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自然資源工程(工程師、規劃師)中級職稱評審申報要求資格條件!
學歷、資歷要求: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初定或申報工程(規劃)師職稱:
(一)具備博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蔡合格,可初定工程(規劃)師職稱。
(二)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規劃)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工程(規劃)師職稱。
(三)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規劃)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規劃)師職稱。
(四)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規劃)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木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程(規劃)師職稱。
(五)在企業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工程(規劃)師職稱。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學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規劃)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木工作滿4年,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報;或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取得助理工程(規劃)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報:
1.市(廳)級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2..在艱苦邊遠地區或在基層一線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累計滿10年。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基本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孰悉國冢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規章;能對一般技術進行總結和分析,能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新技術應用和技術開發的設想。
工作經歷(能力)、業績、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規劃)師資格后,須同時具備與申報專業一致的(一)至(五)和(六)(七)中的各一項:
(一)參與完成2項中型以上項目,或3項小型以上項目。項目成果經評價達到行業水平,或具有實用價值,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
(二)獲得市(廳)級科學技術獎(及相應獎項)三等獎以上1項(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
(三)參與編制2項縣(市、區)級以上自然資源領域規劃、方案等技術文件,并經政府相關部門批準實施。
(四)獲得1項與專業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排名前2發明人)或發明專利授權,或獲得1項與專業相關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排名前2著作權人)。
(五)參與起草1項國冢、行業、地方、團體標準,并巳發布實施;或參與編制1項自然資源領域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并巳發布實施。
(六)參與撰寫或鄱譯出版1部著作。
(七)公開發表1篇論文,或在國內外高水平學術會議(論壇)上公開宣讀1篇主題報告或大會交流報告。1項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可替代1篇論文;1項發布實施的自然資源領域法規或規章可替代1篇論文。
本文鏈接:http://www.ydjiaoyu.cn/zcps/zjzc/580.html
版權聲明:部分素材來自網絡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權益,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