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4年度揚州市職稱工作總體部署,揚州市江都區工業工程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擬于10月召開會議,對申報工業工程(機械、冶金、化工、輕工、紡織)初、中級職稱人員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和考核認定。為保證評審質量和評審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1、在我區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工業工程(機械、冶金、化工、輕工、紡織)專業技術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區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才。
2、在我區企業、非公經濟組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且符合《關于開展2023年度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C2023J7號)規定條件的可申報考核認定,學歷、資歷等符合要求可以正常申報職稱評審的不得申報考核認定。
3、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資格條件和要求
1、申報評審人員的資格條件根據《江蘇省機械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7號)、《江蘇省冶金工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9號)、《江蘇省石油化工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9號)、《江蘇省輕工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1號)和《江蘇省紡織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6號)的有關要求執行(以上文件見附件1);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根據《關于開展2023年度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揚職稱辦[2023]7號)的規定直接申報考核認定中級職稱。
2、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3、按照《關于印發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的規定,在工業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具備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工業工程專業職稱。
4、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報中級職稱。其中,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一致人員,本科滿5年、大專滿7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所學專業與所從事專業不一致人員,博士滿1年、碩士滿4年、本科滿7年、大專滿9年可以申報中級職稱。
5、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材料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6、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相應評委會辦事機構。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和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7、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蘇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區申報職稱評審,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報市職稱辦核準同意。國家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委托評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于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騙取推薦資格的,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9、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造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三、申報程序和申報時間
2024年繼續采取網上填報和線下紙質材料同步報送的方式。申報人員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一體化系統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選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事項,點擊“職稱評審申報“進入申報系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企業申報人員“行政主管部門“統一選“無“,評審人員“申報類型“選“正常申報“,考核認定人員選“考核認定”。
網上申報時間為2024年7月29日至9月2日,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時間為9月13日,逾期無法登陸。申報人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需要及時補充完善相關材料,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四、申報紙質材料
1、申報評審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兩份,此表從一體化系統下載,A3正反打印,對折騎馬訂裝訂;
2、申報考核認定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申報表》,一式兩份,打印裝訂要求同上;
(1、2待評前公示通過后即可下載打印,通過評審后除通過人員申報表外,職稱申報材料一律不再退回,保存一年后銷毀。申報人員不要將證書相關原件放入申報材料中)
3、申報評審人員提供《揚州市江都區申報工業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3紙)》一份(附件4);
4、申報考核認定人員提供《揚州市江都區申報工業工程專業考核認定工程師人員情況簡介表(A3紙)》一份(附件5);
5、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
6、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帶二維碼的學信網認證材料;
7、近4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附件7),A4紙正反打印;
8、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提供證書復印件;
9、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提供聘書復印件,企業申報人員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社保證明,原則上在申報單位繳納社保不少于6個月(注明個人社保號);
10、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省人力資源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J308號)相關政策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2022年(含)以前的學時要求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11、獲獎證書(個人獲獎證書)、成果鑒定證書復印件及有關證明材料;
12、任現職以來的論文、論著等反映業績成果方面的材料;
13、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14、申報人情況說明書。
上述材料除1、2、3、4項外,其它材料裝訂成冊作為申報附件,各有關單位在審查各類證件、證書、論文等材料時需審查原件,每頁復印件上都需單位人事部門簽署“經審核與原件一致“字樣、審核人簽字、注明日期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
五、申報材料裝訂要求
1、申報表、簡介表單獨放,不裝訂在冊;
2、評審材料分兩冊裝訂:
笫一分冊:1、目錄;2、身份證復印件;3、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認證材料復印件;4、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5、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6、技術職務聘書復印件;7、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8、社保證明(個人社保賬號);9、繼續教育證書、專業研修班結業證書以及參加相關業務培訓、學習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等;10、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11、專利證書復印件以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等;12、單位同意申報證明(系統導出);13、申報人情況說明書。
第二分冊:1、目錄;2、任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總結;3、發表的論文、論著或譯著的期刊封面、目錄、文章等;4、個人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個人項目或集體項目成果鑒定材料(集體項目須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對重大項目和關鍵技術問題的總結、分析、報告等材料,技術標準和技術文件的編寫、發布、實施等材料,項目招投標、承包、施工、驗收等材料,主持或承擔項目獲得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后集中于一個材料袋內,材料袋及各分冊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錄(見附件2、3)。
3、考核認定材料不分冊。請對照考核認定條件,將符合條件的有效佐證材料裝訂為一冊。
以上材料膠裝成冊,裝于檔案袋中,要有封面、索引、頁碼,不得使用拉桿、票夾,更不得散放于袋中。
六、申報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4年9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點:揚州市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開發科(浦江路85號3樓320室)。
申報評審費200元/人,報送材料時需繳納(收費依據:蘇價費函[2002J62號、蘇財綜[2002]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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