評、檢驗、核查、監測與評價)的人員,具體條件如下: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等國家法律法規中規定禁止從業的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二、申報條件
(一)中級職稱申報條件
1.徐州市藥學專業(藥品)主管藥(中藥)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和評審條件執行《江蘇省藥學專業(藥品)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規定。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
2.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3.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具備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研究生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主管藥(中藥)師職稱。
4.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二)繼續教育條件
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的要求,申報人員結合實際專業技術工作需要,參加以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為主要內容的繼續教育。申報中級職稱人員繼續教育每年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每人每年不少于60學時。
三、申報程序
(一)自主申報
采取網上申報、線下紙質評審、電子制證形式。申報人員實名登錄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點擊職稱評審(初定)申報進入系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時間:2024年7月20日至8月30號,逾期則無法申報。
(二)單位審核公示
申報人所在單位應對申報人員提供的材料仔細審核并認真核對原件,審核無誤后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的“工作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單位核實情況”一欄中簽字,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上報。同時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作為申報材料之一,裝訂入佐證材料。
(三)申報材料初審
各單位對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材料報送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網上下載,紙質版一式三份,按要求簽字蓋章后,與附件材料一并上報。
(二)附件材料目錄詳見附件2。除1-3項不需裝訂外,其余材料均按照目錄順序裝訂成冊。申報材料一人一個檔案袋,并將附件1粘貼在檔案袋封面上。各類材料復印件一律采用標準A4紙,加蓋公章并由經辦人簽名、注明審核日期。其中,《江蘇省藥學專業(藥品)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3)一律采用標準A3紙型打印或填寫。
(三)各報送單位須提供加蓋公章的《2024年江蘇省藥學專業(藥品)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名冊》(附件4)1份,同時報送Excel格式電子版。
(四)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04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點: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人事處(新城區新安路11號403辦公室),聯系人:劉彬。
請各單位按照要求,認真做好2024年藥學專業(藥品)中級(含研究生初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宣傳和組織工作。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陸徐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或登錄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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