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鎮職稱辦〔2024〕11號)和人社部門相關文件精神,現就報送2024年鎮江市鄉土人才(工藝美術)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適用于扎根和活躍在我市民間從事技藝技能、技術應用與推廣、經營管理等工作的本鄉本土人才。
(二)在我市各類企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報評審。
(四)技藝技能類指從事技藝技能工作的土專家、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民間藝人。包括:印染、漆器、雕刻、彩扎、剪紙、泥塑、刺繡、陶藝、盆景制作、古典家具、插花等方面的從業人員。
二、申報政策
(一)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工藝美術專業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江蘇省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3號)執行。
(二)積極落實職稱評價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等傾向。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學歷要求是中專學歷的,包含高中學歷。
(三)具有相應職業(工種)技師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鄉村從事相關工作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申報鄉村振興技藝師資格。
(四)根據國家規范系列職稱名稱相關要求,經鄉土人才(工藝美術)專業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與工藝美術系列對應的專業,頒發工藝美術系列相應層級的職稱證書。
(五)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申報日。
(六)鼓勵鄉土人才積極參加各類實用技術、創新創業、職業技能、學歷提升等培訓,鼓勵鄉土人才積極發揮專長參與各類技能培訓授課。鄉土人才參加的各類技能培訓和授課情況可記錄為繼續教育學時,并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對上傳學時證明不作具體要求。
三、申報條件
(一)助理級學歷、資歷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鄉村相關工作7年以上,具備相應專業能力和業績要求的,可申報評審助理級資格。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技工院校技師班畢業,下同)后,從事鄉村相關工作1年以上;具備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后,現從事鄉村相關工作,可申報認定助理級資格(填職稱初定表)。
(二)中級學歷、資歷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從事鄉村相關工作15年以上,具備相應專業能力和業績要求的;或取得初級職稱后,從事鄉村相關工作6年以上,可申報評審中級資格。
2.獲得中專學歷,從事鄉村相關工作11年以上;或取得初級職稱后,從事鄉村相關工作5年以上,可申報評審中級資格。
3.獲得大專學歷,從事鄉村相關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初級職稱后,從事鄉村相關工作4年以上,可申報評審中級資格。
4.獲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下同),從事鄉村相關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初級職稱后,從事鄉村相關工作3年以上,可申報評審中級資格。
5.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從事鄉村相關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初級職稱后,從事鄉村相關工作2年以上,可申報評審中級資格。
6.具備博士學位后,現從事鄉村相關工作,可申報認定中級資格(填職稱初定表)。
四、申報程序
(一)職稱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社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依次選擇“個人辦事”→“人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職稱評審申報”進行申報。申報人員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中(初)級評審申報表》。網上申報時間為7月4日—9月1日(逾期不得補報)。網報審核通過后原則上10個工作日內報送紙質材料到相應受理機構。相關政策可進入“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擊下方“業務專欄”中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服務平臺”,具體資格條件、申報指南、裝訂目錄、表格下載等可查詢“職稱服務”、“政策文件及資料”等欄目。所有表格內容和格式不得擅自調整。
(二)申請人有工作單位或是所在轄市(區)行業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成員的,申報材料由工作單位或所在轄市(區)行業協會、學會進行情況核實并蓋章,其他申請人的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單位所在地職稱受理部門予以審核受理。
(三)申報材料有工作單位或行業協會、學會的,由工作單位或行業協會、學會負責公示,其他申請人由所在地職稱受理部門負責公示。
五、評審材料報送要求
(一)申報需要的材料
1.《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中(初)級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通過申報系統打印)用A4紙雙面打印并裝訂。
2.《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1份。
3.申報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
4.申報人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
5.申報人接受繼續教育證書及參加有關業務培訓學習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6.申報人獲獎證書、專利證書、榮譽證書、參展證書等(復印件)。
7.申報人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8.關于XXX同志申報職稱的公示結果證明》
9.《網報材料與紙質材料一致承諾書》
(二)材料裝訂要求
1.申報材料由申報人負責整理,申報專業類別(技藝技能類、技術應用與推廣類、經營管理類)力求準確,申報材料書寫清晰工整。
2.報送材料中的3—9項須分類排序裝訂成冊。
(三)材料審核要求
1.申報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行業協會、學會的情況核實人員、轄市(區)職稱受理部門負責申報審核的工作人員須認真對照材料原件,審核與網上填報上傳的信息及復印件是否相符、材料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裝訂。
2.審核通過后,在《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中(初)級評審申報表》、《鄉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上簽名蓋章,并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收到的有關問題反映要及時核查并按相關規定處理,公示情況須在評審材料中一并提供。
3.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對申報材料不完整的、不規范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充的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六、有關事項說明及要求
(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材料經所在單位核實和公示無異議后,所有復印件需所在單位審核確認與原件無誤后加蓋公章,按要求裝訂好之后報送至鎮江市工藝美術行業協會。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9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鎮江市工藝美術行業協會聯系人:劉呈艷,聯系地址:鎮江市潤州區金山街道京畿路吉慶里8號。
(二)對存在偽造學歷、資格證書、任職年限等,以及驗數據等學術不端、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當年申報資格,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三)評審通過人員所在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要及時將其評審申報表歸入本人檔案。
(四)評審結束后,所有申報評審材料由評審委員會保存一年后銷毀,不退回申報人。
(五)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文件,中級告人收取評審費300元,初級芻人收取評審費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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