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級文藝家協會會員、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會員,各區級文藝家協會會員,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根據《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22〕13號)要求,為認真做好2022年度我市文化藝術新文藝群體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2022年度南京市文化藝術新文藝群體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按《關于印發 南京市文化藝術新文藝群體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試行) 的通知》(寧職稱辦〔2021〕12號) 以下簡稱《評審辦法(試行)》及南京市職稱辦有關規定執行。
(二)根據《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22〕13號)文件要求,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二、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新文藝組織任職或自由職業且從事相關藝術專業工作的社會文藝工作者。申報人員通過所屬協會申報(南京市市級文藝家協會會員通過所在協會申報,其他人員通過南京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申報)。
(二)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人員(含勞務派遣人員)按照相關要求向市文旅局申報。
(三)本年度已到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人員、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四)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參加職稱評審。
三、申報流程(方式及時間)
(一)資格預審
申報人員將相關申報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工作總結、業績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報送至所在單位(自由職業人員如無工作單位可直接報送至協會)及所屬協會(南京市市級文藝家協會或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上述單位應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并分別在所在單位及所屬協會(南京市市級文藝家協會或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及所屬協(南京市市級文藝家協會或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分別出具《同意申報證明》(加蓋公章)(附件 1)。申報人員需在網上申報時上傳此證明。
申報材料報送時間:2022 年 7 月 4 日—7 月 25 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時間為上午 9:30-11:00。
(二)網上申報
通過資格預審的申報人員,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完成網上申報,并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手機 APP 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具體操作流程及填報要求參照《南京市職稱評審申報操作指南》(附件2)。網上申報時間為:2022年7月25日—8月25日。
(三)資格復審
通過網上審核的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式兩份),連同其他相關申報材料(詳見本通知“五、有關事項說明”第一條),經所在單位及所屬協會(南京市市級文藝家協會或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依次審核簽字蓋章后,于規定時間內報送至市文聯組織聯絡部。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為:2022年 8 月 26 日—9 月 16 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時間為上午 9:30-11:00、下午 15:00-17:00。
四、申報有關要求
(一)學歷驗證
系統自動獲取教育部學歷(學位)信息;如需新增學歷學位信息,須提供學歷(學位)信息的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黨校、部隊院校和技工院校等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的,須提供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社保繳納
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通過系統校驗的申報人員,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須提供用工單位的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及用人單位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企業總部在寧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三)論文提交
任現職以來,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發表本專業研究論文,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出版本專業研究著作等,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可作為優先評審依據:
1.出版本專業著作,本人撰寫 2 萬字以上。
2.在本專業領域公開刊物(須有 ISSN 和 CN 刊號)或本行業市級以上專業期刊上發表本專業研究論文 1 篇以上,且提交獨立撰寫的本專業創作經驗總結文章 1 篇以上。所提交的論文如能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論文無法檢索到的,應將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 PDF 文件上傳,并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
(四)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 25 號令)有關要求,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平臺在線免費學習繼續教育公需科目,由系統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平臺,也可在線打印并上傳公需課學時證明;專業科目由用人單位進行學時計算,填寫《2022 年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附件 7),并提供學時計算證明材料。
(五)公示要求
1.資格預審: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及所屬協會(南京市市級文藝家協會或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對通過資格預審人員予以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分別出具《同意申報證明》。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官方網站公示不少于 5個工作日。
3.評委會評審:經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的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官方網站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
(六)誠信要求
加強職稱申報人員誠信建設,申報人員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或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經查實,撤銷職稱并記入個人職稱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為3年。今年將繼續對申報人員提交的學術成果材料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查重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五、有關事項說明
(一)通過網上審核后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1.在職稱申報系統下載打印的《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份(A3 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并蓋章);
2.《南京市文化藝術新文藝群體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人員情況一覽表》一份,加蓋所在單位及所屬協會(南京市市級文藝家協會或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公章,電子檔同時發送至郵箱 njswlzlb@sina.com;
3.《文藝志愿服務情況登記表》一份,依據《評審辦法(試行)》,申報人員需參加各級各類文藝志愿服務不少于 5 次,該表需加蓋區以上文聯或文藝家協會等相關部門公章予以證明;
4.申報人員(除申報文學創作類)另需提交《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份(A4 紙正反打印),并加蓋所在單位及所屬協會(南京市市級文藝家協會或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公章;
5.申報文學創作專業人員另需提交以下表格及資料,并按要求加蓋所在單位及所屬協會(南京市市級文藝家協會或市新文藝群體聯合會)公章:
(1)《申報文學創作專業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份
(2)從事文學創作工作以來的文學作品若干本(篇)請對照《評審辦法(試行)》中的有關要求,分別提交省級以上報刊發表的文學作品、在 C 刊發表的文學評論文章等原件,其中省級報刊為由省直廳(局)以上為主管單位并取得國內統一刊號的報刊,C 刊參照文章發表時的 CSSCI 目錄;所發表或出版(具備 ISSN 或 CN 刊號的公開出版發行期刊)的文學作品、文學評論文章(長篇只需復印封面、目錄、封底)復印件。復印件由撰稿人所屬協會審核、蓋章。
(二)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按照《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財綜〔2021〕198 號)規定執行,費用在資格復審通過后收取。
(三)組織評審
市文聯按規定組織評審,時間預計為10月。在初評基礎上,結合專業實際,對申報人進行面試,開展現場實踐操作或業績展示,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證書獲取
中級職稱評審結果由市職稱辦發文公布,評審通過人員可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自主打印電子職稱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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