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連職稱辦〔2022)2號)文件精神,經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職稱辦”)審核同意,現將2022年度建設工程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及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渠道
(一)在我縣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縣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縣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二、資格條件
依據《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號)文件執行(詳見附件1)。
三、評審政策
根據中辦、國辦印發關于調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職責機構編制的通知要求,城鄉規劃職責劃入自然資源部,自2022年起,城鄉規劃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
(一)時間界限確定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二)關于學歷認定
1.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部隊院校全日制教育畢業證書,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校對學制兩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所授予的黨校學歷,在參加職稱評定時予以認可。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參加職稱評定時分別視同中專、大專、本科學歷。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大中專結業生(未取得學歷、學位)在參加職稱評定時可比照相應國民教育序列畢業生降低一個等級。
4.各類培訓班頒發的修業、結業、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可作為評審其專業能力的參考要素。
(三)關于職業資格制度與職稱制度銜接
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93號)精神,對照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申報相應級別職稱。
(四)關于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
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政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五)關于同級轉評和跨系列申報評審職稱
1.同級轉評須轉崗滿1年后方可申報評審,轉評后須工作滿1年以上方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工作年限連續計算。同級轉評后申報高一級職稱的,需要提供轉評后的經歷、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
2.專業技術人才可自主申報兩個系列(專業)以上的職稱,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報兩個系列(專業)職稱。
3.涉及“以考代評”或“考評結合”的系列(專業)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繼續教育要求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時,應提供平均每年不少于25學時的《公共科目培訓考核合格證明》,《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培訓考核合格證明》是指通過“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自行打印的自參加工作以來(200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打印自2006年以來)連云港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課成績證明材料(可打印匯總表)。
“專業課培訓”作為申報材料一部分納入評審參考評分要素,不作為申報硬性要求。“專業課培訓”是指通過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及各級繼續教育基地組織的業務培訓。相關學時證明以結業證、培訓合格證、聽課證(含出勤記錄)、結業成績單等有效證明方式為準。
(七)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申報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直接申報考核認定中級職稱:
1.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一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省(部)級技術發明獎一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省(部)級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前5名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3名主要完成人(均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獲得省優秀設計一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的第1名主要完成人;獲得省優質工程獎1項以上,或市優質工程獎2項以上獲獎項目的第1名主要完成人(均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3.獲得連云港市科學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1項以上獲獎項目第1名主要完成人(均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4.江蘇省“333”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三層次以上培養對象;連云港市“521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第一層次培養對象,市“雙創人才“雙創博士”,市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注意:符合正常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須按正常申報渠道申報中級職稱評審,不得申報考核認定。
四、申報流程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報送紙質材料”的方式。
1,網上申報。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職稱)子項目,或通過連云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職稱和繼續教育職稱申報入口進入,在線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網上申報時間:7月8日至8月5日(逾期不得補報)。
2.信息填寫完整后,經平臺審核通過,在線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中級)》(一式兩份,無“預覽”水印字樣版本,A3紙騎馬釘裝訂成冊)
3.《申報表》和其他申報資料(要求見下文)整理好以后由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并蓋章。
(二)審核要求
1.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并做好申報前公示工作,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鑒于近年來多有國有企業申報人員被投訴、舉報問題,為進一步規范管理,各國有企業子公司、分公司人員申報時,須將材料報經企業集團總部人事部門嚴格履行單位審核及申報前公示程序,并在申報表相應位置簽署核實人姓名,加蓋企業集團總部人事部門公章后方可報送。如仍有被投訴舉報問題,則將相關人員申報材料退回企業集團總部人事部門重審,并再次公示重審情況,直至公示程序無異議,方可報送。
2.縣住建局復核。申報材料按規定程序須經縣住建局總工辦初審后方可報送。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縣住建局總工辦應及時退回并向申報人說明原因。對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三)報送安排
1.申報材料經必要單位審核、初審程序并簽字蓋章后,可以由申報人員本人、代理人或單位先報送至縣住建局總工辦初審(東海縣晶都大道建設大廈507室)。
2.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減少人員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同時保障職稱申報工作的正常開展,現就現場審核環節的組織實施作以下要求:申報人員在進行現場審核時應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連易通(蘇康碼)”并報告有無發燒、干咳等異常癥狀。申報人員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現場審核過程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審核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居史或有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的申報人員,應主動報告。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管理、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現場審核及報送材料時間:7月8日至8月12日(節假日除外),地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辦(東海縣晶都大道建設大廈507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收費標準及方式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蘇價費函〔2002]62號、蘇財綜〔2002)61號文精神,中級收取評審費300元/人。
五、材料要求
(一)材料準備及整理
請申報人員對照《江蘇省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號)申報和評審條件,務必提供能全面反映本人專業水平、工作經歷、業績水平和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不能提供相關業績材料的不予受理。
1,現場報名時必須提供申報材料中所有原件,確保真實有效,以便審核。
2.報送材料按附件2中的有關要求整理準備。
3.申報材料中的工作業績、成果、課題、獎項等都必須提供輔佐證明材料,工作業績材料須由申報單位業務主管領導簽名。存在調動、借用情況的人員且有工作業績在調動前、借用后單位的,需提供調入、調出,借用、借出兩方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轉移證明(或勞動合同等),并注明轉移時間節點或時間段、所在工作崗位,并由業績所在單位提供輔佐證明材料,工作業績材料須由業績所在單位業務主管領導簽名。申報前所在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公示制度。
(二)學歷材料
原則要求本人提供“學信網”打印學歷證明,以便材料審核時使用。
(三)材料包裝
申報人員自備兩個牛皮紙檔案袋用于分別裝填各類證書原件及業績資料。自備手提袋盛裝業績材料原件備查(審查通過后現場帶回)。
(四)誠信責任
申報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退回個人材料并通報其所在單位,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取得資格的予以取消,同時視情節輕重納入社會征信系統,與個人信用相關聯。推薦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包庇、縱容弄虛作假行為或為申報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由其主管部門給子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按照《連云港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紀律規定》,提請紀檢監察部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本文件未明確的其它事項按服市職稱辦規定執行
六、評審方式
依照省、市職稱評審相關政策規定,并經市職稱辦審核同意設工程中級職稱評審采取“量化評分+專業知識考試”評價方式。
七、縣職稱辦聯系方式
地址:東海縣牛山街道晶都大道勞動大廈人社局7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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