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2年度江蘇省泰州市自然資源工程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核認定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在我市企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中從事自然資源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從事自然資源工程工作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A才。
2.符合《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規定的高技能人才。
3.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取得文件中所列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現從事自然資源工程專業工作,申報人員可自愿申報同級或高一級職稱,其資歷可按職業資格證書批準日期起算。
4.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5.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評審條件
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自然資源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35號)、《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林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15號)、《泰州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泰人社發[2022]53號)、《關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泰人社發[2022]51號)等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執行。相關文件可從泰州職稱網查閱。
(二)申報考核認定條件
根據《關于開展企業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泰職辦[2020]5號)精神,在相應技術崗位工作中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高于現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相關要求,并得到社會和業內認可,但因學歷、資歷等原因不能正常申報的企業急需緊缺人才,符合《泰州市自然資源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請考核認定條件(試行)》(附件l)規定的,可申報相應專業的考核認定。
三、申報專業
申報專業以申報系統中所列專業為準。申報何種專業由申報人員根據實際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確定。申報人在申報系統中所選申報專業在個人申報信息提交后將不能更改。
四、申報材料內容和要求
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并同步報送紙質申報材料的方式進行。申報人要確保網上申報信息與紙質申報材料內容的一致性。
(一)網上申報說明
申報人登錄“江蘇省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進入人才人事的職稱評審申報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29日,屆時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接受申報。
特別提示:
1.申報人在申報時申報系統中”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單位所屬地。如靖江市的申報人員正常情況下選擇靖江市。市直部門下屬單位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泰州市本級”,不能選擇海陵區。原醫藥高新區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高港區”,藥城的申報人員”所屬行政區劃"請選擇“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行政主管部門能找到就選擇,否則就選擇“無”。
3.申報考核認定的人員在申報系統中申報類型請選擇“考核認定”。
4.將紙質申報材料(復印件須所在單位審核人簽署審核意見和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掃描成PDF格式文件,上傳到申報平臺相關欄目。上傳平臺的電子申報材料必須與提交的紙質材料一致。
(二)申報紙質材料要求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初定、考核認定)申報表》(系統導出),A3版式雙面打印,對折后騎縫裝訂,一式3份。申報人所在單位須認真比對材料原件與網上信息是否相符,在表格對應欄中簽名、蓋章。
申報考核認定人員其個人代表性、標志性成果須由自然資源工程領域2名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或企業負貴人撰寫推薦意見(即考核認定申報表中《推薦意見》一、二),意見內容在申報時錄入,《考核認定申報表》打印后由推薦專家或企業負貴人簽名。專家的高級職稱證書(企業負責人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附在紙質材料最后。
2.《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2),A3版式1份,推薦意見欄需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3.《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3)A3版式1份,同時將匯總后的Excel電子文檔報送至郵箱tzzrzyrsc@163.com。
4.《泰州市自然資源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材料目錄》(附件4)。
5.《單位同意申報證明》及《個人承諾書》原件,(系統導出模板,申報人簽字,單位蓋章)1份。
6.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7.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文)復印件。貫通人員提供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同級轉評、泰州市外的初級職稱證書還須提供批文復印件、初定申報表或評審申報表)。
8..2018~2021年年度考核表(企業單位申報人員不能提供年度考核表的,由其單位對其近四年來的德、能、勤、績等方面進行考核,并提出綜合評價意見)。
9.繼續教育審驗合格證書及參加繼續教育的有效證明材料。申報考核認定的,其繼續教育公需科目不作硬性要求。
10.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內容主要包括:任現職以來的主要技術工作經歷,參與了哪些工程技術項目并在項目中發揮了哪些作用,解決了哪些技術難題,取得了哪些成果和效益等等,以及符合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中第幾條、旁證材料見第幾冊第幾頁。
11.任現職以來能反映工作經歷與能力、工作業績與成果的有關技術資料、各類表彰、獎勵證書的復印件。
專業技術人員提交的標準、法規、規章等業績材料替代論文要求時,相關業績不得重復使用。
12.任現職以來能反映本人技術水平的論文或專題技術工作報告或有關專著、譯著。正式發表的論文或專著復印件要附封面和期刊目錄;未發表的要正式打印,并經本單位或本行業2名以上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對其論文的價值和作用出具初步評價意見,專家的高級職稱證書復印件附后。
《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自然資源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35號)資格條件中要求的項目規模等級,有國家、行業等相關標準的,按相關標準確定;暫無相關標準的,按照本通知的《項目規模劃分參考表》(附件5)確定。
凡申報材料中的證書、證件、業績成果等佐證材料復印件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照原件逐一審核,審核人須在復印件上逐頁簽字、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且在“資格材料“和“業績成果材料“首頁注明審核情況并簽名。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
13.單位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文件(原件)、公示結果(原件)(參考格式見附件6和附件7)。
為提高申報材料規范度,確保評審效率及質量,評審材料分“資格材料”和“業績成果材料“兩部分,分別制作封頁、目錄,按前述順序膠裝成冊,其中上述1、2、3項申報材料不需裝訂進冊。評審材料用紙質檔案盒(不得使用紙質文件袋)封裝,同時在檔案盒底部貼好寫有姓名、單位、申報資格層級、專業的標簽。提交紙質材料時同步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備查。
2021年評審未通過人員,此次申報須提供新的業績成果(產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業績成果比較突出,符合資格條件要求),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單獨成冊。否則各單位不得受理、報送。
申報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根據對應的資格條件,無須提供上述7、12項等申報材料。
五、相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按照職稱評價糾治“四唯"傾向要求,創新評價機制,在自然資源工程中級職稱評審中繼續引入面試、答辯環節,具體需答辯的情形由評委會確定,具體名單另行通知。答辯結果將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
2.申報人員學歷(學位)、業績成果、論文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
3.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中級、初級評審費(含面試答辯、論文鑒定費)分別桉300元/人、80人/人標準收取。
4.各市(區)自然資源工程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初定及評審工作由各市(區)職稱辦自行組織。
5.網上申報經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核通過后,即可報送相關紙質申報材料。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申報人工作單位向各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局)、各市(區)人社局提交,并由各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局)初審后集中報送。市直單位人員的申報材料由其業務主管部門匯總報送。報送紙質材料時須一并報送職稱評審推薦函及評審費。時間截止2022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點:泰州市海陵區鳳凰東路51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821室。
6.各地、各部門要加強職稱政策宣傳,做好政策咨詢和申報指導工作,努力為廣大專業技術人才提供良好的服務。同時要堅持原則,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網上申報信息與申報材料內容的一致性、真實性、有效性,切實維護職稱工作的公正、公平。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追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嚴格追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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