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2年度宿遷市水利工程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我市從事水利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符合國家或省職稱工作職能部門規定申報條件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均可按規定程序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資格條件執行《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20號)相關規定。(詳見附件)
(二)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文件精神,取得《目錄》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職稱,其資歷從執業資格證書批準日期起算,申報評審條件按現行資格條件執行。
(三)根據《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356號)文件精神,職稱計算機和外語不再作為申報必備條件。
三、申報材料提交要求
今年水利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形式。申報人員可登錄江蘇人社網辦大廳注冊申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水利工程工程師網上申報時間為7月20日到8月19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經網上審核通過后,即可在線下載,A3紙雙面打印,對折后用騎馬訂方式進行裝訂并加蓋單位公章。(申報系統下載)
2.《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1份。(詳見附件,用A3紙打印)
3.《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情況一覽表》一式1份。(詳見附件,由單位統一匯總填報,用A3紙打印)
4.個人承諾書。(申報系統下載)
5.申報人單位對申報人同意申報證明及公示意見材料(申報系統下載)。
6.申報人與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相關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系統自動對接學信網查詢學歷信息,無法查詢的,申報人員需提供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以后畢業的,登錄學信網,打印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3個月以上)或畢業生登記學籍表(2001年以前畢業的,個人人事檔案內或學校檔案均可查找)。(原件及復印件)
7.申報人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已實施執業資格考試制度管理的專業,需提交執業資格證書及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8.申報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情況。(復印件)
9.社保繳費證明,系統自動對接查詢社保信息,無法查詢到的申報人員須提供(申報人在現單位連續參保至少3個月以上,紙質掃描要清晰)。
10.《繼續教育證書》或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平均每年參加繼續教育不少于72學時,可以累計計算。其中公共科目平均每年需完成24學時,以取得一門公共課程合格證為準,“專業課培訓”是指通過本系統、本行業、本單位及各級繼續教育基地組織的業務培訓。相關學時證明以結業證、培訓合格證、聽課證(含出勤記錄)、結業成績單等有效證明方式為準。
11.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工作總結。
12.申報人工作經歷、主要業績成果證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3.論文、著作要求:申報人對照《資格條件》中有關論文、著作要求,提供能夠體現本人理論素養及專業技術水平有代表性的主要材料作品(原件及有關復印件)。發表論文被SCI、EI、ISTP檢索收錄的,請提供相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4.對不具備規定資歷的人員需提供其符合破格條件的資料。
以上4-14項只須申報1份,以上申報表格及評審條件請登錄宿遷水利局網站“通知公告”欄查詢并下載。
15.報送材料裝訂要求如下:4-14項合并裝訂成冊(首頁加貼目錄,正反復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和成冊材料裝入一個檔案材料袋,封面貼“申報材料目錄表”。所有原件材料按申報內容4-14項順序用夾子整理好,放原件袋。《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和《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情況一覽表》單獨提交,不裝入檔案材料袋。
16.申報專業力求準確。今年起,申報人通過評審后將自主打印電子職稱證書,證書將體現科學研究、規劃設計、施工建設、生產運行等4個子專業名稱。
四、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一)注意事項
1.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文件精神,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書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2.報送的材料除個人在工作總結中詳細闡述外,還必須有充分的證據(單位證明、文稿、獲獎證書以及有關旁證等)。個人所承擔項目(課題、工作)的規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須附文件、單位證明、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材料。
3.紙質申報材料一律用標準牛皮檔案袋,用塑料面(袋)和硬盒包裝的均不符合要求。
4.網上申報時間:7月20日—8月19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紙質材料報送時間:9月5日—9月8日(逾期一律不受理)。
(二)公示情況
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將初審通過的申報人情況及其申報材料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并出具公示結果證明。
(三)審核要求
1.參加本年度評審的申報人員,務必如實填寫各項申報信息,對自己填寫的各項申報信息及所提供參評材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網上申報完成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一覽表》、《簡介表》、《申報表》、申報材料復印件及原件,并按規定一同報送接受現場審核。
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宿豫區及宿城區屬地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材料需經所在地水利部門、人社職稱部門網上審核,通過后,紙質材料同步報送所在地水利部門、職稱部門審核蓋章后報送市水利局。
2.請各單位按照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評審程序〉的通知》(蘇水人〔1999〕38號)要求,認真組織,逐級把關,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凡不符合條件和材料不全的不能上報。
3.申報材料復印件與原件必須一致。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對申報人員提供的復印件應當由單位審核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確認。各縣、區、市各有關單位在審查各種材料和證件時,必須嚴格審查原件,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4.2021年評審未通過者,2022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業績成果評審材料的,各單位不得受理、報送其2022年度職稱評審申報材料。受處分人員申報職稱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5.實行論文等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者,將予以通報并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處理,相關行為將作為失信行為予以記錄和懲戒。
五、收費標準
根據宿遷市財政局、宿遷市物價局《關于公布宿遷市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宿財綜〔2021〕16號)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評審費270元。請在評審材料初審通過后將相關費用交至市水利局財務處503房間。
六、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一)各單位中級職稱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為9月5日—9月8日,逾期一律不受理,報送地點:市水利局人事處405房間。
(二)請各單位確定專人統一報送:有關申報評審的材料、《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情況一覽表》1份及EXCEL格式電子文檔。
(三)職稱評審通過后,個人證書均為電子版證書,請及時登陸系統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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